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縣預算公開工作實施方案

青川縣預算公開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13號)、《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6〕36號)精神,建立健全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進一步推進我縣預算公開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以及預算法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四川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有關規定,圍繞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提高預算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促進依法理財,轉變政府職能,規範政府行為,推動相關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決勝全面小康,建設“生態青川·美麗家園”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以下簡稱涉密信息)外,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財稅制度等信息應當全部依法公開。
--2.堅持明確和落實責任。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公開政府預決算、匯總公開本級“三公”經費預決算。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單位)負頸雅拒茅責公開本部門(單位)的部門預決算、部門“妹充剃三公”經費預決算、政府採購信息等。制定財稅制度的部門(單位)負責公開相關財稅制度。預算信息公開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是預算信息公開的第一責任人。
3.堅持以公開促改革。以公開為抓手,通過預決算公開促進財稅體制改革和其他相關領域改革,為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動力。
二、落實重點公開工作
(一)政府預決算公開
1.公開內容: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以下簡稱“四本預算”)在內的預算、預算調整、預算執行情況、決算的報告及報表(涉密信息除外),以及縣本級政府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情況和舉借債務情況。
2.責任主體:縣財政局
3.相關要求:自縣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批准之日起20日內公開。公開的報表應當按照規定的範圍、格式進行公開,其中收入應當公開到功能分類款級科目;支出應當全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涉密信息除外),按規定公開到經濟分類科目(涉密信息除外);稅收返還、一般性轉移支付應當分科目、分地區公開。公開的舉借債務情況應當包括經縣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察籃驗員會批准的本地區債務限額、債務餘額和債務發行、使用、償還等情況。
(二)部門預決算公開
1.公開內容:公開內容包括本部門(單位)職責、機構設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機關運行經費情況和數據增減變化情況說明、專業性名詞解釋等,涵蓋財政撥款收支情況、非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責任主體:各預算單位
3.相關要求:一是自縣財政局批覆之日起20日內,應當匯總公開本部門(單位)及所屬單位的部門預決算(涉密信息除外)。除涉密信息外,部門預算支出全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並逐步細化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二是各部門(單位)應朽譽邀當結合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進展,積極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公開,逐步在部門預算中公開本部門(單位)整體和項目預算績效目標,在部門決算中公開主要的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結果。同時,結合國有隻府槳再資產管理工作進展,探索建立部門(單位)國有資產公開制度,逐步將本部門(單位)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總體情況、分布構成、主要實物資產數據和資產變動情況隨同部門決算一併公開。
(三)“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
1.公開內容:匯總公開本部門(單位)及所屬單位的“三公”經費預決算財政撥款總額和分項數額,並對增減變化簽剃墓的原因進行說明。根據部門(單位)公車情況,據實將“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細化公開為“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辨去務用車運行費”。
2.責任主體:各預算單位、縣財政局
3.相關要求:一是自縣財政部門批覆之日起20日內公開。各部門(單位)公開的“三公”經費決算應當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等情況。二是自批覆部門預決算之日起20日內,縣財政部門應當匯總公開所有部門(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決算總額和分項數額,並對增減變化原因進行說明。其中有公務用車的部門(單位),應將“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細化公開為“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
(四)政府採購信息公開
1.公開內容:政府採購情況(涉密信息除外)。
2.責任主體:各預算單位、縣財政局
3.相關要求:採購活動開始前,在採購檔案中公開項目採購預算,採購時尚未確定項目預算金額的,可不公開具體預算金額。採購活動完成後,自中標、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和政府採購契約簽訂之日起,分別在2個工作日內公開中標、成交結果和政府採購契約。年度預算執行結束後,各部門(單位)應當及時匯總本部門(單位)政府採購貨物、工程、服務的總體情況,以及支持中小企業等政府採購政策的落實情況,並隨同部門決算一併公開。
(五)基層民生支出公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單位)要立足面向基層、貼近民眾的實際,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重點公開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涉農補貼等民生支出情況(涉密信息除外),包括項目名稱、預算規模、補助標準、發放程式、資金分配結果等。對於分配到人(戶)的財政資金,鄉鎮財政所應當在資金分配後20日內,公開補助對象的姓名、地址、補助金額等詳細情況。
(六)其他公開
縣政府負責制定財稅制度的部門(單位),應當在各類財稅制度(涉密信息除外)正式印發之日起20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財稅制度包括稅收征管、非稅收入收繳、政府性基金項目、財政專戶、稅收優惠政策等財政收入制度,本級專項支出管理、轉移支付管理、政府採購等財政支出制度,會計、國庫、國有資產等其他財政管理制度。各相關部門應當逐步公開重大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及使用情況,縣財政局應當逐步公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快推進
