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遠縣林業局

靖遠縣林業局是靖遠縣縣政府下屬的林業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研究擬定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規定和辦法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靖遠縣林業局
  • 屬性:非盈利
  • 隸屬:國家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林業建設和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制定全縣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林業重點工程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導、管理商品林、公益林的培育和發展;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和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工作。
4、組織管理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組織實施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工作;承擔林地、林權的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指導、管理林業基層建設;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及木竹的憑證運輸。
5、負責林業科技和人才的管理、培訓工作;管理、督促林業科技項目的實施;開展林業科學技術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接國內外各類造林綠化款項的捐贈和項目造林。
6、指導、管理林業基本建設、多種經營和技術改造工作;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負責林業基金的徵收、上繳和使用管理工作。
7、領導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協調、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處工作。
8、承辦縣綠化委員會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貫徹執行《江西省公民義務植樹條例》,組織實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負責義務植樹綠化費的收繳和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督促部門造林綠化;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
9、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措施,指導林業產業體系的建設和發展。
10、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組織執行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文秘、人事、勞資、計畫生育、住房、車輛、文檔、信訪、信息、保密、繕印、督查、財務、財產、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各種會議及業務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直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幹部的技術工人的培訓、年度考核、職稱評定、職務聘任等工作。
(二)資源林政股
擬定和提出全縣林地、森林資源管理及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管護與管理的政策、規定和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工作以及森林採伐限額的編制和實施;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與經營加工;承辦全縣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負責全縣森林和野生動物的保護和管理;負責全縣林政稽查工作。
(三)財務股
合理編制單位預算,做好年終決算;及時核算財務收支,審核會計手續,管理會計檔案;監督和審核現金使用及林業專項經費使用活動情況;及時提供會計資料和財務信處,定期填報單位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清產核資,依法組織收欠,努力節約支出;監督、指導、檢查基層事業單位財務運行情況;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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