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特別市政府市政公報》創刊於1929年,出版至1937年5月第87期;1945年12月出版第1卷第1/3期,至1948年10月第7卷第13期。由《青島市政府市政公報》繼承。青島特別市政府秘書處編輯並發行。其他題名《青島市政府公報》。月刊,1946-1948年改為周刊出版,屬於地方行政刊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特別市政府市政公報
- 語種:中文
- 創刊時間:1929年
- 出版周期:周刊
人員編制,主要欄目,刊登內容,
人員編制
主要撰稿人孫詒謀、卓觀瀾、吳思豫及樓文釗等。
主要欄目
主要欄目有文電、統計、指令、要錄及布告等。
刊登內容
該刊刊載法規、訓令,在第一期里載有青島市區域圖和市政府秘書處及各局暫行組織細則。該刊在1930年改版為《青島市政府市政公報》。載文包括《青島特別市市政會議議事細則》、《青島特別市教育局民眾教育館規程》、《青島特別市中外男女人口比較圖》、《青島特別市中外學童就學人數百分率比較圖》及《青島特別市政府土地局暫行組織細則》等。
其中,《青島特別市私立慈善機關註冊暫行規則》指出凡是青島市內由私人或私人團體集資辦理的慈善事業及其附屬機關,均須按要求到社會局進行註冊;註冊申請應由慈善事業的發起人及其負責人提出,及申請應包括哪些方面;其後又規定了某些情況下的慈善機構需要重整與更名等。《修正巫卜星相規則》規定從該條款頒布半月內,青島市內從事巫術、占卜及星相類的人們必須到社會局呈報登記;從事這一行業必須改習它業或停業,從中可以看出當時人們對巫術這一行業的態度,及科學精神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人們的大力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