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寧縣衛生健康局

靜寧縣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平涼市委辦公室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靜寧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平辦字〔2019〕6號),制定本規定。

靜寧縣衛生健康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對外加掛靜寧縣中醫藥管理局牌子。

靜寧縣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21年5月,被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靜寧縣衛生健康局
  • 所屬部門:靜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靜寧縣
  • 現任領導:局長:景政宏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攜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加大全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落實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依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開展相關工作。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全縣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縣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我縣藥品增補目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負責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追蹤評價。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建立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承擔“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七)制定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機構服務規範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九)擬訂並實施全縣基層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衛生健康宣傳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組織指導衛生行業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醫藥發展規劃,落實中醫藥發展政策措施,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領域的中醫藥建設,加大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協調推進中醫藥服務貿易和中醫藥相關產業建設。
(十二)承擔全縣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公眾健康權益保障工作,維護患者在就醫過程中的基本權益和老年人合法權益。
(十四)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縣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靜寧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有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省、市和我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完善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落實國家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務服務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黨的建設。承擔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指導行業安全生產、綜治維穩等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輿情監測處置、宣傳報導工作。承擔“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等各項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負責擬定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審、培訓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和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制定衛生健康人才培訓計畫,牽頭組織實施各類衛生專業人才培訓項目,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指導行業學術團體管理工作。
(三)規劃財務股。承擔健康靜寧協調推進工作,負責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與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局系統項目庫建設和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承擔系統財務管理、預算單位預決算、資產管理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系統財務管理、監督和審計等工作制度。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
(四)醫政醫管股。承擔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擬訂全縣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醫療機構設定和執業許可以及醫療機構分級、分類管理工作。負責醫師資格考試和醫護人員註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醫用耗材和器械集中統一招標採購管理。依法處理醫療糾紛,協調醫患關係。負責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執業註冊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擬定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協調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擬定相關規劃和預案,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
(五)基層衛生健康股。擬定並組織實施重大疾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等防治規劃,實施國家免疫規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及業務工作,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推進全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落實,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依法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六)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研究提出促進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計畫生育審核工作。協調推進健康扶貧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健康幫扶政策措施。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建議,落實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協助做好老年人維權和優待工作。
(七)中醫藥管理股。負責中醫藥事業發展,包括中醫醫政、科研、教育及人才培養、中醫藥信息化建設、中醫機構、人員準入、廣告審核等。制定並實施全縣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基層中醫藥工作,指導其他衛生健康機構中醫藥工作,規範中醫醫療服務秩序。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及名中醫評選等相關工作。推進中醫藥產業發展和中醫藥文化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中醫藥醫養結合政策。推進中醫藥服務貿易、交流合作和中醫藥相關產業建設。負責衛生支農工作。

人員編制

縣衛生健康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工勤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景政宏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被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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