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畫”工作方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畫”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8月2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畫”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關於“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畫,基本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精神,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關於“實施社保完善行動,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畫,基本實現法定人群全覆蓋、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進我省全民參保登記工作,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全民參保登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2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義
“全民參保登記計畫”是依據《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以社會保險全覆蓋為目標,通過信息比對、入戶調查、數據集中管理和動態更新等措施,對各類群體參加社會保險情況進行記錄、核查和規範管理,從而推進職工和城鄉居民全面、持續參保的專項行動。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畫”有利於加快實現我省社會保險全覆蓋目標,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會保障體系;有利於適應城鎮化進程和社會流動性特徵,更好地維護各類參保人員跨地區、跨制度轉移接續社會保險關係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利於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創新社會管理,避免和減少重複參保、重複補貼、重複領取待遇,提高公共資源使用效率,促進社會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全面實施全民參保登記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認真組織實施,為社會保障體系從制度全覆蓋邁向人員全覆蓋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
(一)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由政府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財政、公安、教育、民政、司法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增進共識,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各級政府負責本地區全民參保登記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部署實施,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合力開展工作。
(二)分級負責,依法推進。各級政府將全民參保登記工作任務進行分解,並逐級進行督導檢查和目標考核,確保工作有序開展,穩步推進。依據《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依法開展全民參保登記工作。
(三)信息共享,動態管理。建立各相關部門間數據動態互動機制,實現信息共享。通過全民參保登記動態管理長效機制,實現入戶調查常態化,人員信息數據持續更新,開展登記數據分析綜合套用,推動擴面工作持續開展,加快實現社會保險全覆蓋的目標。
三、目標任務
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畫”以我省戶籍人員為主,兼顧外來常住人員。具體目標是:
2017年,建立全省統一的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以社會保障卡持卡庫數據為基礎,整合五大險種參保信息,與全省公安戶籍人口數進行分析比對、信息採集,摸清底數、開展入戶調查,調查率達90%以上,確保調查登記信息規範準確。
2018年,加強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建設,實現與五大險種業務系統、公安、民政等部門信息系統、國家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對接,達到數據動態互動。建立入戶調查常態化機制,摸清常住人口參保信息,有針對性的開展擴面工作。
2019年,基本養老保險覆蓋全體職工和適齡城鄉居民,參保率達90%以上;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全民;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本覆蓋所有法定群體。
2020年,鞏固和完善全省全民參保登記信息庫,全面實現參保人員信息實時更新,並將數據套用於就業、人才交流、勞動監察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充分發揮數據價值,實現各類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制度的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全省統一的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建設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86號)要求,結合金保工程總體規劃,利用金保工程業務專網,於2017年7月底前建立全省統一的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具備數據抽取、多險整合、檢查比對、採集核實、更新維護、數據分析、數據套用等功能。開發建設網上採集核實系統和入戶調查手機APP軟體,實現與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實時對接和信息同步更新。制定全省統一接口規範,與各險種業務信息系統聯網對接;按照政務信息共享要求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建立與公安、教育、民政、司法等部門間的信息互動機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接口規範,與國家全民參保登記系統聯網對接。
(二)健全全民參保登記基礎信息資料庫。建立全省統一的省級集中的全民參保登記基礎資料庫,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險種參保數據為基礎,結合公安部門全省戶籍人員和外來常住人員信息、教育部門在校學生信息,形成全省的參保登記基礎資料庫,通過開展數據比對、信息採集,清理重複數據,剔除無效信息,糾正錯誤信息,進一步完善全民參保登記資料庫。2017年8月底前完成與國家全民參保登記資料庫對接,開展跨省數據比對,建立已參保人員、未參保人員、未參齊險種人員、斷保人員等信息庫,為開展入戶調查提供有效支持。2018年逐步推進數據動態互動和更新。
(三)深入開展入戶調查登記。在數據比對基礎上,對篩選出參保信息異常、應保未保、長期中斷繳費、選擇性參保人群,通過宣傳動員引導個人到就近的社保經辦機構或社區(村)主動辦理登記。對各險種均未參保人員,按照戶籍屬地管理原則,2017年8月中旬將登記人員名冊下發至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各級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委託街道(鄉鎮)、社區(村)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部門於2017年9至11月份集中開展入戶調查,徹底摸清情況,為社保精確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四)持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2018年將全民參保登記工作與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有機結合,通過最佳化經辦管理服務、加強政策宣傳等措施,以中小微企業就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為重點對象,引導各類符合條件的人群參加社會保險,推動實現社會保險全覆蓋。
(五)積極探索全民參保登記成果套用。通過掌握全省全民參保登記基礎數據,分析參保情況,發現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完善社會保障政策體系。加強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和不同身份之間的統籌協調和政策銜接,推進全省城鄉統籌、“五險合一”管理進程,加快實現經辦規程的統一規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負責本地區“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的組織實施,要把全民參保登記工作作為重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並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逐級分解工作任務,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落實保障措施,抓緊推進各項工作任務,重點組織好入戶調查登記等工作,確保各項任務如期完成並取得預期成效。
(二)明確職責分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牽頭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畫”,建立完善全民參保登記資料庫,協調建立長效機制,實現與各相關部門數據互動和信息動態更新,開展擴面參保;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建設立項及概算審核;財政部門負責安排全民參保登記工作所需系統運行維護、宣傳培訓、入戶調查經費;公安部門負責提供全省戶籍人員和外來常住人員相關信息,並協助開展入戶調查;教育部門負責提供在校學生姓名、身份證號、戶籍等相關信息;民政部門負責提供重點醫療救助對象信息;法務部門負責提供全省服刑、收監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等相關信息。
(三)落實工作責任。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時間進度,加強督促檢查,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定期交流情況,形成工作合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教育、民政、法務部門要建立數據交換常態化機制,實現信息共享。
(四)強化監督檢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會同省相關部門適時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工作進展緩慢地區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存在問題,督促整改落實。要實行階段性工作通報制度,及時通報各地工作進展情況,交流各地經驗做法,不斷完善全民參保登記工作途徑和辦法,確保全省全民參保登記計畫工作順利推進。
(五)營造良好氛圍。各級政府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圍繞重點人群以及靈活就業、流動就業人群特點,有針對性的制定宣傳計畫,進一步創新宣傳方式,拓展宣傳渠道。要結合入戶調查工作,深入企業、學校、社區等基層單位開展常態化、全方位宣傳,提升全民參保意識,營造全民登記氛圍,努力形成變“要我參保”為“我要參保”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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