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層建築意識形式是反映社會經濟基礎和政治、法律制度的社會意識形式。包括自然科學、邏輯學、心理學和某些管理科學。在階級社會中,不具有階級性。受社會存在決定並反映社會存在的社會意識具有複雜的結構。依據意識的主體以及主體和社會關係的不同,社會意識可分為個人意識和群體意識; 依據高低不同的層次,社會意識又可分為社會心理和社會意識形式。
在社會意識形式中,不直接反映和服務於經濟基礎和政治、法律制度的社會意識形式稱為非上層建築意識形式,非上層建築意識形式和上層建築意識形式是社會意識形式的兩大組成部分,是系統化、理論化了的思想體系。非上層建築意識形式不屬於上層建築的范防與上層建築意識形式即意識形態相比具有自己的特點:它不直接反映和服務於社會的經濟基礎和建立其上的政法律制度;不直接體現一定階級治、的利益和要求;不直接為階級統治腳務;不決定不同社會的社會意識的性質。非上層建築意識形式具有歷史纜承性,處於不斷的變化、發展過程之中,對社會的發展有著巨大的能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