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負責並組織指導協調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區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起草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有關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街道辦事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執法工作。 (三)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組織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推動建立統一的應急
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全區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負責組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信息匯總上報,組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負責統籌推進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配合做好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協調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八)負責組織並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各類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九)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有關部門(單位)、街道辦事處等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考核工作。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參與監督檢查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十)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
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
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監督管理區管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轄區內中央、省駐青及市管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十三)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對外交流合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本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十四)承擔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相關指揮部日常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
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2.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完善屬地、部門和企業
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預防控制體系,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安全監管和執法檢查,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加強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社會化監督。嚴格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懲戒和激勵制度。 3.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災民眾基本生活需要,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1.關於自然災害防救。區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並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照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一般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區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森林和城市綠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森林撫育、防火宣傳教育及防火通道、
防火隔離帶等森林防火設施建設,組織指導水庫、塘壩、河道的日常安全巡護、防汛宣傳教育及防汛設施建設等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必要時,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關於危險化學品監管。區應急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單位的備案、核銷工作,負責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採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對用於裝卸、運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目錄》範圍內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3.關於成品油監管。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協助市發展改革委做好油品供應保障,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配合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轉型升級改造等工作。區商務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區應急局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相關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4.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李滄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方案的批覆》檔案執行。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應當加強銜接配合,決不允許推卸責任、決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機要保密、安全值班、檔案管理、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負責應急、救災物資保障和規劃財務等相關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相關政策法規落實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生產安全事故整改情況進行評估,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指導建立完善全區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承擔本部門職能轉變、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應急指揮科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承擔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工作。負責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負責防汛抗旱相關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救援和地震相關工作。承擔全區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宣傳教育、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李滄區應急局管理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王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