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經濟委員會、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電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04-00088
- 文號::青政辦[2004]137號
- 主題分類::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4/7/14
去年(2003年)以來,我省出現了電力供應緊張的局面。對此,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視。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電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4]47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做好我省電力迎峰度夏工作,確保工農業生產和城鄉人民生活用電,促進國民經濟平穩快速增長,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正確把握我省電力短缺形勢,高度重視電力迎峰度夏工作
隨著我省國民經濟的,陝速發展,電力負荷快速增長,用電量呈跨越式增長。今年(2004年)1—6月,青海電網用電量完成8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5.9%。用電量的快速增長保證了我省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全省規模以上工業完成增加值56.9億元,同比增長22.9%。但由於我省水、火電比例失調,火電調節能力弱,受黃河來水持續偏少的影響,水電發電量減少,我省電量仍有較大缺口。l一6月在外購電量11.67億千瓦時的基礎上,仍限電2.15億千瓦時,對我省工業經濟成長帶來一定的影響。由於目前我省發電不能滿足全省的用電需要,部分電量需從外省輸人,隨著陝西等省夏季來臨,向我省輸人電量的能力將進一步減弱,我省的電力供應會更加緊張,電量平衡會更加困難。
夏季是工農業生產的黃金季節,各級政府一定要正確認識我省當前的缺電形勢,認真學習《通知》精神,提高對電力供應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做好電力迎峰度夏工作,確保滿足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合理用電需求。
二、保證重點,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
省電力主管部門和省電力公司要切實做好有序供電和限電,制定和完善電力迎峰度夏工作預案,確保居民生活用電不受影響,確保醫院、學校、金融機構、交通樞紐、重點工程等重點單位正常用電不受影響,確保高科技等優勢企業用電的合理需要。對其他用電企業進行分類排隊,區別對待,制定不同負荷水平下的拉限電序位表。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連續性生產作業和中斷供電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業,要保證用電;對能耗高、低產出的企業,要實行嚴格的錯峰、避峰和限電措施;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與規劃布局、高污染的企業要停止供電。
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疏導西北電網電價矛盾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25號)精神,結合青海實際,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行業試行差別電價政策,在青海電網銷售電價基礎上對屬於限制類和屬於淘汰類的企業分別提高每千瓦時2分錢和5分錢。
省經委、省發改委、省電力公司要積極推行需求側管理。組織制定電力需求側管理規章、標準和規劃,出台相應政策,建立健全電力需求側管理運行機制,研究提出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的內容和目標,推動能源服務中介組織的發展,建立大用戶能源效率評價制度,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推動電力需求側管理健康發展。加強規劃、負荷、節電管理,大力開展宣傳與培訓,監管機構實施有效監管,利用經濟、技術及必要的行政措施等多種手段,充分調動電網經營企業、發電企業、用戶及能源中介機構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參與,共享收益,以期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各地區要積極籌措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資金,資金可以從每年的財政預算中支出。
三、加強調度和協調,充分發揮現有設施能力
加強調度紀律。各級電力調度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加強最佳化調度,維護調度權威,嚴懲各種違反調度紀律現象,切實保證本區域電力供應。各發供用電企業必須服從調度命令,共同維滬電網安全。省電力公司要結合電網運行情況,合理調整運行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電網安全儲備。要加強對事故預案的學習,組織反事故演習,全面提升調度系統各級值班人員對各種事故的反應能力和處理能力。
