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十二五”期間節能工作的意見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加快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確保實現“十二五”期間節能降耗目標,現就加強“十二五”期間節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1-00151
  • 文  號::青政[2011]45號
  • 主題分類::國土資源、能源
  • 服務對象::企業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1/7/20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加快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確保實現“十二五”期間節能降耗目標,現就加強“十二五”期間節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為核心,完善政策,創新機制,加強管理,加快構建節約型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強化全社會節能意識,努力形成政府推動、市場主導,以企業為重點,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節能工作新格局,推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目標
——全省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強度下降10%,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
——建築領域:全省城鎮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居住建築執行《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比例達100%;完成600萬平米既有建築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新建建築中累計安裝太陽能熱水器集熱器面積約15萬㎡,太陽能採暖工程新建項目43萬㎡,太陽能路燈共1000套。
——交通領域:貨車柴油比例達到70%,客車替代燃料比重達到4%;完成電子收費系統(ETC)建設並在有條件的收費站投入運行;已運營隧道改裝高頻耦合燈或LED等誘導標,改裝率達到60%;溫拌瀝青混合料套用率達到10%。
——公共機構:人均能耗比2010年下降10%左右,單位建築面積能耗比2010年下降8%左右。
——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國家下達目標內。
三、重點工作
(一)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以實施工業“雙百”行動為著力點,加快培育發展戰略型新興產業,逐步提高新興產業在工業結構中的比重,打造青海工業新優勢。加快改造傳統產業和結構最佳化升級,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園區經濟,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
(二)加快淘汰落後產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行政手段,進一步完善落後產能退出機制,解決好職工安置、企業補償轉型等問題。加強監督檢查,對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對其項目的核准和審批;依法吊銷落後產能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加強源頭控制,嚴把招商引資關、項目前期關、合理用能評審關、審核備案管理關,嚴格控制“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低水平重複建設。
(三)推進節能技術進步。工業領域要繼續圍繞“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加快節能技術、材料、裝備研發推廣和技術改造步伐,發揮好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引導、鼓勵企業加大節能技術的投入力度。突出抓好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火力發電等重點行業改造和提升,大力支持推廣礦熱爐和水泥餘熱發電技術、蓄熱、富氧燃燒技術、動態諧波抑制及無功補償綜合節能技術、高壓電機變頻調速等先進適用的節能技術,支持工業窯爐改造、餘熱余壓利用、熱電聯產、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最佳化等節能技術改造工程。具備餘熱余壓利用條件的現有工業企業必須要採用餘熱發電和餘熱利用技術。對拒不改造的企業,在能源供應等方面要採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建築領域要加大既有建築節能技術改造力度,在不具備利用天然氣、電能採暖條件的地區積極推廣水煤漿鍋爐,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築套用、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推廣高效照明燈具等節能產品,套用可再生能源並綜合利用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及環境保護技術,發展綠色建築。提高新型牆體材料、新型保溫材料推廣套用比重,大力推廣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交通運輸領域要鼓勵使用新能源、節能環保公車輛,在公路建設中積極推廣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降低原材料消耗。構建節能型交通基礎設施網路體系、節能環保型交通運輸裝備體系、節能高效運輸組織體系,推進營運車船燃料消耗準入與退出工程、節能與新能源車輛示範推廣工程、甩掛運輸節能減排推廣工程等重點節能工程。公共機構要積極推進建築維護結構、採暖、照明系統和信息機房、電開水器、電梯等設施設備的節能改造,率先採用技術先進、效果明顯、性價比高的新能源、新技術、新產品,繼續大力推廣電子政務和公務車節油新技術。農牧區要支持開發利用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廣泛開展沼氣綜合利用,加大節能灶的推廣力度,改變傳統落後的生產、生活方式,採用先進的柴油機節油技術,加快淘汰落後農業機械裝備。
(四)積極扶持節能服務產業。引導支持省內具備條件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掌握核心技術的企業建立節能服務機構,引進省外實力強、信譽好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全方位介入節能評估、能源審計、節能量審核、清潔生產審核、節能改造、契約能源管理等服務領域,促進節能服務公司加強科技創新和服務創新,提高服務能力。加快推行契約能源管理,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落實稅收扶持政策,協調金融支持,營造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五)努力提高資源利用水平。推進工業“三廢”和建築、道路廢棄物以及農林廢物資源化利用,扶持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具有一定規模效益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鼓勵提高資源開採階段的利用率,注重共伴生礦、貧礦、尾礦的有效利用,減少廢棄物產生,拓寬資源綜合利用領域,構建循環經濟產業鏈。綜合利用工業爐渣、煤矸石、粉煤灰、煙道灰、脫硫石膏等,發展節能、節地、節材、利廢、環保型的牆體材料,改造提升技術、產品、裝備水平,提高工業固廢資源綜合利用率和產業發展水平。加強廢舊資源再生利用,開發、引進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擴大加工能力,推進廢舊輪胎、廢塑膠、廢舊電子產品等再生資源處理的無害化、資源化、產業化,提高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率。加快建立再製造舊件回收體系,推進再製造產業發展。建立健全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推進餐廚廢棄物等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六)加強工業節水技術改造。圍繞工業節水重點,大力推廣《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節水設備(產品)》,重點推廣工業用水重複利用、高效冷卻、熱力和工藝系統節水、洗滌節水、工業給水和廢水處理、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等通用節水技術和生產工藝。積極推進企業水資源循環利用和工業廢水處理回用。採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處理技術工藝,大力提高水循環利用率,降低單位產品取水量。加強廢水綜合處理,實現廢水資源化,減少水循環系統的廢水排放量。支持礦井水利用和中水回用,推廣水平衡測試。完善高耗水行業現有企業用水先進指標、用水定額和新建項目用水準入指標體系,加強重點行業節水監督檢查力度。
