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市南區衛生健康局

青島市市南區衛生健康局

青島市市南區衛生健康局是青島市市南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市南區衛生健康局
  • 所屬部門: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青島市市南區
  • 現任領導:陳鵬(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和實施區域衛生健康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負責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區屬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主體多元化、服務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落實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
(三)負責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訂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衛生健康領域新舊動能轉換有關工作。
(五)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相關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承擔全區衛生健康職責範圍內的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負責制定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八)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落實人口和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承擔全區衛生健康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基層醫療衛生、 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基層運行機制。 (十)負責全區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一)擬訂保健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學科、人才、科技創新發展計畫。負責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完善培訓制度, 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推動衛生健康科研和成果套用工作。
(十三)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承擔有關調查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對外援助和交流合作。
(十四)承擔區保健委員會、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政府衛生防病暨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擔推進衛生健康相關領域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等相關工作。負責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培育、引導、扶持相關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 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 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健康市南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中西醫並重,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1.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5.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加快中醫藥傳承發展,促進全民健康。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1.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維護老年人權益。起草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起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2.關於餐具、飲具集中消毒監管。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作業場所,清洗消毒設備或者設施,生產用水和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餐具、飲具的出廠檢驗,餐具、飲具的包裝標識進行監管。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對餐飲單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進行監管。兩部門應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在監管工作中發現餐具、飲具不合格的,應當及時相互通報。區衛生健康局在調查處理傳染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現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信息,應當及時通報區市場監管局。 3.關於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區衛生健康局根據國家和省、市、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組織制定、實施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區市場監管局協助區衛生健康局收集相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資料,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等方面的建議。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組織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的,應當立即組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管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 4.關於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區市場監管局推動使用環節的藥品、醫療器械追溯體系建設。 5.關於中國小校、幼稚園食品安全管理。區教育體育局負責指導和督促中國小校、幼稚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管理制度,將中國小校、幼稚園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作為中國小校、幼稚園落實安全風險防控職責、 推進健康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評價考核;指導、監督中國小校、幼稚園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提升營養健康水平,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中國小校、 幼稚園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涉及中國小校、幼稚園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建立中國小校、幼稚園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教育部門通報中國小校、幼稚園食品安全相關信息;對中國小校、幼稚園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抽查考核,指導中國小校、幼稚園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依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中國小校、幼稚園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將校園及周邊地區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定期對中國小校食堂、供餐單位和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開展檢查;每學期應當會同教育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中國小校、幼稚園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督促指導中國小校、幼稚園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監測,對中國小校、幼稚園提供營養指導,倡導健康飲食理念,開展適應中國小校、幼稚園需求的營養健康專業人員培訓;指導中國小校、幼稚園開展食源性疾病防控和營養健康的知識教育,依法開展相關疫情防控處置工作;組織醫療機構救治因中國小校、幼稚園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6.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 的原則,按照《中共青島市市南區委、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的實施意見》執行。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研究解決現場踏勘、審圖驗收等環節的銜接措施。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應當加強銜接配合,決不允許推卸責任、決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行業安全管理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督查督辦、政府信息、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建議提案辦理、綜合考核、值班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受理、轉辦、督辦衛生健康系統信訪事項和政務服務熱線民眾反映事項等。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統戰、社會保障、人員出國(境)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系統人才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招才引智和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組織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行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輿情處置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指導區級審批的民營醫療機構等安全生產工作。承擔衛生健康領域對口支援協作工作。
醫政醫管藥政科(掛中醫藥科牌子)
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推進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以及信息化工作,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協調推進健康市南建設工作。承擔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等相關工作。負責推進衛生健康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組織落實全區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 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係。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全省基本藥物使用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測。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中醫醫療機構建設標準、技術規範和管理規範。對醫療機構、養老機構中醫藥工作進行指導。負責中醫藥教育、人才培訓以及科研相關工作。負責中醫藥公共衛生項目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推動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擬訂衛生健康領域綜合監督制度、規範、重大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衛生、 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 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區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公共衛生與家庭發展科(掛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加強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基層衛生政策落實, 組織實施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方面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疫情蔓延,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疫情研判工作。負責地方病防治、愛滋病防治方面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事件流行病學調查處置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推動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編制專項預案,承擔相關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 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等工作。擬訂愛國衛生運動工作的有關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開展健康城市、國家衛生城市等創建和鞏固工作,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制、控制吸菸等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 落實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指導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生育政策,推動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 起草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落實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區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區政府衛生防病暨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健康產業科
研究擬訂全區衛生健康領域促進市場機制配置資源、鼓勵社會辦醫、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資源供給等政策措施並協調落實。組織修訂全區健康產業和社會辦醫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推進全區衛生健康領域招商引資工作,扶持、指導全區健康產業項目、產業集群、產業基地建設,督促重大產業項目實施。鼓勵支持轄區醫療衛生、健康旅遊、 健康養老、中醫保健、大眾健康、教育培訓、電子健康、健康保險等健康產業八大領域優質企業和項目的升級發展。協調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產業新業態發展。組織全面開展健康產業規模核算工作。培育、引導、扶持相關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下設機構

