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教案

青浦教案 是基督教新教傳入中國後的第一件教案。1848年3月,上海倫敦會3名傳教士違反地方規章,擅入江蘇青浦縣散發福音書。當時有萬餘名船上水手滯留該處,船民圍觀洋人,傳教士揮舞手杖打傷了人,民眾持篙問罪,遂起衝突。青浦縣令急忙護送傳教士回滬,上海道台也答應麥都思捉拿“肇事者”。然而,英國駐上海領事阿禮國借端尋釁,抗付關稅,封鎖漕船,調遣軍艦去南京向兩江總督要挾。結果地方官被革職查辦,10個鄉受刑賠償傳教士300銀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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