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青島電子商務協會成立於2004年,是青島市最專業的電子商務研究和發展機構。青島電子商務下設唯一一個青島濱海學院電子商務實訓基地,是電子商務協會的實際運營和研究機構。青島濱海學院電子商務協會[Binhai University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簡稱BHECA)]是由一批具有一定計算機網路知識和較強行銷技能的電子商務專業學生組成的一個充滿活力的學生創業團體,它成立於05年11月,協會隸屬於青島濱海學院中小型企業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並在青島市電子商務協會和信息工程學院指導下開展活動。是青島高校內第一個
電子商務社團。
協會主要以促進電子商務的專業水平,提高會員對電子商務更深層次認識及全面理解為使命。讓會員在提升電子商務套用、網路行銷能力的同時接觸社會、了解社會、進一步參與社會實踐。
協會一直把“努力把自己塑造成有理想、有信念的複合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創新型人才和創業型人才”作為奮鬥目標,並以“努力把電子商務協會辦成濱海學生的創業基地”為協會的發展方向。
協會的主要目的是引導大學生密切關注國內外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了解最近最新的電子商務訊息,鍛鍊較強的網路行銷技能,掌握最主流的網路程式語言及相關技術,使所學專業知識與社會實踐相結合,進一步完善知識結構,培養優秀的電子商務複合型、技能型、創新型、創業型人才。
本著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推廣電子商務專業知識、提高網路行銷技術水平、增長社會實踐經驗的態度,為熱衷電子商務、對電子商務有濃厚興趣的廣大同學提供一個更加廣闊的發展和服務平台,搭建一座與社會交流的橋樑。
合作平台
協會擁有自己的電子商務行銷技能培訓平台jf2006、gh-2008,並擁有自己的對外發布門戶,在成立的兩年內我們已和多家企事業單位建立並保持著友好的合作關係,如:青島市電子商務協會、南昌華東交通大學、青島億城通信息技術公司、青島利群集團、青島《新浪-青島網》、青島《好孕網》、上海《中國生物醫學工程保健網》、江蘇《中亞商城》、青島校園網、feiser精準網路行銷等,結合會員的項目,我們已經擁有了一個由傳統行業、網際網路行業和手機網路相結合的龐大電子商務網路實訓平台。
協會成立至今已成功舉辦了第一屆網路行銷技能大賽、第二屆“好孕杯”行銷技能大賽、網頁設計大賽、第三屆網路行銷技能大賽等大型比賽,成功承辦阿里巴巴第二屆明日網商大賽、百度情系e鄉鄉村信息化創新大賽、淘寶愛心商業精英大賽等全國性賽事,並定期進行電子商務行銷技能的第二課堂培訓和各種相關知識的講座,在不同程度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時,我們電子商務協會也在一直努力,爭取舉辦更多、更好、更新的活動,讓廣大同學了解電子商務,實踐電子商務,享受電子商務!
2010年,電子商務協會合作青島校園網共同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和建設,搭建專門的電子商務頻道,為電子商務的教學和改革提供幫助。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協會名稱為青島市電子商務協會,英文名稱:Qingdao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縮寫:QDECA。
第二條本協會的性質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面向電子商務領域,不受部門、行業、所有制限制,是與電子商務有關的單位和個和個人自願參加的非盈利性、 區域性社團組織。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為社會服務,為政府服務,為會員服務;按照“公正、團結、服務”的原則開展工作,在政府和從事電子商務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促進青島市電子商務的發展。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青島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青島市電子商務協會辦公地點設在青島市香港東路2 3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一條本協會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民主協商的原則開展以下業務: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有關發展電子商務的政策意見和建議;協助政府制訂有關電子商務的發展政策、法規及行業標準,並推動其貫徹執行;
(二)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反對不正當競爭,反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促進“行規行約”的建立和完善;
(三)向會員及有關部門提供電子商務發展情況、市場發展趨勢等信息,做好信息諮詢服務和政策、技術、產業、市場導向工作,研究推廣適合青島市的電子商務新技術;
(四)廣泛開展電子商務學術交流;積極開展電子商務知識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訓;總結電子商務發展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介紹先進典型;
(五)加強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電子商務新產品、新技術展覽、展銷,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服務;協助企事業單位提高產品、服務質量,積極參加有關電子商務認證及質量監督活動,全心全意為用戶服務;
(六)加強國際間、區域間的合作與交流,組織國內外電子商務新產品、新技術展覽、展銷,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服務;為新農村電子商務推薦產品服務,促進會員藉助於電子商務手段提高自身效益;
(七)完成政府或會員交由協會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並執行本協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協會,並在本協會註冊登記。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青島市電子商務協會秘書處辦理具體入會手續。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四)優先或優惠取得本協會的諮詢服務及書刊、資料等;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積極參加和支持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六)及時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會員如果一年不按規定交納會費或不參力口本協會組織的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訂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終止事宜和協會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由會員代表大會在預先提出 申請的會員中選舉產生,單位會員理事由該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表出任。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會費數額和其他要交納的款項;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定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常務理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委託代表出席會議),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七十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有一定社團工作經驗;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分;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五年。理事長、副理事長、 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機管理機關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協會理事長或副理事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協會理事長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會議並主持其工作;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處是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王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組織提出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的建議,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
(四)提出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的建議,報理事長批准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五)負責協會經費管理;
(六)負責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和企業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離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十五日內上報,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劣,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註銷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2010年4月17日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