青島市市南區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中心
(一)為轄區內婦女兒童提供圍產保健、婦女保健、兒童保健等婦幼保健服務;(二)承擔計畫生育公共服務職責;(三)承擔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技術服務、優生指導、藥具管理髮放、信息諮詢、隨訪服務、生殖保健、人員培訓等職責;(四)承擔婦幼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出生缺陷綜合防治等工作;(五)受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承擔轄區婦幼保健業務管理、培訓和技術支持工作;(六)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青島市市南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一)負責市南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與評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與管理;(二)負責市南區社區衛生、精神衛生、學校衛生、院感消毒、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三)負責市南區各類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做好傳染病信息報告與管理;(四)負責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干預,開展食源性、職業性、放射性、環境性等疾病監測評價和流行病學調查,開展公眾健康和營養狀況監測與評價,提出干預策略與措施;(五)負責實施轄區免疫預防策略和程式的制定;制定疫苗使用計畫、儲存、運輸和分發疫苗;冷鏈系統正常運轉的維護。指導預防接種門診規範化建設;指導預防接種安全注射;建設和管理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系統;監測和調查免疫接種率;監測和評價免疫效果;監測、調查和處理預防接種疑似異常反應;(六)負責制定實施轄區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綜合管理、大眾及重點項目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資料製作與管理;(七)負責制定並實施轄區內愛滋病防治規劃、計畫,開展愛滋病疫情監測和自願諮詢檢測,對愛滋病病人進行管理,開展愛滋病防治知識健康教育並對高危人群進行干預等工作;(八)負責制定並執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和方案,組織指導社區基層衛生服務機構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綜合防治工作,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危險因素監測和報告,落實相關的防控措施,考核與評價防控效果;(九)負責市南區寄生蟲、地方病的預防與控制;(十)負責市南區衛生檢驗綜合管理、質量控制、微生物檢驗、檢測、血清學檢驗檢測、理化檢驗;(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青島市市南區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
(一)負責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傳染病防治、消毒產品衛生等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二)負責醫療衛生機構、采供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執業活動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依法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三)負責醫療衛生機構放射診療、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四)負責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醫療廢物處置和菌(毒)種管理等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五)負責母嬰保健機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人員服務行為監督執法工作,依法打擊非法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兩非”行為,做好計畫生育違法案件的查處和督辦;(六)負責開展衛生計生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和業務指導,開展監督協管員培訓、業務指導;(七)負責轄區內衛生計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核實和上報;(八)負責對違法行為投訴、舉報的調查處理;(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醫院
為人民身體健康提供醫療與護理保健服務。
青島市市南區社區衛生服務管理中心
貫徹執行上級關於社區衛生服務的檔案精神及部署;受區衛生局委託,擬訂區域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定規劃,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評價,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制度,開展業務指導和培訓,提供綜合保障服務;做好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有關人事工作;負責基層醫療衛生信息化系統平台的建設、管理和維護。
青島市市南區八大峽街道觀音峽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根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履行提供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職能。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提供與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內容相關的中醫藥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其下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人、財、物一體化管理。
青島市市南區中山路街道河南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根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履行提供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職能。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提供與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內容相關的中醫藥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其下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人、財、物一體化管理。
青島市市南區江蘇路街道黃縣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根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履行提供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職能。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提供與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內容相關的中醫藥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其下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人、財、物一體化管理。
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街道閩江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根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履行提供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職能。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提供與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內容相關的中醫藥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其下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人、財、物一體化管理。
青島市市南區八大湖街道巢湖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根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履行提供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職能。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提供與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內容相關的中醫藥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其下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人、財、物一體化管理。
青島市市南區金門路街道仙遊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根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履行提供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職能。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提供與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內容相關的中醫藥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其下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人、財、物一體化管理。
青島市市南區珠海路街道海口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根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履行提供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職能。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提供與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內容相關的中醫藥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其下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人、財、物一體化管理。
青島市市南區健康產業發展促進中心
貫徹《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擬訂全區健康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全區健康產業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健康產業的管理;協助做好全區幹部保健工作。
青島市市南區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
(一)組織協調區計生協日常工作;負責信息宣傳、對外聯絡和後勤管理等工作。(二)依據《計畫生育協會章程》,負責擬訂全區計畫生育協會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起草印發計生協會綜合材料和檔案;負責上級協會檔案,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三)執行計生協會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會議,行使常務理事會職權,負責組織召開常務理事會議。(四)指導基層協會開展工作,健全制度,落實任務,總結推廣典型經驗。(五)負責擬訂計畫生育協會考核評估方案,組織考核評估的具體實施。(六)抓好計畫生育協會組織建設,發展壯大會員隊伍;組織計畫生育協會工作業務培訓、經驗交流和先進表彰。

現任領導

局長:陳鵬
黨組書記:尹君

所獲榮譽

2020年10月31日,被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表彰為山東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