失眠症是一種持續相當長時間的睡眠的質和量令人不滿意的狀態,是睡眠障礙的主要形式。非器質性失眠是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ICD-10)使用的術語,指一組情緒因素作為原發病因或主要誘因的睡眠障礙。目前,隨著對失眠的研究進展,已有多種新的分類。失眠是臨床實踐中很常見的一個主訴,在一般人群中也非常常見,有1/3以上的人一生可能會經歷不同形式的失眠;可發生於任何年齡,並多見於婦女、老年人及心理功能紊亂和社會經濟狀況差的群體。
基本介紹
- 就診科室:精神心理科
- 常見病因:可因軀體因素、環境生物因素及精神疾病等引起。
- 常見症狀:入睡困難,難以維持睡眠以及睡眠質量差。
- 傳染性:無
病因
2.環境因素,如生活習慣的改變、居住環境的變遷、聲和光的刺激等。
3.生物因素,如咖啡、濃茶及中樞興奮劑和某些藥物的戒斷反應等。
4.遺傳因素。
5.其他神經系統和精神疾病,如精神緊張、焦慮恐懼、擔心失眠。
臨床表現
檢查
診斷
2.日夜專注於睡眠問題,過分擔心失眠的後果。
3.白天存在與夜間睡眠不滿意相關的一些症狀,如感到明顯苦惱,容易疲乏,動力不足,情緒不穩易激惹等,或者對日常的工作、學習、生活帶來一定不良影響。
4.睡眠紊亂每周至少發生三次並持續1個月或以上。
鑑別診斷
發作性睡病的睡眠發作是無法抗拒的,發作持續時間較短,每次不超過15~20分鐘,發作後可有較長時間的精神振奮,常伴有一種或多種附加症,如猝倒、睡癱及入睡前幻覺,夜間睡眠時間縮短。而嗜睡症的睡眠發作常能通過患者的努力而阻止,發作後睡眠持續時間長,無附加症狀,夜間睡眠延長,在醒轉時可呈酩酊狀態。
2.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
該症引起的嗜睡症除有日間睡眠過多的症狀外,還有夜間呼吸暫停、典型的間歇性鼾音、肥胖、高血壓、陽痿、認知缺損、夜間多動及多汗,晨起頭痛與共濟運動不良的病史。
3.器質性嗜睡症
常見於腦器質性疾病,代謝障礙、中毒、內分泌異常、放射后綜合征等,可通過患者的病史、臨床表現、軀體及相應實驗室檢查找到肯定的器質性致病因素。
治療
1.心理治療
心理治療應作為失眠症治療的基礎方案,目標是矯正患者關於睡眠的不良認知和不良睡眠衛生習慣。
(1)一般性心理支持治療、睡眠常識健康教育,要點是幫助患者認識到睡眠時間需要的個體差異,建立並堅持符合“晝醒夜眠”規律的作息習慣,避免行程不良睡眠習慣等。
(2)認知行為治療是有充分的循證醫學證據證明對失眠症有效的治療,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進行認知矯正訓練配合刺激控制、放鬆治療、反意向控制、睡眠限制等行為治療進行系統的心理治療。
2.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對減輕患者急性期的痛苦、提高心理治療依從性有重要作用。但應避免長期用藥,尤其慢性失眠患者,長期用藥往往無效,還可導致藥物依賴。部分長期用藥者還會出現催眠藥物性失眠。
常用的藥物主要為:短、中效苯二氮卓類、褪黑素和具有鎮靜作用的抗抑鬱劑。對入睡困難為主的患者,可首選唑吡坦,右佐匹克隆(或佐匹克隆)、扎來普隆等短效類藥物。對睡眠淺、易醒的患者,可使用艾司唑侖等。對經過仔細臨床評估後判斷伴有焦慮、抑鬱情緒者,可使用曲唑酮、米氮平、多塞平等有一定鎮靜作用的抗抑鬱劑,劑量一般較治療焦慮、抑鬱障礙時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