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積分落戶
- 所屬地區:青島
- 積分指標:積分落戶指標體系分為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負積分
簡介,落戶指標,基本條件,申報流程,指標體系表,
簡介
青島積分落戶實施細則的制定主要以綜合評價、量化標準、公開透明、程式規範為(部落格,微博)原則,綜合評價引進人員素質及社會貢獻,通過積分指標體系進行量化賦分,使部分達不到戶籍準入條件的人才通過這一渠道在青島市落戶,青島積分落戶的基本條件是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在本市城區和新區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滿3年,在本市城區和新區就業創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無犯罪記錄,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城區和新區的人員。“這五項是積分落戶的基本條件,必須都滿足,方可申請積分落戶。”
落戶指標
2016年度積分落戶計畫指標總量為2000人。
基本條件
根據《〈青島市積分落戶辦法〉實施細則》要求,申請積分落戶人員需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在本市(指城區和新區,下同)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滿3年,在本市就業創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無犯罪記錄。
申報流程
申請人登入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上辦事”欄目中“積分落戶”版塊,使用本人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認證,填報個人申報信息。填報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積分指標信息兩部分。基本信息填報完成,系統自動判斷是否符合基本條件要求,符合則進入積分指標項目填報頁面,否則系統自動提示不符合要求。積分指標信息頁面包括指標信息填報和證明材料上傳。申請人需按要求逐項填報並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填報完成後,系統自動初評各指標項積分和總積分。初評總積分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保存提交信息,完成網上報名。
申請人網上報名後,需將《青島市積分落戶指標體系表》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A4紙複印件),遞交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視窗。各受理視窗按照《青島市積分落戶指標體系表》要求對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積分未達到100分的,則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初審積分達到100分的,受理視窗列印《2016年度積分落戶受理回執單》,由申請人檢查確認並簽字,存根部分由受理視窗留存,回執部分交申請人保存。
指標體系表
青島市積分落戶指標體系表 | ||||||
類別 | 序號 | 指標 | 指標內容及分值 | 證明材料 | 責任部門 | 備註 |
基本分 | 一 | 年齡情況 | 1.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20分) 2.36周歲以上每增長1歲減1分。 | 身份證 或戶口簿 | 市公安局 | - |
二 | 文化程度 | 1.本科學歷(70分) 2.大專學歷(包括高技)。(50分) 3.高中學歷(包括中專、職高、中技)。(30分) | 學歷證書 或學籍檔案 | 市教育局 市人社局 | 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 |
三 | 技能水平 | 1.初級專業技術資格(60分) 2.中級工(50分) 3.初級工(30分) | 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 | 市人社局 | 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 |
四 | 參保情況 | 1.繳納青島市社會養老保險,每滿1年積3分。 2.繳納其它社會保險險種,每險種每滿1年積0.5分。 | 由報名系統自動從社保系統獲取數據 | 市人社局 | 總分最高不超過60分 | |
五 | 住房情況 | 合法固定住所建築面積超過45平方米(30分) | 房地產權證明 | 市國土資源 房管局 | - | |
導向分 | 六 | 緊缺工種 | 緊缺工種(10分) | 職業資格證書 | 市人社局 | |
七 | 落戶地區 | 申請落戶黃島區(不含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紅島經濟區。(20分) | 房地產權證明 | 市公安局 | ||
附加分 | 八 | 投資納稅 | 1.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3萬元(含3萬)以上,積100分;1萬元至3萬元(含1萬不含3萬)積60分;1000元至1萬元(含1000元不含1萬)積40分。 2.依法登記註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在本市納稅20萬元以上,積30分,每增加10萬元加10分,最高100分。 3.依法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納稅3萬元以上,積30分,每增加1萬元積10分,最高100分。 | 稅收完稅證明 | 市國稅局 市地稅局 |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須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3.只能任選其中一類積分,不累計加分 |
九 | 表彰獎勵 | 1.獲得國家級獎項和榮譽稱號(30分) 2.獲得省部級獎項和榮譽稱號(20分) 3.獲得青島市市級獎項和榮譽稱號(10分) | 表彰獎勵 證書或檔案 | 市人社局 | 只計最高分, 不累計加分。 | |
十 | 社會服務 | 1.參加義務獻血,每次積1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無償獻血證 或獻血證明 | 市衛計委 | - | |
2.通過青島市志願服務網進行註冊,成為青島市註冊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每滿50小時積1分,最高不超過10分。 | 志願服務證明 | 市文明辦 | ||||
負積分 | 十一 | 違法失信 | 1.個人存在經青島市公安部門核實的違法記錄,視情節輕重,每條扣30—80分。 | - | 市公安局 | |
2.個人存在經衛生計生部門核實的違反國家、省、市計畫生育政策法規有關規定的,視情節輕重,每條扣30—50分。 | 市衛計委 | |||||
3.個人信用存在較為嚴重不良記錄,視情節每條扣20—60分。 | 人民銀行青島中心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