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遠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靖遠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靖遠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靖遠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劃出的職責:
將全縣畜禽定點屠宰監管工作職責由商務(工信)部門調整到農牧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
(二)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產業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擬定全縣商務領域有關制度、標準和發展規劃;研究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三)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升級;負責制定工業集聚區和循環經濟產業園發展規劃,統籌管理和協調服務,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
(四)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協調平衡,解決工業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信息產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
(五)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的安全生產。
(六)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市對口部門用於工業和信息產業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擬定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新材料、生物醫藥、信息產業等領域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負責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協調並組織實施有關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重大專項;負責管理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及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
(八)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任務,組織擬定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省級和市級重點工程建設實施有關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引進、研發及消化創新。
(九)負責工業節能降耗工作綜合協調,擬定發展工業循環經濟、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清潔生產,負責全縣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十)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規劃指導,擬定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縣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十一)配合落實國防科技工業行業管理的有關措施。
(十二)指導協調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地方工業信息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三)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參與信息基礎設施發展的規劃和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國防信息動員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五) 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資產重組及合作發展,推進國有企業、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協調企業辦社會主輔分離等工作,負責改制工業企業的遺留問題。
(十六) 貫徹執行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企業改革的建議和意見,指導企業進行結構調整和戰略性調整。
(十七)指導國有企業,國有控股、參股企業信訪、應急管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八)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九)擬定全縣市場體系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農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二十)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定並執行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一)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重要消費品的市場調控工作,負責全縣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場監管。
(二十二)擬定全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二十三)擬定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四)負責全縣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全縣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全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的應訴工作。
(二十五)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及商務系統招商引資工作;依法初核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的核准,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十六)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貫徹實施國際、省、市對外經濟合作政策;負責對縣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負責牽頭全縣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二十七)負責管理並組織實施各類涉外商務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二十八)負責指導和聯繫行業協會的工作;負責全縣商務業務指導、隊伍建設,指導全縣商務領域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二十九)負責全縣商務新聞發布會、宣傳工作和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縣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
(三十)承辦縣委、縣政府,省、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省商務廳、市商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靖遠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靖遠縣商務局、靖遠縣中小企業局)設8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局機關工作規章制度;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檔案、機要保密、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負責局機關的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對外接待和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部門財務管理,制定部門財務管理相關制度;負責機關人員工資編報、審核。
(二)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負責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及成品油、煤炭、電力等生產要素協調平衡和保障;負責協調重點企業、重點物資鐵路運輸計畫和緊急調運;負責企業鐵路專用線和企業自備車的協調和管理;負責編制工業現代物流業態發展規劃,指導工業集聚區和企業物流業態發展;負責產業預測預警,承擔工業和通信業產業損害調查;參與反壟斷相關工作;承擔縣政府減輕企業負擔有關工作;協調全縣電力應急管理工作,依法監督供用電安全運行;組織實施電力需求管理;指導工業、信息化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產業應急管理、國防信息動員等有關工作,參與協調自然災害等所需生產資料、救災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擬定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及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資質認證等管理工作;負責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動態;負責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使用;貫徹落實全縣招商引資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全縣工商業系統的招商引資工作;蒐集、整理招商引資資料,建立項目庫及對外發布工作;組織境外招商及會展活動;指導和組織企業開展招商引資;負責各類企業參加蘭洽會、廣交會等各類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的管理及組織實施工作。
(三)環境資源股
負責推進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工業清潔生產;擬定主要工業產品耗能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上報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技改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負責組織上報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減免稅收的認證;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改革,推廣套用節能環保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負責全縣工業節能降耗工作;擬定工業循環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措施,協調解決工業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循環經濟產業布局和園區建設,提出工業循環經濟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推進工業循環經濟技術開發、示範推廣;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節能評估、審查和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原材料和新材料、全縣消費品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推進有色、稀土、化工、煤炭、電力、建材以及新材料等產業、特色農產品加工、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產業發展;實施農藥準入管理,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原材料、新材料及消費品工業項目的備案;組織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要消費品的生產計畫。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和首台(套)套用;負責組織加工製造及裝備產業項目的備案。
(四)技術創新股
