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實施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六大工程”工作方案

青海省實施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六大工程”工作方案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2022年9月30日下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實施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六大工程”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9月30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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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加快推動全省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和對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聚焦產業引領、招大引強、項目促進、企業培育、園區提質、技術創新重點任務,最佳化政策供給,著力構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現代化工業經濟體系,為建設“六個現代化新青海”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統籌謀劃,協調聯動。強化頂層設計和系統謀劃,明確發展重點和路徑,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形成省市州聯動、部門協同,共同推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格局。生態優先,轉型提質。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立足資源稟賦、產業基礎、比較優勢,堅持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發展雙輪驅動,實現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
創新驅動,數字賦能。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加強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先進制造業深度融合,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位化。
開放合作,集群發展。主動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招引培育並重,引資引智並舉。突出工業園區主陣地,發揮大企業大項目帶動作用,推動產業集群發展,提升發展能級。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規上工業企業達到800戶左右,規上工業總產值達到5000億元左右。增加值達到1400億元左右,完成一般性工業投資1400億元左右。培育形成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4個千億級產業。全省規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到3%。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規上工業比重分別達到34%、36%。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十三五”末下降12.5%。經過努力,工業經濟總量實現新跨越,產業結構持續最佳化,市場主體活力競相迸發,創新驅動更加突出,園區集中度明顯提升,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實現新突破,工業經濟綜合競爭力顯著增強,構建綠色低碳、體現青海特色的現代化工業經濟體系邁出紮實步伐。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重點產業引領工程。聚力打造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大數據5大重點產業集群。做強鹽湖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實施鉀鹽高效利用、鋰鹽提質擴規、鎂鹽創新突破行動,加快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促進產業高端化發展。做大新能源產業,開展“清潔能源+”行動,發展光伏、風電、鋰電、氫能等新能源製造業,支撐打造清潔能源產業高地,促進產業綠色化發展。做專新材料產業,開展關鍵技術突破行動,發展鋁鎂、鋁鋰等輕金屬合金、高性能纖維、鎂基土壤修復等新材料產業,促進產業高新化發展。做精有色冶金產業,開展有色冶金就地轉換行動,發展銅箔、鋁箔、高鎳正極材料等功能型產品,推進原材料精深加工,促進產業高值化。做優大數據產業,實施企業“上雲用數賦智”行動,加快建設綠電大數據中心,推進數字賦能企業、產業鏈,爭取全國一體化算力網路國家樞紐節點落地,培育數字經濟新業態。最佳化產業區域布局,引導產業錯位發展,支持西寧市發展光伏、鋰電、複合纖維材料等產業,海西州發展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有色冶金等產業,海東市、海南州發展大數據、新能源等產業,支持其他地區因地制宜發展特色優勢產業。
(二)實施招大引強突破工程。聚焦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大數據等重點產業,編制產業鏈圖譜、梳理產業鏈短板,圍繞提升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補齊產業發展短板,著力引進一批強鏈、補鏈、延鏈重大項目。緊盯中央企業、中國製造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等企業,招引一批投資規模大、帶動作用強的重大項目。發揮清潔能源、礦產資源等優勢,大力引進鋰電池及鋰電材料、金屬鎂及合金、晶矽及綠氫、液氨等綠色載能項目,著力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力爭每年招引20個10億元以上工業項目,2個100億元以上工業項目,每年組織實施100項新建續建工業項目。鼓勵企業實施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改造,每年組織實施100項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力爭“十四五”後三年一般性工業投資累計較前兩年翻一番。
(三)實施重大項目促進工程。完善重大項目三級領導包聯、前期手續三級部門包聯、重大項目廳際聯席會議制度等工作機制,建立省、市州、縣三級重大項目儲備庫,制訂年度重點項目實施方案,對項目進行動態管理。加強項目調度,對投資5億元以上項目,建立項目推進台帳、任務清單、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掛圖作戰,推動項目加快建設投產,每年至少建成投產20個重大項目。強化協調服務,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全力推動鹽湖股份4萬噸鋰鹽、天合光能新能源產業園、阿特斯新能源全產業鏈等一批重大項目落地建設。加快推進匯信公司金屬鎂一體化項目技術改造、西寧特鋼搬遷等重大項目實施。
(四)實施企業梯度培育工程。健全大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機制,建立覆蓋全部規上企業的省、市州、縣三級“一企一專班”服務機制,開展“個轉企、小升規”,建立入規企業培育庫,精準指導入規入統,到2025年規上企業達到800戶。培育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競爭能力強、成長性好、創新力強、專注細分市場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到2025年“專精特新”企業達到120戶,20戶成長為國內市場領先的專精特新“小巨人”,培育1至2戶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鼓勵企業開展研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在工業領域培育一批技術密集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到2025年分別達到150戶和300戶以上。引導企業通過兼併、聯合、重組、上市及開展國際合作等形式擴大主業規模,培育一批龍頭骨幹企業,到2025年形成45戶左右產值十億元以上企業,其中產值超百億元的企業15戶左右。