各級各部門(單位)應當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牢固樹立預算公開觀念,提高對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推進預算公開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快公開進度。預算公開以“中國·青川”入口網站為主要平台,設立預算信息公開專欄,匯總集中公開信息,便於社會公眾查詢監督。各級各部門(單位)要充分考慮基層民眾獲悉知曉的便利程度,積極通過縣鄉服務大廳、社區(村組)公示欄、便民手冊等民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形式公開。預算公開進展較快的,要不斷拓展內容和範圍,完善方式方法;進展較慢的,要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加以推進。
(二)完善機制,規範操作
各級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完善預算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規範審查程式,落實審查責任,防止泄露秘密。妥善處理涉密信息,對預算信息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經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依法不予公開。縣財政局要密切關注本級各部門預算公開進展情況,建立預算公開核查機制,對未按要求公開的,及時督促整改。
(三)加強溝通,及時回應
預算信息公開過程中,要加強與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人大、審計、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如遇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反饋,確保預算信息公開有效回應。公開前,要對公開後可能出現的社會反映進行預判,制定應對預案;公開後,要跟蹤輿情,明確專人負責解疑釋惑,避免公眾誤解。
(四)加強檢查,嚴肅問責
縣財政局要加大對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對未按時公開的預算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對不公開或未按規定對有關預決算事項進行公開或說明的部門和單位,縣政府將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三)“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
1.公開內容:匯總公開本部門(單位)及所屬單位的“三公”經費預決算財政撥款總額和分項數額,並對增減變化的原因進行說明。根據部門(單位)公車情況,據實將“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細化公開為“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
2.責任主體:各預算單位、縣財政局
3.相關要求:一是自縣財政部門批覆之日起20日內公開。各部門(單位)公開的“三公”經費決算應當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等情況。二是自批覆部門預決算之日起20日內,縣財政部門應當匯總公開所有部門(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決算總額和分項數額,並對增減變化原因進行說明。其中有公務用車的部門(單位),應將“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細化公開為“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
(四)政府採購信息公開
1.公開內容:政府採購情況(涉密信息除外)。
2.責任主體:各預算單位、縣財政局
3.相關要求:採購活動開始前,在採購檔案中公開項目採購預算,採購時尚未確定項目預算金額的,可不公開具體預算金額。採購活動完成後,自中標、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和政府採購契約簽訂之日起,分別在2個工作日內公開中標、成交結果和政府採購契約。年度預算執行結束後,各部門(單位)應當及時匯總本部門(單位)政府採購貨物、工程、服務的總體情況,以及支持中小企業等政府採購政策的落實情況,並隨同部門決算一併公開。
(五)基層民生支出公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單位)要立足面向基層、貼近民眾的實際,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重點公開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住房保障、涉農補貼等民生支出情況(涉密信息除外),包括項目名稱、預算規模、補助標準、發放程式、資金分配結果等。對於分配到人(戶)的財政資金,鄉鎮財政所應當在資金分配後20日內,公開補助對象的姓名、地址、補助金額等詳細情況。
(六)其他公開
縣政府負責制定財稅制度的部門(單位),應當在各類財稅制度(涉密信息除外)正式印發之日起20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財稅制度包括稅收征管、非稅收入收繳、政府性基金項目、財政專戶、稅收優惠政策等財政收入制度,本級專項支出管理、轉移支付管理、政府採購等財政支出制度,會計、國庫、國有資產等其他財政管理制度。各相關部門應當逐步公開重大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及使用情況,縣財政局應當逐步公開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快推進
各級各部門(單位)應當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牢固樹立預算公開觀念,提高對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推進預算公開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快公開進度。預算公開以“中國·青川”入口網站為主要平台,設立預算信息公開專欄,匯總集中公開信息,便於社會公眾查詢監督。各級各部門(單位)要充分考慮基層民眾獲悉知曉的便利程度,積極通過縣鄉服務大廳、社區(村組)公示欄、便民手冊等民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形式公開。預算公開進展較快的,要不斷拓展內容和範圍,完善方式方法;進展較慢的,要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加以推進。
(二)完善機制,規範操作
各級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完善預算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規範審查程式,落實審查責任,防止泄露秘密。妥善處理涉密信息,對預算信息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經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依法不予公開。縣財政局要密切關注本級各部門預算公開進展情況,建立預算公開核查機制,對未按要求公開的,及時督促整改。
(三)加強溝通,及時回應
預算信息公開過程中,要加強與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人大、審計、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如遇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反饋,確保預算信息公開有效回應。公開前,要對公開後可能出現的社會反映進行預判,制定應對預案;公開後,要跟蹤輿情,明確專人負責解疑釋惑,避免公眾誤解。
(四)加強檢查,嚴肅問責
縣財政局要加大對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對未按時公開的預算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對不公開或未按規定對有關預決算事項進行公開或說明的部門和單位,縣政府將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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