(七)促進清潔生產工作深入開展。加快推進清潔生產和污染防治,以資源能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涉重金屬工業行業為重點,加強源頭削減、全過程控制,實現“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目的,實現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對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超過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企業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鼓勵其他企業自願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擴大清潔生產審核範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
四、政策措施
(一)強化評價考核制度。進一步強化評價考核和獎懲機制,把節能減排目標納入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年度考核體系,作為地方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考核內容以及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的重要指標,督促各地區、各級部門和重點用能單位將節能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形成“目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到位,獎懲分明,一級抓一級,一級考核一級”的節能目標考核責任機制。對考核等級為完成和超額完成的地區和部門,省政府予以表彰獎勵。對考核等級為未完成的地區和部門實行問責制,領導幹部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
(二)完善政策激勵機制。研究建立節能產品的財政補貼制度,對節能投資項目實行稅收減免或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形成財稅槓桿機制。同時,逐年加大對節能技術改造以及重點企業重大節能示範項目的獎勵支持。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水泥、鋼鐵等高耗能行業超限額用能以及使用國家產業政策明確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設備、工藝的企業,執行差別電價或累進加價制度和懲罰性措施,發揮價格機制調節作用促進節能減排。根據年度跟蹤和考核結果,對節能效果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按期完成降耗任務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對違法違規浪費能源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形成獎優罰劣機制。
(三)嚴把項目準入門檻。逐步完善各個行業節能技術標準體系和以節能為導向的市場準入制度。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合理用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嚴格評估審查標準和程式,加強節能評估監督管理。新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要依法實施嚴格的節能評估審查,評審意見作為項目審批、核准、備案以及開工建設的前置性條件和項目設計、施工、驗收的重要依據,未通過節能評估審查的項目,投資管理部門不得審批、核准或備案。新建高載能項目的技術裝備必須具備同行業先進水平,單位產品能源消耗必須達到國家限額標準,必須同步建設餘熱余壓、電機系統最佳化等節能工程,鼓勵企業採用餘熱發電和餘熱利用技術,對節能設施、環保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設、同時投入運行的,不予竣工驗收,不準投入生產。完善並嚴格執行項目審批和監管責任追究制,對節能審批監管不力和越權審批的部門,追究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健全落後產能淘汰機制。堅決落實關閉淘汰落後產能任務,把淘汰關閉落後生產能力的任務和實施方案落實到各地區、各責任單位和企業,列出關閉淘汰的時間進度,明確實施主體和責任人。要強化責任制,對完不成任務的地區和企業實行嚴格問責。對未按照規定期限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依法註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和核准新的投資項目,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予批准新增用地,供電、水務部門依法停止落後產能生產的供電供水。對過去經合法批准,手續完備,但根據目前國家產業政策規定需要淘汰的企業和項目,要積極引導幫助企業技改或轉產,今後對鐵合金、碳化矽不再實行“關小上大”政策,避免變相的低水平重複建設。
(五)強化節能降耗監督管理。對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煤以上的企業進行重點監控,各地區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將節能指標按年度分解到重點企業,完善重點用能企業能耗監測預警分析制度。重點企業要開展能源利用狀況監測、能源審計和清潔生產審核。積極開展與國際國內同行業能耗、物耗和排放先進水平“對標”活動。嚴格執行建築節能減排的法律制度和技術規範,建立建築節能監管服務體系。實施運營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加大對重點公路工程建設能耗的管理和節能監督。構建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協調配合的公共機構組織管理體系,建立完善評價考核體系。
(六)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堅持一手抓業務、一手抓隊伍,造就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的高素質機關隊伍、節能監察隊伍、節能檢測和節能服務中心隊伍。深刻學習領會《節能法》和《青海省實施〈節能法〉辦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執法水平和執法能力,嚴格執法程式,加強依法實施節能管理的力度。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推進制度建設、效能建設、法制建設。大力倡導求真務實、艱苦奮鬥、開拓創新、銳意進取的精神,樹立務實、廉潔的幹部形象。
(七)加大節能宣傳力度。以普及節能知識,傳播節能理念,增強節能意識為目的,將節能宣傳納入重大主題宣傳活動,組織好每年的全國節能宣傳周活動,認真制訂節能宣傳方案,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及網路、手機等信息平台,廣泛宣傳節能工作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公開曝光嚴重浪費資源能源行為。廣泛開展節能環保科普宣傳活動,刊播節能公益性廣告,大力弘揚“節約光榮、浪費可恥、儉樸節約、科學消費”的良好社會風尚和生產生活方式,使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把節能壓力和動力,傳遞到每一個社會成員身上,形成更加濃厚的節能社會氛圍,調動社會各界參與節能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政府推動、企業實施、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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