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擬定全縣公安工作的總體規劃和階段性工作計畫,起草有關公安工作的規章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靖遠縣公安局
- 外文名:suiningxiangonganju
- 地址:甘肅 白銀 城關鎮東大街人民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二)掌握影響全縣政治穩定、危害社會治安的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勢,研究提出對策。
(三)組織、實施政治案件、刑事案件和經濟案件的偵查工作,直接承辦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偵破恐怖、暴力犯罪案件,處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群體性事件。
(四)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案件,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爆炸物品和特各行業、公共娛樂場所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國籍,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縣境內居留、旅遊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指導、監督消防工作,研究制定城區消防基礎建設,督促檢查安全防範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縣道咱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路障清理以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依法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依法對公共信息網路進行安全監察,打擊利用信息網路進行違法犯罪的活動。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的信息通信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指導、監督和檢查落實全縣各級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負責對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對來靖首長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重大集會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和刑事技術建設。
(十三)制定全縣公安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制度,分配管理裝備物資。
(十四)統一領導,管理全縣公安消防、武警部隊建設,對武警靖遠縣中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五)負責全縣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的評授警銜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組織公安教育培訓,公安宣傳文化工作。
(十六)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現狀,組織、指導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民警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中發生的重大違紀案件。
(十七)指導、協調林業公安。
(十八)配合工商、稅務、文化、技術監督、石油、菸草等部門查處打擊干擾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信訪室和檔案室兩牌子)
開展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全縣公安工作情況,經常向縣委、縣政府及市公安局報告有關社情和公安信息,協助處理緊急警務,承擔授權的有關指揮協調工作。起草、審核以縣局名義報發的重要檔案和報告,組織新聞發布;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負責全縣公安系統各種報表的統計,承擔文電收發運轉和上報下發檔案的審查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管理公安機關檔案建設和公安史記工作;組織開展公安理論研究活動。
(二)督察大隊
組織全縣公安機關貫徹實施《公安機關督察條例》,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紀守法的情況進行現場督察,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督察事項。
(三)政工股
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組織和作風建設,做好全縣招考錄用人民警察和技術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機關公務員的考核,一般職務的確定,並提出任免、調整意見;承辦全縣民警的工資福利、警銜、撫恤、記功、評優和公務員工資、警銜、警力年報工作;制定公安教育培訓發展規劃,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宣傳文化及警體工作,負責黨務和民眾團體以及上級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人口信息管理股
管理全縣各類戶籍工作;負責辦理各類“農轉非”戶口審查報批;負責製作頒發和管理居民身份證;負責全縣流動暫住人口的日常業務管理;負責全縣人口微機化管理工作。
(五)法制股
負責公安法制工作的規劃。監督、檢查基層辦案單位的執法活動,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聽證、行政複議、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勞動教養的報批工作。
(六)裝備財務股
負責縣公安局的裝備、服裝、財務管理工作;制定縣公安局裝備建設年度計畫和長遠規劃;負責服裝登記發放工作;負責經費預算、決算、管理警用車輛、固定資產,做好後勤服務工作。
(七)信息通信及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股
負責縣局有線通訊專網、無線通訊網、密碼通訊網建設;負責協調跨地區重大活動的信息通訊、機要保障工作;負責各類加密設備的申領、配備、維修和管理;負責傳真檔案的收發,負責全縣公安信息通訊網路的政黨運行,提供應急通訊保障,維護修理縣局信息通訊設備。實施對網際網路的監控、偵控和安全管理;依打擊信息網路違法犯罪活動,提供犯罪案件證據,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負責計算機病毒的防治、安全專用產品和安全技術的管理、推廣及研究。
(八)禁毒辦公室
負責全縣禁毒工作,承辦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消防股(武警現役部隊編制)
負責全縣消防工作。
(十)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掌握影響全縣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動態,並研究制度對策;負責對危害國內安全案件和事件和偵破、處置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社會文化領域、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國內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國內安全保衛工作方面的重點人員和重要陣地的控制,開展秘密力量建設和隱蔽工作職業化、社會化建設,定期收集匯總危害社會政治穩定的信息,掌握全縣及有害氣功的情報信息、動態,及時開展對邪教頑固分子的打擊處理工作,開展經常性的幫助轉化工作。
(十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加掛靖遠縣打南涉稅犯罪領導小組辦公室,靖遠縣公安局防菸草特派室兩塊牌子)
掌握全縣經濟犯罪情報信息和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特點和規律,制定預防、打擊經濟犯罪的對策,負責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配合工商、稅務、技術、監督、石油、菸草等部門,查處、打擊排長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二)禁毒警察大隊
掌握全縣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製毒化學品管制等工作;負責偵破販毒案件,負責禁毒宣傳教育和對吸毒人員調查、尿檢工作。
(十三)治安警察大隊
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做好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公共娛樂場所、特種行業和集會遊行示威的管理工作,負責巡警隊伍建設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負責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處置群體性、突發性治安案件;負責組織實施來靖首長和重要外賓、重要會議、重大集會的警衛工作。
(十四)刑事偵查大隊(下設四個中隊、一個辦公室)
掌握分析全縣刑事犯罪情況;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情報信息,研究擬預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工作對策;負責全縣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處置重大恐怖案件,嚴重暴力案件和需要跨地區聯合偵察的重大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重要案犯輯捕工作;組織偵破重大刑事案件和縣委、縣政府以及市公安局交辦的案件。
(十五)治安巡警大隊(加掛110報警服務台牌子)
負責城區街道和公安複雜場所的治安巡邏,維護和控制社會面上的治安秩序。負責處置突發事件,暴力犯罪案件;承擔搶險、救災、民眾求助的其他事項。負責110服警服務台的接處警工作。
(十六)城區交警中隊
維護城區交通秩序、疏愛街道,負責重大活動城區街道暢通,研究制定城區交通管理規劃。
(十七)看守所
負責在押人犯的管理、教育工作,掌握在押人犯的思想動態,開展打擊犯罪的第二戰場,深控餘罪。負責監所設施、裝備和技術建設,消除不安全隱患。
(十八)強制戒毒所
負責對強制戒毒人員的教育管理,治療康復工作,掌握戒毒人員思想狀況,深控毒品犯罪線索,研究制定教育管理措施。
(十九)行政拘留所
負責對治安處罰人員的管理教育,負責治安拘留人員法律法規的學習和思想疏導工作。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