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商務局

靖江市商務局

靖江市商務局,是靖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3月29日,中共靖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靖江市商務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對商務局的職能設定、內設機構進行了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靖江市商務局
  • 所屬單位:靖江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有關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方針政策,擬訂全市商務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研究擬訂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促進城鄉商品市場發展。編制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推進城鄉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發展,擬訂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導、監督商務行政執法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照有關規定對藥品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四)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按照分工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五)研究擬訂全市口岸工作開放規劃和政策。按照規定負責口岸開放或者關閉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市電子口岸等口岸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貿易便利化“大通關”協調服務工作。歸口協調提請地方政府解決口岸查驗機構的有關問題。
(六)負責全市貨物進出口管理工作。擬訂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外貿促進工作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推進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畫,承擔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工作,承擔並實施機電產品進出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管理工作,落實國家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規範對外貿易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與便利化。
(七)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相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落實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鼓勵技術政策,依法監督全市技術引進、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省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試驗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有關事務,建立和發展與國(境)外政府經濟部門的經濟合作。
(九)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審批、備案工作。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鼓勵政策,指導規範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
(十)指導、規範全市對外招商引資工作,擬訂改善投資環境、外商投資促進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全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對外投資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的監督管理。依法核准、報批市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和機構(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以及贈款。
(十二)組織協調我市企業發起或者應對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調查以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配合上級部門協調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地方綜合性應對工作,參與貿易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承擔全市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需要協調解決的有關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推進全市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推進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擬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五)貫徹實施國家、省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貿易工作,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活動。
(十六)負責我市海外經貿網路的建設與管理。
(十七)協調海關、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受市政府委託,指導、管理市貿促會的工作。
(十八)按照規定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全市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開發區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開發區發展規劃,指導開發區編制建設規劃。研究分析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處理意見。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相關部署,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商務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設,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
(二十一)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 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實施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 市商務局負責擬訂實施農貿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負責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擬訂長效管理政策措施,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會議組織、文字綜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調處、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紀檢工作;負責局機關電子政務和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商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
擬訂商務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牽頭起草局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組織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起草有關商務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商務統計數據發布工作;負責商務系統法治宣傳教育;承擔國家、省商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條約、協定實施的協調工作;牽頭實施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依法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牽頭、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 外經貿科。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趨勢,研究國內外貿易、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擬訂全市貨物進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以質取勝戰略、市場多元化戰略、科技興貿戰略;擬訂外貿促進計畫,組織、指導、協調外貿促進活動,推進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擬訂全市服務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承擔服務外包統計工作和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展會規劃、促進與管理;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工作;管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備案工作;指導、推進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和國際行銷網路建設;指導、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負責貨物進出口統計和運行分析;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管理工作,執行國家成套設備進出口政策;協調規範外貿經營秩序,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推進貿易便利化;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牽頭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驗。
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對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的應訴以及相關工作;配合參與調查對出口商品實施的歧視性貿易政策、法律法規及其做法,協助實施貿易救濟調查,配合評估實施有關貿易救濟措施對產業的影響和效果,提出採取相應措施的建議;指導貿易爭端的訴訟工作;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配合開展產業國際競爭力調查和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配合開展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貿易政策審查;參與貿易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相關對外投資合作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相關對外投資合作政策;負責對外投資(非金融類,含在港澳台地區投資,下同)、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經濟援助、接受國際援助等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企業實施的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和發展工作;組織協調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推動構建對外投資合作的促進和服務體系。
(三) 投資促進科(行政審批科)。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市外商投資促進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落實促進區域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管理和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備案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統計工作,牽頭組織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年度投資經營信息聯合報告工作;指導規範全市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開展外商投資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聯繫服務工作;開展全市外商投資糾紛辦理和調解工作。
負責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接省、泰州市下放的行政許可服務職能;負責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運行工作;根據上級規定,承擔限額以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終止的審批、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企業的備案、技術進出口契約登記、兩用物項進出口初審、加工貿易生產能力報告、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等行政許可、服務事項。
擬訂改善投資環境、促進招商引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規範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專業招商人員培訓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投資促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投資促進項目信息和宣傳資料編制;承擔與各國政府經濟主管部門以及各類經濟促進機構的聯繫工作;承擔邀請外國經貿人員來靖江的有關工作;承擔市駐國(境)外各經貿代表機構的管理工作。承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經貿規劃、政策措施的協調工作。
(四)商貿服務科(安全監督科)。研究提出引導各種資金投向商品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鄉商業網點、商品交易市場(現貨交易類)規劃工作,促進社區商業和鄉鎮商貿中心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推動汽車流通行業健康發展,按照有關規定對新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擬訂全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的運用和發展;開展電子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承擔市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擬訂現代流通服務業的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和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支持中華老字號傳承保護與創新發展,推動地方老字號建設;促進綠色流通發展,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推進流通標準化建設;按照分工指導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除融資租賃)、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工作;指導、監督商務行政執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牽頭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負責內資直銷管理相關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單用途預付卡監督管理工作。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按照分工承擔相關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
履行商貿流通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對商貿、流通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進行查處;參與全市商貿流通服務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五)口岸管理科。擬訂口岸工作開放規劃、計畫和政策;負責協調口岸各檢查檢驗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和規定,開展口岸查驗和監督;負責電子口岸和“大通關”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全市口岸通關便利化工作;負責本市口岸開放和關閉的審查報批工作,已開放碼頭的開放條件定期核查工作,未開放碼頭對外開放及臨時啟用的審查驗收和報批工作;負責市口岸各查驗單位的配合協調工作,促進口岸發展;督促口岸各單位對幹部職工進行涉外政策、紀律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對嚴重違反涉外紀律的情況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口岸查驗機關對非監管區的設立進行驗收及實施監管(包括對外開放的貨主碼頭);指導口岸外貿運輸生產,保證口岸安全暢通;協調處理口岸生產運輸及供應服務單位工作的矛盾,加強協作配合;負責督查轄區內口岸配套設施的建設和改造;負責口岸生產運輸預測、預報和統計上報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工作。

領導分工

徐嘯宇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朱勇副局長
倪洋副局長
楊立岸副局長分管機關日常政務、黨建紀檢、財務資產管理、人事檔案管理、政策法規審查、對外貿易、對外投資合作、對外貿易促進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辦公室)、外經貿科、貿促會。
丁建國副局長分管商品市場體系建設、市場運行和商貿服務、成品油流通管理、商貿流通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商務行政執法、法治綜治、信訪維穩、文明城市創建等工作。分管商貿服務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口岸辦公室張曄副主任分管外商投資、行政審批、外商投資企業服務、駐國內(外)經貿機構管理、投資促進等工作,協助丁建新副局長分管口岸管理、口岸聯檢機構的服務保障工作。分管投資促進科、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本局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
投資促進服務中心方圓副主任分管投資促進聯絡科、產業發展服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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