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縣政府採購招投標交易中心

青田縣政府採購招投標交易中心其職能是辦理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務。主要職能是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招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制訂有關交易管理制度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田縣政府採購招投標交易中心
  • 職能:辦理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務
  • 內設機構:招投標綜合科,招投標業務科
  • 任務:協助業主對政府採購項目驗收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招投標綜合科,招投標業務科,

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招投標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制訂有關交易管理制度;
(二)負責縣招投標交易中心場所的設施及信息網路的建設、管理;
(三)為各方當事人及中介代理機構提供洽談、招標(或談判、詢價等)、投標開標、評標、契約簽訂等活動的場所及相關配套服務;
(四)受業主委託承擔政府集中採購和組織實施建設工程、國有資源、產權等其他各項交易工作;
(五)收集、發布招投標中心的各類交易檔案、交易信息政策法規等信息,為各方當事人和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真實、及時、準確的信息和數據,蒐集、整理、分析、統計、匯總、上報縣招投標交易中心相關工作情況和信息;
(六)協助業主對政府採購項目驗收,協助有關部門檢查、監督供應商的履約情況;
(七)負責受理、答覆投標方的詢問或質疑,對運行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協助處理相關投訴和糾紛,必要時,提交處理意見交招管辦批覆;
(八)建立供應商、建設工程交易會員、土地開發承包商(自然人或法人)庫,建立招投標的各類信息、技術經濟專業人員信息庫;
(九)提供與招投標相關的法規、政策和技術等方面的諮詢服務,為運作過程提供相關配套服務。
(十)辦理縣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交辦的其它事務。

內設機構

招投標綜合科

協助招投標交易中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文秘、宣傳、人事、
勞資、財務、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報名服務、標書受理,負責招投標中心招標公告、中標公告等信息和有關資料庫的建立、維護和管理,負責收取場租費、信息費及工程招投標費,負責開標、評標室的使用管理及服務,負責與本科室相關規章制度的擬定,完成招投標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招投標業務科

主要承擔政府採購、土地及礦產資源招標、掛牌、拍賣和國有產權交易、國有資源開發權出讓、建設工程交易招投標等相關工作。
1、貫徹執行有關政府採購、國土資源交易、產權交易、國有資源開發權出讓管理、有形建築市場管理的法律和政策,根據政府採購、國土資源交易、產權交易、國有資源開發權出讓管理、建築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交易市場操作規則和管理制度;
2、受採購人、主管部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經營管理機構的委託,依法組織實施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中的項目採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採礦出讓的公開交易工作(包括統一主持招投標會議);為土地使用權、採礦權的招標、拍賣和掛牌交易活動提供配套服務;
3、為交易各方和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相關政策和諮詢服務;
4、依法受理供應商提出的詢問或質疑並作出答覆,協調和督促政府採購契約的履行及項目驗收工作;
5、依法受理單位、個人轉讓和租賃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業務以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和採礦權轉讓等交易的申請,並負責交易條件核驗、交易鑑證、成交確認和交易代理等工作;
6、依法組織實施產權交易,規範產權交易行為。依法審查產權交易主體資格、交易條件以及產權交易行為的合法合規性,對符合交易條件的出具產權交易憑證,維護產權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
7、依法受理國有產權及其他委託交易的各類合法產權的集中交易業務;
8、為國有資產最佳化配置提供服務。引導和推動國有存量資產合理流動,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9、負責對參與交易的業主進行登記,對承包商及中介方進行資格核驗,依法組織實施招投標交易活動(包括統一主持招標會議);
10、為交易雙方、政府有關部門及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政策和諮詢服務;
11、協助有關部門對交易雙方執行有關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協助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交易市場的正常秩序;
12、為進場交易的單位和人員提供相應的配套服務。
青田縣政府採購招投標交易中心的工作尚處於起步和完善階段,在實施過程中可能會遇到許多不盡人意的地方,我們熱切地期望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人士對青田縣政府採購招投標中心的工作給以關心、支持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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