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捐助活動的通知

該詞條為2004年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活動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今年,我省局部地區又遭受了乾旱、地震、洪澇、冰雹、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給民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失。為切實安排好災區民眾和貧困人口的生產生活,省政府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一次扶貧濟困送溫暖捐助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捐助原則
捐助活動堅持自願原則,量力而行,不下指標,不搞攤派,不向義務兵、小學生、困難和虧損企業職工以及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募集。捐助以現金、糧食和衣被為主,也可捐助一些其它生產和生活物品。捐助的資金首先按捐助者意願發放,沒有捐助意願的由民政部門負責統一安排分配到重災區。捐助的生活用品要實行分類包裝,捐助的衣被必須拆洗乾淨。
二、開展捐助活動的範圍和時間
這次捐助活動的救助重點是全省的重災民和特困農牧民以及城鎮特困民眾、特困企業中的困難職工、失業下崗的困難家庭。捐助活動主要在全省各行政、企事業單位,省軍區、駐軍各部隊、武警部隊等單位開展。捐贈工作由各地民政部門負責。集中捐助時間為10月20日至11月10日,11月底前將捐助的款物發放到困難民眾手中。各州(地、市)的捐贈情況,於11月10日前報省民政廳。
三、捐助辦法
省直各單位原則上按對口支援的辦法,捐助的款物直接送往定點包扶地區和單位。其它單位、集體和個人捐助的由所在地民政部門負責接收,也可直接送至社會捐助工作接受站。省民政廳捐贈物資接收地點:1、西寧市西關大街60號省民政廳辦公樓一樓;2、西寧市崑崙路西山一巷3號青海省捐贈物資接收站;聯繫電話:6164532、6164551;聯繫人:白志強、曲衛東、陳玲玲。
四、相關要求
(一)各級政府一定要把這次捐助工作提到議事日程,認真安排部署。捐助單位和受援地區都要確定一名領導同志具體分管捐助工作。各地要設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指定專人負責捐贈物品的接收、保管、倉儲、包裝、運輸、分發等各項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認真履行捐贈款物交接手續,合理確定發放對象,接受民眾監督,保證將救助款物及時發放到災民和貧困民眾手中。
(二)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保證把這項活動搞得紮實有效。新聞宣傳部門要及時做好新聞報導和專題宣傳,為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民政部門要制定周密的活動方案,積極組織人員,設立接收點,及時做好物資管理、運輸、發放等工作。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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