負責推進全縣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和產學研合作,組織重大科技專項,協調推進國家、省、市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新材料、生物醫藥等的專項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編報項目資金報表,指導監督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指導協調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地方工業信息技術標準;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參與全縣信息基礎設施發展的規劃和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電子信息產業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上報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和實施重大項目;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軟體服務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負責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資質管理;推進信息技術套用;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根據授權,處理涉外及協調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貫徹執行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指導國企分離辦社會負擔、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富餘人員分流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企業進行結構調整;擬定全縣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民用單位參與軍品科研生產,推進軍民結合體制改革;配合軍民結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監管及實施;配合軍品科研、生產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工作;組織實施加工製造及裝備產業政策;擬定加工製造及裝備產業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企業信訪、應急管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指導、協調、督促企業處置群體性上訪事件;承擔企業職工民眾來信來訪工作;承擔有關單位交辦的信訪事項。
(五)規劃投資股
擬定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外企業投資本縣的項目對接和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升級及工業集聚區建設;指導行業企業調整、重組和管理創新;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研究,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擬定並組織實施產業投資計畫,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和利用外資工作;協調金融機構建立企業融資體系,引導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企業;負責企業融資試點工作,指導企業產權交易、股權融資,推動企業發行債券和上市;負責工業信息化行業項目建設中國家、省投資專項資金的監管;編制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使用;擬定企業信用擔保行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批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與變更,建立完善風險補償和防範機制;會同財政部門負責企業信用擔保項目審核和相關扶持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徵集及評價體系,指導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和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設。
(六)服務業管理股(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
承擔全縣商務業(含餐飲、住宿、洗浴、美容美髮、洗染、人像攝影及家政服務等行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市場進行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和報廢機動車回收、拍賣、典當、租賃、直銷、汽車流通(含二手車)和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指導全縣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藥品流通行業監管工作;承辦商務領域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指導全縣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七)對外貿易股
貫徹落實國家對外貿易的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負責制定全縣對外貿易的發展規劃和全縣外貿企業的巨觀管理;負責有關世貿組織(WTO)規則及對外貿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條約的宣傳,指導協調反傾銷、反補貼的實施及相關應訴事宜;負責全縣產業數據直報工作及協調配合做好產業損害調查工作;負責全縣進出口貿易運行監測及全縣進出口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縣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負責各項外貿發展基金和專項資金的爭取、審核、報批及實施工作;負責全縣一般商品的貨物貿易、高新技術產品的技術貿易及服務貿易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上報全縣內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及有關事項變更的初核工作;牽頭組織全縣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諮詢、投訴、調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及措施;擬定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和勞務合作業務的發展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依法監督管理全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等工作;負責對全縣外派勞務人員的培訓與管理;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工作。
(八)市場體系建設股
組織編制全縣商務領域發展規劃;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指導社區商業發展,負責社區菜市場及社區商業網點建設;指導全縣城市商業網點、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規劃、建設,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全縣消費品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的監管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的相關工作;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活動,促進消費品市場發展;推動流通體制改制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人員編制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縣中小企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商務局局長1名,中小企業局局長1名,紀檢監察員1名。
機關後勤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原靖遠縣經貿信息中心更名為“靖遠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信息中心”,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隸屬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主要職責:
1、充分發揮信息中心作用,利用網路速度快、傳播廣的特點,全方位、多角度的宣傳工商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情況,並向社會和媒體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2、定期更新、維護網站,不定時完善網站功能,發揮其公開政務、宣傳法律、政策諮詢的作用,實現信息共享、上下聯動、分類清晰、內容完整,並具有吸引力和瀏覽效果。
3、做好服務工作,為工商企業和有關單位提供信息、發布信息,把管理與服務有機地融為一體,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
4、認真完成經濟信息的采編、撰寫工作,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發布工作,做到及時、準確、保質保量。
5、及時上傳各種信息,及時下載各種信息,完善經濟信息報送登記制度,做到條目清晰,查實有據,並反饋給相關領導,做好領導的助手。
6、提高協調溝通能力,加強與各部門、各企業、各單位的聯絡,便於更好解決問題。
7、掌握第一手材料,定期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進行信息報送,做到周祥、準確、快速、安全。
8、做好計算機的維護、維修工作,保證計算機正常運轉,確保信息中心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保留“靖遠縣中小企業培訓中心”,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隸屬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主要職責:
1、協助縣局做好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業務知識的宣傳和培訓;
2、負責培訓全縣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從業人員;
3、開展創業培訓,為中小企業及創業人員提供諮詢、信息和指導服務;
4、開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職工技能和企業安全生產培訓;
5、為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開展專業技術繼續教育及服務。
6、承辦縣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成立“靖遠縣電子商務服務中心”,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隸屬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核定事業編制10人,其中領導職數1名。主要職責:
1、負責擬定全縣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負責推進企業間電子商務交易、網路零售、團購、電子商務服務業等業態發展;
3、培育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和平台,扶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推動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建設;
4、牽頭推進各行業電子商務套用,做好電子商務市場監管,協調配送、支付、技術、認證等配套行業發展。
(四)成立“靖遠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企業,隸屬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訴訟保全擔保、履約擔保;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諮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五)撤銷“靖遠縣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隸屬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本移交只移交監管工作職能,編制保留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不移交監管工作人員。
(六)保留“靖遠縣節能監察中心”牌子。
(七)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分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工業行業規劃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工業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及跨行業、跨領域重要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負責工業規劃與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
2、工業結構調整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提出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促進產業協調發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組織擬定需報國家和市政府審批或跨多部門的工業發展政策、綜合性產業政策;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通過制定實施行業規劃等推動結構調整。
3、工業節能降耗、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

附則

本規定由靖遠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靖遠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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