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投資促進月活動的通知》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的一則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今年(2010年)是“十一五”規劃的最後一年,完成全年的固定資產投資任務,對全面完成我省今年(2010年)和“十一五”規劃目標至關重要。為此,省政府決定於10月份在全省開展“投資促進月”活動。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全面動員,迅速部署,抓住時機,苦幹攻堅,務必掀起新一輪抓項目、抓投資、抓建設的高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投資促進月”活動的主要任務
“投資促進月”活動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緊緊圍繞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擴大內需、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和支持藏區發展的方針政策,以完成全年固定資產投資任務和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計畫為目標,進一步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全面推進重點項目建設進度,在加快實施鐵路、公路、機場、水電站、電網等基礎設施和重大工業項目上取得突破;著力擴大招商引資成果,在促進簽約項目落地上取得突破;努力加大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和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投入,在加快循環經濟發展上取得突破;全力推進中央投資項目建設進度,在鞏固國家擴大內需政策成果上取得突破;創造條件集中攻堅,在推進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上取得突破;強化前期完善程式,在籌劃和儲備一批重大項目上取得突破。以更加堅定的決心,以只爭朝夕的幹勁,以更加紮實的工作,確保奪取今年(2010年)投資和建設工作的全面勝利。
二、“投資促進月”活動的工作目標和責任
為確保完成全年固定資產投資1000億元和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投資目標任務,通過“投資促進月”活動,到10月底基本完成年度90%的投資任務,即固定資產投資累計完成905億元(不含玉樹州)和玉樹災後恢復重建完成投資60億元。具體任務分解和重點工作如下:
(一)抓好年度目標責任的落實。根據年初分解任務和工作進度,到10月底西寧市要累計完成投資280億元,海東地區80億元,海西州110億元,海南州40億元,海北州30億元,黃南州18億元,玉樹恢復重建60億元,果洛州12億元,省交通廳80億元,青藏鐵路公司40億元,蘭新鐵路甘青公司40億元,青海機場有限公司5億元,省電力公司55億元,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55億元,省通信管理局10億元,中石油青海油田公司27億元,鹽湖集團有限公司23億元。
(二)抓好重點項目建設。今年(2010年)全省共安排固定資產投資重點建設項目62項,全年計畫完成投資3092億元,重點是加快推進大型生態工程,公路、鐵路、機場等交通工程,以及水電站、電網等能源工程建設,力爭格敦鐵路、西寧市鉻渣處置等重大基礎設施工程年內開工建設,10月底要力爭完成300億元。(責任單位:省政府各相關委、辦、廳、局,青藏鐵路公司、省電力公司、青海機場公司)
(三)抓好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加快我省鹽湖、油氣、有色、煤焦化工、光伏產業等優勢資源開發,加大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和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投入力度,督促節能減排項目實施進度,加大招商引資簽約項目的跟蹤落實力度,鞏固擴大招商引資成果,10月底前落實到位資金110億元以上。(責任單位:省經委、省商務廳、省招商局,各有關企業單位)
(四)抓好教育項目建設。通過省級補助和州(地、市)自籌,落實建設資金,以中國小布局調整為主線,推進校舍安全工程、學前教育試點、三江源教師生活周轉房、西部高校民族院校建設等項目實施,切實推進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異地建設學校、玉樹災區4縣及黃南、果洛、海南5縣寄宿制學校鍋爐房輔助採暖工程等項目,確保項目年內開工建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五)抓好民生項目及中央擴大內需項目建設。以改善城鄉低收入居民居住條件為重點,抓緊抓好廉租住房、棚戶區改造、遊牧民定居、農村困難民眾危房改造、經濟適用房、農村獎勵性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實施。推進農牧區基礎設施、醫療衛生、旅遊等民生工程建設,以及年初確定的十件民生實事等。結合中央檢查組秋季檢查工作,加快中央擴大內需新增投資項目建設進度,千方百計抓項目開工,確保所有項目達到開工率100%、配套資金到位率100%、問題整改到位率100%的目標。(責任單位: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相關委、辦、廳、局)
(六)抓好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農村住房大部分完成、城鎮住房大部分開工和受損房屋加固維修全面完成的總體要求,採取打攻堅戰的辦法,做好前期和民眾工作,調集足夠的施工力量,加強各項施工保障,爭速度,保質量,確保實現70%農村住房重建完成、70%城鎮住房開工建設的目標,10月底前要確保完成災後恢復重建投資60億元以上。(責任單位: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
