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峽市教育局

青銅峽市教育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18〕101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銅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9〕26號),青銅峽市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掛青銅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青銅峽市教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銅峽市教育局
  • 外文名:Qingtongxia Educ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組成部門
機構改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改革

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教育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研究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措施、教育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

主要職責

(一)擬訂加強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教育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 綜合管理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辦教育等工作,推進全市教育現代化;組織實施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教學基本要求,實施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報送。
(三)貫徹執行關於加強學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精神文明、意識形態、德育工作、綜合治理、行風建設和校務公開工作,加強對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美育教育、勞動教育、法制教育等各項教育活動的組織實施;做好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學校領導班子及成員的考核、選拔、推薦和任用工作;指導教育領域統戰和群團組織工作,做好學校教育宣傳和教職工的穩定工作。
(四)承擔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責任;制定基礎教育教學的基本檔案,組織實施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材計畫;加強職業教育工作,提高職業學校辦學水平和質量,組織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定、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推動職業教育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實施“網際網路+教育”工作,推進教育信息化,做好全市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及網路管理工作;加強民辦教育監督管理和協調服務,規範辦學行為,提高辦學質量;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做好推廣國語工作。
(五)統籌教師隊伍管理,規劃做好學校師德建設工作;負責教師培養培訓工作及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設定、績效考核、獎勵處罰等管理;指導、協調中國小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的組織實施;做好教育系統人才培養、開發、引進和交流工作。
(六)統籌管理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管理教育基本建設,完善學校布局;加強全市中國小、幼稚園財務內審,監督、審計各學校財務收支和使用情況;監督做好學校國有資產管理、預決算、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做好貧困生助學金髮放、生源地助學貸款和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制定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標準。
(七)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做好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及安全穩定等工作;協調中國小學生的社會實踐和校外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周邊綜合治理,檢查學校安全維穩工作,加強對學校安全維穩工作的監督管理,完善防範與應急制度和措施。
(八)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征訂教材的審定,承擔地方課程及教輔材料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教育系統黨的組織、宣傳、紀檢工作及群團工作;負責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息、財務、信訪,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負責擬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檔案;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做好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領導幹部履職考核、選拔、推薦和任用工作,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人事管理室。負責教育系統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統籌管理教育系統隊伍建設,抓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擔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評聘、教師資格認定及中國小、幼稚園特級教師、骨幹教師、優秀教師、名師的推優、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職工工資的審核工作;負責中國小骨幹教師、校(園)長的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中國小(園)教師繼續教育和年度考核工作。
(三)計財與內審室。組織編制教育經費年度預算,編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負責學校布局調整、基建及維修項目改造的規劃、立項、設計、工程招標等工作,監督檢查工程施工的實施進度和質量及安全;組織做好全國教育事業統計報表、全國教育經費統計報表、教育基建報表和部門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報送工作,協調財政按計畫撥付各類教育資金,做好會計集中計帳、學生資助和建設項目財務核算管理工作。
(四)教育管理室。做好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等各級各類教育管理,制定教育教學管理檔案;推動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課堂教學改革,推進教育信息化建設;鞏固“普九”成果,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工作,提高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和普及高中階段教學水平及教育督導評估工作;做好全市中國小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藝術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青少年犯罪預防控制及誠信教育、科普教育、校園文化、學校環境美化綠化和特色學校建設;負責教材審定管理、全市中小學生電子學籍管理、初高中畢業生審查驗印、全市語言文字和國語推廣工作;承擔民辦學校的審批、年檢、更名、撤銷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安全管理、普法及維穩、軍訓及國防教育工作。
(五)教育督導室。制定並實施全市教育督導規劃和計畫,開展教育督導科學研究和信息交流,總結推廣教育督導經驗;對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和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評估;對開展教育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形成調查報告,提出建議;負責責任督學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辦理市委、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行政編制

市教育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後勤事業編制2名。
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