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擬訂社會救助政策和相關標準,統籌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訂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區、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及街道辦事處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調處;負責許可權內地名管理工作。
(六)負付希精責婚姻登記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殯葬管理政策、行業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負責養老服務行業監督管理。統籌推進、督促指導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翻探束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參與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
(十)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管理國家、省、市和區劃撥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十四)承擔民政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培育、引導、扶持相關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肯囑紋定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檔案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信訪輿情、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葛欠會保障、人員出國(境)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朵腿諒堡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社會事務科
擬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負責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組織實施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擬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區、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及街道辦事處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負責全區許可權內地名管理工作。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負責全區許可權內地名管理工作。
青島市嶗山區社會組織管理局
擬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青島市嶗山區社會救助中心
負責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並配合實施;承騙阿講擔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的使用和監管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青島市嶗山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負責由政府承擔的特殊群體的養旬嚷櫃老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特困人員實行集中供養;負責對全區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對象實施養老服務;承擔福利中心公建民營監督管理工作。
青島市嶗山區社區服務中心
負責貫徹上級黨委政府關於社區建設的方針政策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區建設發展規劃和具體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社區建設重大問題的調研,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與建議。負責科學劃分社區,完善社區功能,推進社區服務,協助做好社區自治工作。負責社區建設、社區統計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民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民政領域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
負責擬訂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科
負責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婚姻登記中心
負責辦理婚姻登記;負責辦理收養登記;負責補發婚姻登記證;負責提出撤銷受脅迫的婚姻;負責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參與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養老服務中心
負責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王紹美
青島市嶗山區社會組織管理局
擬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青島市嶗山區社會救助中心
負責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並配合實施;承擔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的使用和監管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青島市嶗山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負責由政府承擔的特殊群體的養老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特困人員實行集中供養;負責對全區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對象實施養老服務;承擔福利中心公建民營監督管理工作。
青島市嶗山區社區服務中心
負責貫徹上級黨委政府關於社區建設的方針政策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區建設發展規劃和具體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社區建設重大問題的調研,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與建議。負責科學劃分社區,完善社區功能,推進社區服務,協助做好社區自治工作。負責社區建設、社區統計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民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民政領域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
負責擬訂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科
負責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婚姻登記中心
負責辦理婚姻登記;負責辦理收養登記;負責補發婚姻登記證;負責提出撤銷受脅迫的婚姻;負責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參與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養老服務中心
負責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
黨組書記、局長:王紹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