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峽市醫療保障局

青銅峽市醫療保障局

青銅峽市醫療保障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銅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26號),青銅峽市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醫保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青銅峽市醫療保障局貫徹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銅峽市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Qingtongxia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組織實施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醫療保障發展規劃、政策、標準。
(二)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市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全市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承擔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的落實,統籌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貫徹執行自治區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離休幹部醫療保障待遇政策。
(四)組織實施自治區、吳忠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推進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及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的實施。
(九)完成市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推進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執行醫療救助政策、標準,健全覆蓋城鄉的醫療救助體系並實施。

職責分工

與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政策、制度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機關行政事務管理。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意識形態、民族宗教、黨群等工作,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人事、財務、統計、檔案、保密、信訪、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年度考核等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起草,擬訂全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全市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
(二)醫療保障監督管理。落實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落實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全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
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協調服務價格和收費方面的爭議和糾紛。負責監督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的實施。推進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的實施。推進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的實施。貫徹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落實醫療救助政策標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專項基金防控機制和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及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全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編制

市醫保局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醫保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青銅峽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惠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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