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2012年3月,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中辦發〔2012〕11號),明確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的6項主要職責:(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黨員深入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教育黨員和職工民眾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引導和監督企業合法經營,自覺履行社會責任。(2)團結凝聚職工民眾。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聯繫民眾,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主動關心、熱忱服務黨員和職工民眾,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把廣大職工民眾團結在黨組織周圍。(3)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積極反映民眾訴求,暢通和拓寬表達渠道, 依法維護職工民眾合法權益,協調各方利益關係,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促進企業和社會穩定。(4)建設先進企業文化。堅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企業文化建設,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企業文化活動,塑造積極向上的企業精神,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促使企業誠信經營。(5)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組織帶領黨員和職工民眾圍繞企業發展創先爭優,發揮黨組織和黨員先進模範作用,促進生產經營。(6)加強自身建設。完善組織設定,健全工作制度,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做好發展黨員和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工作,充分發揮紀檢組織在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中的職能作用,提高黨務工作者素質,領導工會、共青團等民眾組織,支持和帶動民眾組織發揮作用,進一步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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