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市北區城市管理局

青島市市北區城市管理局

青島市市北區城市管理局是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萬聖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市北區城市管理局
  • 所屬部門: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青島市市北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領域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市政、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物業等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三)擬訂市政、綠化、環衛等城市管理項目計畫和資金使用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管轄行業的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對管轄行業工作效果進行綜合評估和考核。負責對許可權範圍內管轄行業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許可權內市政設施建設和相關維修養護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設施的建設、維修、養護等全流程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市政工程建設的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推進河長制工作,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許可權內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園林綠化年度建設計畫、維護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園林綠化建設施工、驗收備案和維護養護全流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監督管理城市綠線和園林資源,組織實施許可權內公共綠化建設管理和養護、城市綠化美化重點工程。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管轄範圍內園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六)負責許可權內環境衛生行業管理。擬訂許可權內環境衛生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制度、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內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維修、養護管理及維修、養護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等工作。
(七)負責許可權內物業行業監督管理。擬訂物業服務行業發展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物業服務企業相關經營活動。
(八)負責許可權內城市亮化設施的建設、維修、養護、管理等全流程工作及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清雪防滑工作。
(九)協調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供水、燃氣、供熱、排水等公用事業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山林防火相關工作。組織編制許可權內山林火災和洪水災害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開展山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山林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組織許可權內城市防汛相關工作。
(十一)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培育、引導、扶持城市管理領域行業協會發展,推進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協調城市管理領域科技創新、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等工作,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承擔區城市管理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上級關於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改革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強化行業監管和應急管理職責,加強市政、綠化、環衛等基礎設施管護工作,保障安全高效運行。深化便民服務改革,提升為民服務理念,拓寬服務渠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城市管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動的城市管理模式。引入市場機制吸引社會力量和社會資本參與城市管理,加大政府購買力度,推進市政、綠化、環衛等基礎設施市場化運營。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1.關於自然災害防救。區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並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並在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領導下參與較大及以上級別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承擔一般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協調相關部門山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城管局等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在上級部門指導下開展山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山林火險、火災信息。區城管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許可權內山林火災和洪水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開展山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國有山林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組織轄區內市政道路、河道、橋樑、涵洞、公園、行道樹、雨水斗等設施的巡查、維護、泄洪、排險工作,監督指導區內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小區的防汛工作。必要時,區城管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中共青島市市北區委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檔案執行。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要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加強銜接配合,絕不允許推卸責任、絕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統計、信訪輿情、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制度建設、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群團、統一戰線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和年度報告審查工作。負責綜合考核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局機關財務預決算。組織擬訂城市維護年度資金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工程項目前後期的管理。負責協調財政資金的審批、撥付及專項資金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協調工程決算審查、工程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工程項目資金的申請、審核和撥付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人員業務培訓。負責本領域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公用事業科
協調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供水、燃氣、供熱、排水等公用事業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亮化設施的建設、維修、養護、管理等全流程工作及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轄區內物業行業監督管理責任,擬訂物業行業發展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區內建築物高處懸掛作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市政管理科
負責許可權內市政設施建設和相關維修養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市道路、橋樑等市政基礎設施的專項規劃、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市政行業的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許可權內城市道路、橋樑、人行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海堤河壩、河道、明溝、暗渠等市政設施的建設、維修、養護等全流程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政府投資市政建設項目實行代建制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市政工程建設的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組織許可權內城市防汛工作,負責清雪防滑工作。負責區河長制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綠化管理科
擬訂園林綠化年度建設計畫、維護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綠化行業的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園林綠化建設施工、驗收備案和維護養護全流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工作。監督管理城市綠線和園林資源,組織實施許可權範圍內公園、遊園、街頭綠地、道路綠化帶和行道樹等公共綠化建設管理和養護,組織實施城市綠化美化重點工程。組織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管轄範圍內園林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組織許可權內山林防火相關工作。
環衛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區環衛行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行業服務質量標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擬訂環衛建設項目和環衛作業養護的年度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許可權內環境衛生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制度、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維修、養護管理及維修、養護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新建居民小區環衛設施配套驗收工作。牽頭組織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等工作。負責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現任領導

書記:許汝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