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根據工作需要,任命:劉伯林同志為青海省司法廳副廳長。免去:劉伯林同志的青海省勞動教養管理局政委職務。因任職年齡到限,免去:張永騫同志的青海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副巡視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