(七)抓好國家支持藏區項目建設。加快推進藏區發展規劃實施及項目落實,緊緊圍繞農牧民和城鎮居民生活條件、社會事業、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基礎設施、產業發展與資源開發、基層政權等重大社會事業和民生項目,抓緊籌劃、儲備和實施一批藏區基礎設施項目,確保年底前達到可研深度的項目600餘個,總投資達到2000億以上。同時,抓緊向國家各部委匯報銜接,最大限度地爭取國家支持。(責任單位:省政府各相關委、辦、廳、局)
(八)抓好規劃及項目前期工作。在做好今年(2010年)各項工作的基礎上,針對國家重點投入領域和全省發展薄弱環節,從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出發,進一步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形成合力,強化前期工作,集中精力謀劃、篩選和儲備一批能夠促進我省“十二五”時期實現跨越發展的重大項目,確保“十二五”時期有較大的項目儲備和支撐。(責任單位:省政府各相關委、辦、廳、局,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
(九)抓好投資統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監測工作,各部門要積極做好與統計部門的聯繫溝通,項目主管部門要督促項目單位落實專人,及時向統計部門報送投資項目統計數據。省交通廳、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省電力公司、青藏鐵路公司、蘭新鐵路甘青公司等統計直報部門要與省統計局構建良好互動的工作機制,及時準確、實事求是地對項目投資情況進行統計和上報。各地區要強化對投資統計工作的領導,提高投資統計數據質量。省統計局要進一步加大對基層統計人員的培訓力度,加強投資數據審核,防止拒報、虛報、瞞報和漏統現象的發生,確保準確、全面、及時反映全省投資和項目工作情況。
三、“投資促進月”活動的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
“投資促進月”活動的開展事關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大計,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規劃目標和推進“四個發展”的重要舉措,必須要以有力的組織領導、過硬的管理監督和紮實的工作措施,確保“投資促進月”活動取得成效。
(一)成立協調領導小組。成立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徐福順任組長的“投資促進月”活動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省發展改革委、經委、交通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商務廳、農牧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監察廳、審計廳,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及各有關企業等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整個活動的決策部署和各項工作的協調落實。
(二)召開動員大會。9月底前召開全省“投資促進月”活動動員大會,明確各地區、各部門及有關企業、單位的目標責任及工作要求,號召和動員各地區、各部門及有關企業、單位迅速行動起來,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履責,狠抓落實,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開展“投資促進月”活動的工作部署,推動“投資促進月”活動紮實有效地開展。
(三)做好指導協調。省“投資促進月”活動協調領導小組將組織若干工作組,由省級領導帶隊,適時深入各地區和有關單位開展督導協調工作,重點對各地區、各部門和相關單位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目標責任落實情況、省政府年初確定重點項目進展情況、招商引資項目簽約落實和資金到位情況、各項民生工程建設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投資促進月”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分組情況見附表)。
(四)加強督查督辦。各地區、各部門及有關企業、單位要把“投資促進月”活動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按照各自任務目標抓緊分解落實各項活動內容,務必把投資和建設工作抓細抓實、抓緊抓好。活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省監察廳、省政府督查室共同做好本次活動的督促檢查工作。“投資促進月”活動實行周報制度,各地區、各單位要嚴肅認真地搞好統計工作,如實準確地反映項目投資完成情況,並由負責領導簽署意見後於每周五前分別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統計局。活動結束後,領導小組將對各地區和有關單位的投資完成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和考核,對工作效果顯著,項目管理規範,配套資金落實到位的地區和部門予以通報表彰,並在今後省級政府投資安排中給予傾斜和獎勵;對領導不重視、工作開展不力、項目進度緩慢,配套資金落實不好的地區和部門予以通報批評,並視情況削減下一年度省級政府投資安排額度。
附表:“投資促進月”督導協調分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