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標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體育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全市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廣播電視重大工程,指導、監管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五)指導、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智慧旅遊發展。
(六)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體育和旅遊活動,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和品牌建設,促進文化、體育、旅遊產業市場推廣和對外合作,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七)指導全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經營、服務質量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文化、文物、新聞出版、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領域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九)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進全市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十)指導、推進全市文物事業發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指導、協調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組織、指導文物考古工作,負責全市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視聽和公共視聽載體服務機構的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並按規定負責準入和退出的管理。對本市廣播電視機構的宣傳、發展、傳輸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體育教育,制定並實施體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市體育彩票發行管理。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的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工作導向,積極實施文化精品戰略,持續推進基層文化體育陣地建設,大力實施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加快推進文化體育旅遊產業融合發展,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文化體育旅遊產業更加壯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文化創造力傳播力影響力顯著增強。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沈永江同志主持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局長:戴靖乾
黨組副書記陳新同志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宣傳、統戰、 雙擁、扶貧、群團等工作,分管黨組辦公室、系統工會、婦聯、團委。
黨組成員、副局長商海霞同志負責公共文化服務、藝術生產與創作等工作,分管文化藝術科(藝術科、公共服務科),聯繫市錫劇團。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益濤同志負責民眾體育、競技體育等工作,分管體育科(群體競技科)、體育場,聯繫市文化館。
副局長吳彬同志負責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進文化中心建設等工作,分管文化遺產科(文物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博物館,聯繫市圖書館。
黨組成員、副局長周俊偉同志負責市場管理、廣播電視行政管理、產業發展、安全生產、文化綜合執法等工作,分管市場管理科(廣電科、產業發展科)、文化綜合執法大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姚蔚同志負責機關建設、財務、政策法規、信訪、法治、體育經濟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體育經濟科、體彩中心,聯繫馬洲體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雲同志負責旅遊資源開發、旅遊推廣等工作,分管旅遊科(資源開發科、旅遊推廣科)、旅遊辦,聯繫馬洲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牧城公園)。
副局長:杜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檔案、信訪等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統計工作;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和執業資格組織申報等工作;企業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重大問題調研,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組織協調機關及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承擔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二)文化藝術科(藝術科、公共服務科)。擬訂全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專項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市旅遊演藝的創作與演出;承擔文藝院團管理職責。監督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和社會文化工作;指導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三)文化遺產科(文物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申報和建立名錄工作;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和傳播工作。擬訂全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物科研、培訓、交流合作和文物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國家、省級和泰州市級文物保護項目申報;承擔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文物安全監督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處理;組織全市不可移動文物和可移動文物的資源調查,負責全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組織文物考古工作;承擔全市博物館及可移動文物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制度規範;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和徵集工作。
(四)市場管理科(廣電科、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文化體育旅遊市場經營的行業監管,承擔文化體育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實施文化體育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監管文化體育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指導、監督全市文化體育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指導、監管全市電視劇、重大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等廣播電視節目的製作與播出;承擔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各類播出機構開辦視頻點播業務的審核報批;承辦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業務的審核及內容監管;監管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負責社會公共場所電視大螢幕管理;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負責全市廣播電視頻率、頻道資源及有線電視網路規劃和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優質播出的指揮和調度;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負責組織實施廣播電視重大工程,指導、監管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負責廣電科技事業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廣電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文化、體育、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支持文化、體育、旅遊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促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相關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體育、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負責牽頭協調和監管全系統,以及各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體育科(群體競技科、體育經濟科)。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計畫草案;推動地方體育標準化建設;推動和指導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民眾體育活動;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承擔和協調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負責體育單項協會、社團的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市體育單項協會和其他民眾體育組織的工作;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計畫草案;指導競技體育訓練和運動隊、訓練基地的管理;組織重大比賽備戰和參賽工作;負責訓科醫管一體化和教練員考核、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業餘訓練、競賽和運動隊建設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計畫草案以及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協調青少年業餘訓練及後備人才培養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青少年國際、國內體育比賽參賽工作;負責舉辦、承辦市以上綜合性運動會和泰州市以上比賽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反興奮劑管理工作;承擔三級及以上裁判員綜合管理、三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審批和申報相關工作。擬訂和實施體育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計畫草案,負責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監督管理,推動地方體育標準化建設;承擔體育事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重點體育項目資金和專項資金申報和審核工作;負責全市體育彩票發行代銷管理。
(六)旅遊科(資源開發科、旅遊推廣科)。承擔全市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組織推進旅遊大數據建設和智慧旅遊發展;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生態旅遊工作;指導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和旅遊風情小鎮建設;指導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擬訂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旅遊市場和品牌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和重點旅遊產品、旅遊線路的市場推廣;負責組織、參與重大旅遊促銷、節慶及會展活動,組織、指導開展旅遊市場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旅遊企業開展自主外聯與市場推介工作。
直屬單位
靖江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靖江市文藝創作室
靖江市博物館
靖江市文化館
靖江市圖書館(靖江市少兒圖書館)
靖江市錫劇團
靖江市文化體育事業發展中心
靖江市體育彩票服務中心
靖江市旅遊發展辦公室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