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六盤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的批覆》(國函〔 2012〕 94號)以及《青海省藏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制定的關於青海省六盤山片區和藏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實施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編制青海省六盤山片區和藏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實施規劃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按照《國務院關於六盤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的批覆》(國函〔 2012〕 94號)以及《青海省藏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的要求,為認真搞好我省六盤山片區和藏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實施規劃(以下簡稱“實施規劃)編制工作,現就做好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規劃範圍及期限
(一)規劃範圍。
1.六盤山片區:西寧市和海東地區湟中、湟源、民和、樂都、互助、化隆、循化和平安8縣。
2.藏區片區:海北、海南、黃南、海西、果洛、玉樹6州33個縣(市、行委)。
(二)規劃期限。2011—2015年。
二、規劃內容及任務
(一)規劃內容
1.客觀分析規劃區的現狀,合理確定發展目標,明確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的突破口。
2.明確建設任務。包括基礎設施、產業發展、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就業與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社會事業發展與公共服務、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突出扶貧攻堅的重點。
3.確定規劃項目,投資規模和資金來源。
4.環境影響分析。
5.政策支持、保障措施和組織實施。
6.建立項目庫。
7.相關附屬檔案。圖紙與各類表格。
(二)工作任務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提出符合我省六盤山片區和藏區實際的發展思路、具體目標、建設任務、保障機制及政策措施,編制完成六盤山片區和藏區片區的實施規劃。
1.由省扶貧開發局牽頭,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共同組織編制完成六盤山片區和藏區片區的省級實施規劃。
2.省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關於青海省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編制內容及工作任務分解的通知》(青政辦〔 2011〕 301號)要求,結合本行業“十二五”規劃,安排專人,負責提出本行業有關建設項目,對列入省級實施規劃中的建設任務和項目庫進行審核。
3.各州(市、地)、縣級人民政府依照實施規劃的編制大綱,組織編制本地區的實施規劃。
三、時間安排
州(市、地)、縣級實施規劃於2012年9月30日前編制完成;省級實施規劃於2012年10月30日前編制完成。
四、規劃審批
1.省級實施規劃。由省發展改革委組織評審,報省人民政府審批後,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備案。
2.州(市、地)級實施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後,報省發展改革、扶貧、財政部門備案。
3.縣級實施規劃。由州級發展改革、扶貧部門組織評審,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批後,報省發展改革、財政、扶貧部門備案。
五、相關要求
(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貫徹〈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的實施意見》(青發〔 2011〕27號),按照《六盤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青海省藏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參照六盤山片區和藏區實施規劃的編制大綱,結合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行業專項規劃,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合理確定發展目標,統籌安排建設任務,進行投資測算,建立項目庫,提出保障措施。
(二)實施規劃事關我省六盤山片區和藏區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事關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實施規劃編制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精心部署,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和任務,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工作人員,按時編制完成並上報州、縣級實施規劃。省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負責,主動配合發展改革和扶貧部門開展工作,確保我省六盤山片區和藏區實施規劃編制工作按期完成。
(三)編制實施規劃所需的《六盤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實施規劃編制大綱》(西寧市、海東地區)及《藏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實施規劃編制大綱》(藏區六州),請及時與省扶貧開發局聯繫。
按照《國務院關於六盤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的批覆》(國函〔 2012〕 94號)以及《青海省藏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的要求,為認真搞好我省六盤山片區和藏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實施規劃(以下簡稱“實施規劃)編制工作,現就做好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規劃範圍及期限
(一)規劃範圍。
1.六盤山片區:西寧市和海東地區湟中、湟源、民和、樂都、互助、化隆、循化和平安8縣。
2.藏區片區:海北、海南、黃南、海西、果洛、玉樹6州33個縣(市、行委)。
(二)規劃期限。2011—2015年。
二、規劃內容及任務
(一)規劃內容
1.客觀分析規劃區的現狀,合理確定發展目標,明確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的突破口。
2.明確建設任務。包括基礎設施、產業發展、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就業與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社會事業發展與公共服務、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突出扶貧攻堅的重點。
3.確定規劃項目,投資規模和資金來源。
4.環境影響分析。
5.政策支持、保障措施和組織實施。
6.建立項目庫。
7.相關附屬檔案。圖紙與各類表格。
(二)工作任務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提出符合我省六盤山片區和藏區實際的發展思路、具體目標、建設任務、保障機制及政策措施,編制完成六盤山片區和藏區片區的實施規劃。
1.由省扶貧開發局牽頭,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共同組織編制完成六盤山片區和藏區片區的省級實施規劃。
2.省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關於青海省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編制內容及工作任務分解的通知》(青政辦〔 2011〕 301號)要求,結合本行業“十二五”規劃,安排專人,負責提出本行業有關建設項目,對列入省級實施規劃中的建設任務和項目庫進行審核。
3.各州(市、地)、縣級人民政府依照實施規劃的編制大綱,組織編制本地區的實施規劃。
三、時間安排
州(市、地)、縣級實施規劃於2012年9月30日前編制完成;省級實施規劃於2012年10月30日前編制完成。
四、規劃審批
1.省級實施規劃。由省發展改革委組織評審,報省人民政府審批後,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備案。
2.州(市、地)級實施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後,報省發展改革、扶貧、財政部門備案。
3.縣級實施規劃。由州級發展改革、扶貧部門組織評審,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批後,報省發展改革、財政、扶貧部門備案。
五、相關要求
(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貫徹〈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的實施意見》(青發〔 2011〕27號),按照《六盤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青海省藏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參照六盤山片區和藏區實施規劃的編制大綱,結合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行業專項規劃,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合理確定發展目標,統籌安排建設任務,進行投資測算,建立項目庫,提出保障措施。
(二)實施規劃事關我省六盤山片區和藏區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事關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實施規劃編制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精心部署,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和任務,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工作人員,按時編制完成並上報州、縣級實施規劃。省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負責,主動配合發展改革和扶貧部門開展工作,確保我省六盤山片區和藏區實施規劃編制工作按期完成。
(三)編制實施規劃所需的《六盤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實施規劃編制大綱》(西寧市、海東地區)及《藏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實施規劃編制大綱》(藏區六州),請及時與省扶貧開發局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