(五)實施園區提檔升級工程。完善園區基礎設施,搭建技術研發、工業設計、檢驗檢測等公共服務平台,推進大數據、人工智慧、5G技術、物聯網為基礎的智慧園區建設,提升園區承載力。鼓勵園區與高校院所、頭部企業深度合作,建設創新平台、成果轉化基地、產學研示範基地等,激發園區創新力。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快綠色認證體系建設,培育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構建循環低碳園區。引導要素向園區傾斜、產業向園區集聚、企業向園區集群,提升園區產業集中度。突出全清潔能源優勢,招引大數據、新能源等領域項目布局零碳產業園區,將其打造為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綠色發展動能強勁,國際知名、國內有影響力的園區。力爭到2025年工業園區工業增加值占全省規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提升至85%以上,西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產值達到3000億元、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產值達到1000億元、海東工業園區產值達到500億元以上。
(六)實施技術創新提升工程。支持創新平台建設,鼓勵企業創建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等省級創新平台,籌建鹽湖資源保護與利用全國重點實驗室、多能互補綠色儲能全國重點實驗室、鹽湖資源綜合利用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十大國家級創新平台並推進實證基地建設。實施關鍵技術攻關,聚焦資源、能源、高原主攻方向,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採取“揭榜掛帥”等制度,每年實施一批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突破一批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難題,掌握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轉化一批創新成果。突出標準帶動,引導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和產業集群企業制定聯盟標準等團體標準,支持行業龍頭企業主導和參與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制修訂各類標準30項。
三、政策舉措
(一)強化政策支持引導。加強財政資源統籌,最佳化支出結構,支持工業經濟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發展。用好省級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引導省高質量發展政府投資基金投向重點產業和企業,帶動金融和民間資本參與。省級支持各地引進符合全省重點產業領域先進制造業重大項目。
(二)加大金融服務力度。引導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加大對工業的信貸資金投放,集中優質信貸資源支持工業經濟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對重點項目在授信額度和融資成本方面予以適度傾斜。
(三)支持企業梯度培育。省級對當年培育新增規上工業企業(不包括退庫再次入庫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認定為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給予不高於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給予不高於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被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給予不高於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強化要素需求保障。繼續實施國家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差別化用地政策。堅持建設用地計畫指標跟隨項目走,優先保障重大工業項目用地。推行上下游、高低能耗強度項目“打包”審查,把能耗指標向產值高、效益好且能明顯拉低全省能耗強度水平的優質項目傾斜配置。全省75%以上能耗指標優先用於工業。強化生態環境準入引導,最佳化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管理,統籌總量指標支持工業項目建設。對投資規模大、帶動作用強、用電負荷高的產業鏈項目,省級在要素配置上予以支持。
(五)激勵創新能力提升。支持企業主導建立科技創新平台和新型研發機構,開展共性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轉移轉化,由企業先行投入,財政根據績效給予後補助、獎勵等支持。對“雙一流”建設高校、知名科研院所來青參與國家級創新平台建設予以支持。建立健全工業高質量發展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落實《青海省省級重點人才政策清單》,靶向招才引智,積極引進和培養一批創新創業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領軍人才。
(六)支持園區提升發展。支持園區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類項目爭取國家專項債券資金。園區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專項資金,對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項目、節能技改項目以及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項目給予資金扶持。鼓勵市州間開展“飛地經濟”合作。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青海省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暨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六大工程”推進實施。領導小組下設重大項目工作組、科技創新工作組、要素保障工作組,協同推動工作落實,形成工作合力。重點市州圍繞“六大工程”目標任務,健全工作機制,確保上下協同、協調聯動,並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
(二)最佳化營商環境。推行投資建設項目“全程代辦制”,提升“一網通辦”和跨區域辦理能力,提高政務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推行信用承諾制代替審批制改革,支持工業園區開展備案類工業企業投資項目報建階段“先建後驗”試點、報建審批區域性統一評價試點。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堅持“非禁即入”原則,激發和保護市場主體活力。
(三)強化考核督導。支持建立適應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統計體系、績效評估和考核體系。制定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辦法,將考核評價結果納入工作績效考核範圍,加大考核權重。不定期開展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督查檢查和通報制度,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工作方案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見效。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屬檔案:青海省實施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六大工程”重點任務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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