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李滄區城市建設局

青島市李滄區城市建設局

青島市李滄區城市建設局,是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市建設、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組織編制城市建設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擬訂城市更新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保障性住房年度計畫並統籌協調。
(四)參與編制轄區內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各類專項規劃及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等工作。參與編制全區人民防空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轄區土地出讓推進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協調工作。負責城市更新項目的協調工作。
六)負責轄區人防工程、人防設施的建設與管理。按照有關規定,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按照法定職責範圍,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
(七)組織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組織實施指揮、工程、通信警報、疏散體系及民眾防空組織等人民防空戰備資源的平時開發利用。開展相關培訓和演練工作。
(八)負責對轄區內備案的高處懸掛作業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九)負責組織制定本系統人才發展規劃,指導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城市建設、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諮詢與宣傳。
(十)配合有關部門承擔城市建設、人民防空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培育、引導、扶持相關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科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公文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值班管理、輿情處置、綜合考核、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組織、宣傳、計生、群團、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人才培訓、精神文明建設及局機關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項目管理科
牽頭擬訂工程建設項目年度、月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各類房地產開發項目、人防工程、人防設施施工建設、手續辦理及安全應急工作。按照法定職責範圍,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轄區內備案的高處懸掛作業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配合市級部門承擔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建設工地安全檢查等工作。負責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規劃管理科
參與編制轄區內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各類專項規劃及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等工作。牽頭組織區城市規劃領導小組會,負責會議議題提報、審定等工作。負責重點區域城市設計及項目規劃手續辦理工作。負責綠色建築、低碳建築、裝配式建築理念推廣。負責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土地管理科
參與編制土地利用規劃;負責土地開發與利用模式研究。負責轄區土地出讓相關工作及前期土地手續辦理;負責現狀土地及建築物基礎信息調查與統計。負責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產業發展科
負責產業引進與發展模式研究,組織開展產業論證,最佳化產業導入;編製片區產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配合有關部門承擔城市建設、人民防空領域招商引資工作及相關數據、信息的收集和提報。負責固定資產投資數據提報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組織實施指揮、工程、通信警報等人民防空戰備資源的平時開發利用。配合市級部門承擔房地產行業運行情況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城市更新科
推進老城區更新改造,負責轄區內棚戶區、老舊小區和危、破、陋住房改造工作,組織歷史建築及棚改後騰空用房的管理及再利用工作。負責制定全區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年度計畫及統籌協調。承擔辦理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等項目的各級財政補貼資金申請和撥付工作;承擔全區保障房、人才公寓和棚戶區改造等建設的考核和統計工作。負責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防科
配合市人防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相關宣傳教育、技能培訓、訓練演練工作。負責轄區人防工程、人防設施的管理與維護。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計畫,擬訂全區人民防空人口疏散體系建設規劃、警報系統建設規劃和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負責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科
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及經濟內控工作,編制預決算方案;負責對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內部審計;承辦工資調整、公積金、社會保險繳納等工作;負責項目資金使用的撥付和監管。負責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李滄區開發建設推進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開發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二)擬訂全區“城市更新、產城融合、空間拓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三)牽頭組織編制部分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四)負責全區土地招拍掛推進工作;(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李滄區人防工程建設中心
配合市人防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相關宣傳教育、技能培訓、訓練演練工作。負責轄區人防工程、人防設施的管理與維護。組織擬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計畫,擬訂全區人民防空人口疏散體系建設規劃、警報系統建設規劃和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負責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周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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