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
  • 時間:2015年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要求,為積極穩妥推進全省改革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國發〔2015〕2號和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制定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及相關政策,制定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政策,指導督促各地、各部門組織實施和貫徹落實,全面完成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任務。
二、工作機制
  
省政府成立“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1),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統籌指導全省改革工作,加強對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安排部署各項改革工作任務,研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各地、各部門組織落實。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具體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基本信息採集、測算方案設計、數據測算分析等基礎工作;研究提出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配套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省與改革相配套的制度辦法等;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經辦機構建設、經辦基層平台建設、信息化建設等問題的意見;負責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各地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協調機構,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組織領導和指導實施本地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
三、工作任務及進度安排
  
(一)開展調查研究。就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基本情況進行深入調研。重點就參保範圍、人員結構、工資收入及結構、繳費基數、“中人”過渡、統籌層次、基金管理、經辦服務等問題分專題進行深度調研,形成成果,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心中有數,為研究制定政策打好基礎。
(二)數據測算分析。在基本信息採集入庫的基礎上,建立若干測算模型,對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水平、繳費水平、視同繳費年限指數、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以及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年齡結構等情況和基金收入、預期支出、財政補助等情況進行精準測算和科學分析論證,為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相關辦法等提供數據支持。
(三)制定政策方案。重點研究制定青海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職工工資標準和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實施方案等,以及相配套的管理方法、操作規程、工作流程等。
(四)強化工作基礎。根據省情實際,結合國家要求和外省經驗,研究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充實力量、健全基層平台建設問題,最佳化流程、改進管理、完善服務。按照國家和省上安排和制定相關具體政策制度情況,適時深入開展業務培訓,研究制定宣傳提綱和宣傳工作方案,深入開展政策解讀和宣傳。
(五)主要工作進度。按照國發〔2015〕2號檔案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礎上,主要工作進度安排如下:
3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整理基礎數據,深化測算分析,提交測算分析報告;各責任單位列出專題,對涉及改革的若干重大政策問題進行調研。
4月,研究出台《青海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5月,各責任單位研究制定相關的配套制度辦法。
6月,完善充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經辦服務機構,落實機構、人員編制;實施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鈎的兌現落實工作;完成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信息系統本地化工作。
7月,開展人員培訓、宣傳工作。
8月,開展實施前的參保登記、申報繳費、待遇核定、養老金計發以及系統測試完善等各項準備工作,對參保單位及工作人員信息進行錄入,核實基礎數據。
9月,啟動參保登記等業務經辦工作。
為確保改革各項政策和要求的貫徹落實,相應建立改革工作任務台賬,明確工作任務、責任單位和時間要求(見附屬檔案2)。
四、責任分工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統籌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協調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
省委組織部配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編辦制定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實施方案和完善規範我省鄉鎮工作補貼制度意見;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織政策業務的培訓工作。
省委宣傳部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充分發揮主要新聞媒體正面宣傳的作用,引領新聞媒體準確解讀政策;加強輿情監控,及時掌握輿情動態,營造有利於改革的良好氛圍。
省編辦按照國務院統一要求,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前,確定具備分類條件事業單位的具體類別;配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做好事業單位正式在冊人員的確認工作;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出完善經辦體制、充實經辦機構、加強經辦力量建設的相關建議。
省發展改革委立項建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啟動“金保工程”二期工程、網路系統和安全系統建設;加快全省縣級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十二五”末至“十三五”初,基本完成省級及西寧市、海東市的鄉鎮(街道)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省財政廳牽頭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財政支出需求進行調研測算,提出統籌安排財政預算的意見建議,落實財政補助資金;研究制定青海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管理辦法以及財務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和服務設施的意見,積極支持經辦機構服務平台建設。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負責研究擬定《青海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研究擬定青海省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青海省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投資運營辦法;研究擬定我省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實施方案;研究擬定我省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工資標準和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等。組織實施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建設、“金保工程”二期工程、網路系統和安全系統建設,加快推進省級、縣級以及西寧、海東市級及其鄉鎮(街道)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會同省編辦提出完善經辦體制、充實經辦機構、加強經辦力量建設的意見,做好參保登記、繳費申報、待遇計發、養老保險費征繳等業務經辦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強、程式要求嚴。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牽頭作用,及時了解掌握工作進展,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順利推進。要根據國家改革工作整體推進情況及時調整細化完善我省方案,確保與全國改革同步合拍,同時加強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匯報銜接,及時跟進政策,掌握動態,爭取國家支持。
(二)密切協同配合。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作,形成工作合力。編制部門要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確保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有機銜接。編制、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研究解決好社保經辦機構、人員力量、工作經費及信息化建設等問題,切實夯實工作基礎。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統籌協調,把握工作進展,及時提出有關重大問題的意見建議。
(三)落實主體責任。各級政府是本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的責任主體。各級政府要統籌做好本地區改革工作,加強上下聯繫溝通,及時報送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和所需數據資料,真正做到上下聯動,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舉措,確保各項改革工作落實到位;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做好經辦服務。
(四)做好輿論引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要堅持正面宣傳,利用各類新聞媒介準確解讀政策,讓廣大幹部職工充分理解改革,真心擁護改革,積極支持改革。要強化輿情監控,掌握輿情動態,營造有利於改革的良好氛圍。
附屬檔案:1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資制度改革工作任務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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