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因之道

靜因之道是戰國時部分齊國稷下學士提出的認識原則。《管子·心術上》:“是故有道之君,其處也若無知二其應物也若偶之。靜因之道也”,“因也者,舍己而以物為法者也”。認為正確的認識應該排除主觀成見或損益,完全循因客觀事物。有忽視認識的主動作用的傾向,但為法術之學提供了哲學基礎。《韓非子·揚權》:“聖人之道,去智與巧……因天之道,反形之理,督參鞠之,終則有始,虛以靜後,未嘗用己。”

戰國時宋鈃、尹父的認識方法。他們說:“是故有道之君,其處也若無知,其應物也若偶之,靜因之道也。”(《管子·心術上》)主張採取清靜客觀態度觀察事物。這與《老子》十六章:“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復”一致。法家利用“靜觀”作為君主權術,所謂明君“虛靜以待令”,“明君無為於上,群臣竦懼乎下。”(《韓非子·主道》)漢代君道內法外儒,“故有道之主,滅想去意,清虛以待”(《淮南子·主術訓》)。可說是靜因之道的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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