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龍滿族自治縣城鄉規劃局

河北省青龍滿族自治縣城鄉規劃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龍滿族自治縣城鄉規劃局
  • 性質:政府單位
  • 級別:正科級單位
  • 局長:單貴文
  • 領導: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成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於城鄉規劃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城鄉規劃規範性檔案;執行國家、省城鄉規劃技術規範、規程、標準和辦法。
(二)負責組織編制縣城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
組織協調全縣有關部門編制專項規劃;指導編制和審查各鄉鎮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參與全縣國土資源利用總體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
(三)負責全縣範圍內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建設用地規劃管
理和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縣城區內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工作。
(四)負責所編制的城鄉規劃和擬實施重要建設項目規劃方案的公示,收集整理並採納民眾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五)負責城鄉規劃實施和建設項目規劃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和村鎮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範圍內已規劃審批項目的驗線、跟蹤管理和規劃驗收工作,核發《建設項目規劃竣工驗收合格證》。
(七)負責查處建設項目的違法行為;負責接待和調查處理有關來信、來訪、投訴和檢舉控告;負責監督檢查鄉鎮規劃執行情況。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青龍滿族自治縣城鄉規劃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培訓、人事、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承辦、政務公開、督辦督查等工作;負責財務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黨群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對全縣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法律、法規、
方針政策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起草全縣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縣城市規劃和村鎮規劃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培訓;負責全縣規劃方面政策研究及法律、法規諮詢;負責行政應訴;負責組織規劃違法案件聽證會;負責錯案、執法過錯的責任追究;負責組織行政許可聽證會。
(三)城鄉規劃股
負責全縣各類建設項目規劃選址,規劃條件及用地規劃、工程規劃的審批與管理;負責各類公用設施、學校、廠礦、各類企事業單位建設工程規劃與市政工程規劃審批與管理;負責建築外立面裝修改造、雕塑、小品等規劃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城市道路、給水、污水、雨水、電力、電訊、供熱、燃氣、防洪、有線電視、中水利用、微波通道及其他專業管網等市政工程設施規劃方案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村、鎮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指導各鄉鎮規劃工作;負責全縣城鄉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縣城規劃區內重大規劃設計方案用地及工程的公示和聽證;負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發放。
(四)規劃執行股
負責全縣各類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後跟蹤管理及各類建設工程放驗線、工程驗收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合格證》發放;負責村、鎮建設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備案工作。
(五)綜合技術股
負責城鄉規劃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編制城市總體規
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編制專項規劃;參與全縣國土資源利用總體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前期論證;負責組織開展城市規劃方面重點問題研究;負責擬訂城市規劃相關技術規定;負責專家委員會和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編制建制鎮、鄉、村莊總體規劃及建設規劃。
(六)規劃監察股(規劃執法大隊)
負責對全縣範圍內違法建設行為依法進行查處;負責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負責對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實施處罰。 

領導成員

單貴文:黨組書記、局長
董宏偉: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文豐:黨組成員、副局長
麻永強: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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