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草龍燈習俗,流傳於仁首鎮前進自然村,江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靖安草龍燈習俗
- 遺產類別:民俗
- 非遺級別:省級
- 非遺編號:3-Ⅹ-32
- 申報地區:宜春市靖安縣
- 批次:第三批
歷史淵源,活動流程,相關活動,傳承保護,
歷史淵源
據清道光五年(公元1825年)《靖安縣誌》載:“(正月)十二日各廟起鰲山鄉落游燭龍於社”。可見,靖安至少在清道光年間民間龍燈就已盛行。草龍燈源於唐代的軍事,後逐步演化為民間的避邪、奉佛、祭祖習俗活動,繼而演變為祈求太平、歡鬧春節的傳統文化習俗。據族譜初步考證,該草龍燈習俗是由賴氏(遷此始祖賴帷禎)、劉氏(遷此始祖劉太忠)、黃氏(遷此始祖黃品莊)等於清代中晚期從贛南一帶遷居至前進山區,並將草龍燈習俗帶入這裡並逐步自成一系的。
據當地傳承藝人劉人堅(1946年出生)介紹:其上兩三輩人都說過,清代鹹豐年間(公元1851年——1861年)太平軍進入靖安時,長達半年,這一帶久旱無雨,田地四分五裂,眼看著農家顆粒無收,前進村民日思夜愁,只好舞起先輩在祖籍就已形成的草龍,敲鑼打鼓向天求雨。頃刻烏雲密布,大雨降臨,於是,當地村民便把草龍燈奉若神靈,虔誠相傳至今。
活動流程
草龍燈表演集中於正月初十至十五元宵節期間,初十晚至十四日晚,在“四甲”140多戶山民家中依次表演,正月十五則火焚草龍,意為送燈。每個甲主持一年草龍燈活動,從清代晚期至今,4個甲循環往復,從未間斷。
每年在大港庵佛堂起燈後,由25人組成的草龍燈隊分“四甲”、“五夜”走村串戶,游龍舞龍。游龍時,佇列依次為佛祖神燈(領隊者提)、鑼鼓、牌燈、嗩吶、觀音大士燈籠、七節草龍、二牌燈、抬菩薩、挑香火擔。
相關活動
“起龍”。正月初十,是草龍燈“起龍”之日。起龍者是上年元宵夜向佛祖如來“問爻”而確定的。整個隊伍由25名青壯年山民組成,品德優良身體健壯。其中7人各持一節舞龍、2人各舉一盞牌燈、2人各提一燈籠、1人挑香火擔,其餘吹嗩吶、敲鼓打鑼。
“裝花”。 “裝花” 就是在草龍上插“香”。“裝花”前需在家戒葷吃素,沐浴更衣,焚香祈禱。
“送燈”。 草龍“起”而到每家每戶去“降吉送福”,當地山民稱之為“送燈”。“送燈”的範圍局限於清代的“四甲”之內。路線和順序是早年就規定了的,年年不變,從清代中葉代代相傳,每家每戶都須送到。
“接燈”。 起龍者“送燈”,每家每戶“接燈”。 “接燈”的人家更是虔誠謹慎。沐浴更衣,整天素食,焚香點燭,祭拜神靈。全家長幼有序,排列在家門之外恭敬“接燈”。
傳承保護
傳承人
劉人堅,1946年出生,江西靖安人。20歲時參加草龍燈表演,幾十年從未間斷。開始從事樂器,後舉龍頭、喝彩,後在草龍燈隊里提頭籠。對該習俗非常了解,嫻熟掌握各種程式。表演時樸實、虔誠。充分體現了該習俗的原生態形態。能勝任草龍燈製作、舞龍、喝彩、樂器等多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