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法律援助中心

青島市法律援助中心

青島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由青島市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隸屬於青島市司法局。1996年11月8日經市編辦批准設立,是全國最早成立的法律援助機構之一。青島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來,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打造“愛心助弱、秉法維權”的服務品牌為目標,秉承“惠心利人、尚公扶弱、依法維權、民眾滿意”的服務理念,積極開展面向殘疾人、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農民工等社會困難民眾的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餘年來,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3萬餘件,接待民眾來訪來電諮詢20萬人次。先後榮獲全國法律服務行業文明示範視窗、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單位、全國青少年維權崗、全國老年人維權示範崗、第一屆“全國敬老文明號”、全省老年人維權先進集體、青島市殘疾人維權先進集體、青島市文明服務示範視窗等多項全國、省、市級先進榮譽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法律援助中心
  • 外文名:Legal Aid Center of Qingdao 
  • 隸屬:青島市司法局
  • 性質: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 成立時間:1996年11月8日
  • 地址:青島市山東路10號丙今日商務樓
  • 諮詢電話:0532—12348
  • 微博:新浪官方微博“青島法律援助”
  • 微信:"qdflyz"或“青島法律援助”
機構職責,歷史沿革,部門設定,

機構職責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1)諮詢:就公民提出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解答。
(2)代書:主要是起草法律文書,為訴訟或非訴訟程式的開始提供文書準備。
(3)非訴訟法律援助:代理當事人參加和解、調解、仲裁等。
(4)訴訟法律援助:代理當事人參加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在刑事訴訟中擔任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自訴人的代理人。

歷史沿革

青島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於1996年11月8日,是全國最早成立的四家法律援助機構之一。中心經歷了聯合國開發計畫署項目資助、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三個階段,2008年7月,經省編辦核定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部門設定

中心設有諮詢部、援助部和綜合部三個部門。
諮詢部主要負責市中心接待大廳、“12348”專線和市中心駐市信訪局法律諮詢處三視窗的諮詢接待,案件受理與審查,與工青婦老殘等相關部門的機構聯絡,法律援助及“12348”專線數據統計等工作。
援助部主要負責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案件指派和社會律師辦案監督。
綜合部負責中心的人事、檔案、會計、檔案收發、信息、宣傳、檔案起草、辦案補貼發放、計算機設備維護、公務用車等後勤保障及綜合協調工作。
青島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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