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電網事故應急處理機制和電網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體系,修訂完善電網事故預案,做好城鄉居民生活和重點單位用電的保電方案,儘量做到提前計畫限電,力爭做到限電不拉路,將限電控制在最小的範圍內,減少因無計畫限電對用電企業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認真做好用電負荷預測,合理安排並嚴格執行用電計畫,及時做好用電調整,加強與網調的溝通和聯繫,認真執行網調下達的計畫和命令,保持調度的統一,維護電網安全。
在保障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地安排運行方式,挖掘現有發電機組和輸電線路的潛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電力企業要保證發輸電設備正常運行,合理安排檢修計畫,避開用電高峰期檢修,加強設備維護和運行考核,及時發現並處理各種異常情況,確保發輸電設備正常運行,減少非計畫停機等生產事故的發生,提高設備利用率。
妥善處理防洪與發電的關係。省發改委、省經委、水利部門要密切關注雨情水情,科學確定水庫的汛期水位,最佳化用水調度,統籌安排防洪、灌溉和發電,根據黃河上游來水情況,適時開展人工增雨,利用今年(2004年)黃河的汛期,為龍羊峽水庫今後的發電打下良好的基礎。
四、切實做好電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
省經委、省發改委和有關部門要做好煤炭資源、運輸的協調工作,採取有力措施,整頓煤炭市場。督促煤炭生產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電煤的供應工作。要積極協調青藏鐵路公司,按照國家對電煤運輸的要求,確保向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的電煤運輸。要積極督促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做好電煤的儲備工作,保證電煤的滿儲。要強化電煤供應的協調力度,加強與煤炭生產企業和鐵路運輸部門的聯繫,確保產運銷各環節的暢通,繼續調整運輸結構,加快車輛周轉,突出重點急需,增加電煤運量。要建立煤炭運輸快速通道,嚴禁重複檢查、重複罰款,降低公路運輸成本,保證火電機組滿發穩供,做好電力迎峰度夏的保障工作。
加強電力運行監測與分析。充分挖掘現有設備的潛力,提高設備的完好率和可靠性。進一步最佳化調度預案,落實好計畫限電、超電網供應能力和事故狀態下限電措施,確保電力有序供應。採取技術的、經濟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導電力用戶科學安全用電。
五、高度重視安全生產
當前,青海電網安全運行形勢嚴峻,用電負荷隨著用電項目的投產而快速增長,電網的安全運行和供電能力暴露出一些新的問題。各地區、各部門和電力企業要按照省政府對青海電網安全運行的要求,深化對“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認識,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係,加強安全巡視檢查,做好設備檢修維護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動態的全方位涵蓋電網生產全過程的超前分析與超前預控機制,全面提升安全預控水平和預控能力。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強化對責任事故的查處和責任追究,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省經委和省安監局近期要對青海電網內的發電企業、供電企業、用電企業進行安全大檢查,及時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堅決杜絕各類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全生產形勢的穩定。
六、加快電力建設
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要加快我省在建電源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爭取儘快投產,以緩解全省的電力供需矛盾。要加快規劃內電力項目的前期工作,儘快開工建設一批電源項目,特別是火電項目,使我省電力工業實現持續穩定發展。要儘快對青海電網加以改造,特別是景陽、湟源、阿蘭和花園變電站的擴建工程,群科的輸變電新建工程,要按計畫抓緊實施,以滿足電力需求和電網安全要求。
七、大力推進節能降耗
強化電力需求要側重於管理,鼓勵企業進行技術、設備更新改造,減少浪費,提高用電效率。電力用戶要增強節能意識和環保意識,要制定節電規劃,積極採用高效節電技術和產品,最佳化用電方式,並通過落實各項負荷管理措施,提高能源效率,減少電力消耗。大電力用戶要根據能源效率評價制度要求,定期上報能源消耗指標,配合能源效率評價工作。
電力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電力供應和使用工作的指導。通過調整相關措施和辦法引導用戶特別是大用戶科學合理用電,同時要加強節能和環保方面的宣傳工作,增強廣大用戶的節電意識。積極推廣套用節能新技術、新設備。加強企業生產調度和運行管理。
八、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
各地區、各部門及各有關企業要按照《通知》精神,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落實責任,把電煤供求和做好電力迎峰度夏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抓實抓好。要建立健全煤電運綜合協調工作機制,及時解決供需中的問題。要樹立全局觀念,加強協調配合,服從國家巨觀調控大局,切實做好煤電運協調和電力迎峰度夏各項工作,保障我省經濟平穩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