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商務、國際經濟合作及外事領域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商務、國際經濟合作及外事工作的部署;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對外友好交流、現代流通方式及體制改革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商貿服務業管理工作;提出商貿流通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建議;指導社區商業、餐飲業等商貿服務業發展;指導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動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制定城區商業網點和商品市場專業規劃;統籌推動商業網點和商品市場體系建設;負責商業網點、超市、農貿市場的規劃布局,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協助實施全區“菜籃子”工程和“三綠”工程建設;指導農村社區現代流通網路建設。
(四)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
市場經濟秩序;依法開展商貿流通領域行政執法;負責對二手車流通、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廢舊金屬回收、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特許經營業、典當業、拍賣業等行業的行為規範進行監督管理;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打擊商務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
商業欺詐行為相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外貿進出口工作;制定全區外貿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負責對全區外貿企業的管理、協調和服務;負責全區外貿進出口業務統計分析,監測分析全區外貿運行整體狀況;負責許可權內外貿業務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與管理;負責聯絡協調海關、商檢、稅務、外管等部門,推動貿易便利化;實施出口商品的名牌發展戰略,跟蹤和分析進出口產品,最佳化出口產品結構;組織參加境外推銷促進和境內採購洽談活動;推動網路貿易、電子商務和國際連鎖採購等新型貿易方式發展。
(六)負責全區利用外資工作;制定全區利用外資年度工作目標並組織實施 對全區利用外資情況進行綜合統計、分析與預測,提出全區利用外資責任目標並負責考核 審批許可權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等事項 負責調度管理全區在談、待建、在建等全部外資項目,對項目準入及實施提供評估意見,並提供政策諮詢與服務;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七)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鼓勵境外投資的政策措施,推動各類境外投資合作項目;制定全區“走出去”發展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和促進境外投資和對外承包勞務合作業務 負責對本區企業在境外設立投資企業(機構)進行審核和監督管理 聯繫全區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的中介組織和社會團體。
(八)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與決定,協調全區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或協助處理本區涉外事務;審核、申報因公出國(赴港、澳)任務批件和邀請外國人來華工作的有關事宜 負責為本區因公出國人員申辦簽證、護照;負責協調駐青外國領事機構,安排和管理我區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負責本區與外國友好區(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有關工作;指導本區民間對外交往工作;統籌安排和協調區領導的重要外事活動。
(九)參與調查處理全區外經貿糾紛;做好外資企業的維穩工作,接受全區外資企業的信訪與投訴,並協調相關部門予以解決;負責屬地化分工管理的商貿流通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節能降耗的預警排查及監督管理工作。
(十)牽頭負責嶗山區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的規劃建設和日常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科技興貿”戰略和政策措施,推動科技、產業與貿易有機結合;做好基地內特色產業和重點企業的培育和扶持;負責創新基地配套體系和公共服務平台的構建;負責創新基地建設的項目申報、統計分析和信息調研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的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工作;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全區服務業對外開放,指導和協調服務業開拓國際市場;負責全區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統計分析;提出全區服務外包產業規劃布局、示範基地建設方案,經批准後牽頭組織實施;負責服務外包定向招商及企業扶持資金申報與撥付等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公文、保密、檔案、政務公開、財務、人事、信訪、會務、接待、固定資產、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全局重點工作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文明機關建設、黨建、黨務工作; 參與重要外事接待活動的籌備協調工作;承辦
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等。
外經科
負責全區利用外資的考核、統計、分析及預測,對各責任單位的招商引資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審批全區限額以內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等事項,負責證書的頒發與收繳;負責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負責調度管理全區在談、待建、在建等全部外資項目,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實際問題;負責協調和促進境外投資和對外承包勞務合作業務;申報和管理本區企業在境外設立投資企業(機構);審核、申報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聯繫全區對外經濟合作的中介組織和社會團體。
外貿科
負責對全區外貿企業的巨觀調度、動態監控,做好企業服務與管理;負責全區進出口統計分析工作;負責許可權內外貿業務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與管理;負責聯絡協調海關、商檢、稅務、外管等部門,推動貿易便利化;實施出口商品的名牌發展戰略,跟蹤和分析進出口產品,最佳化出口產品結構;組織參加境外推銷促進和境內採購洽談活動;推動網路貿易、電子商務和國際連鎖採購等新型貿易方式發展。
商貿流通服務促進中心
負責全區商貿流通業的巨觀調控管理,推動商業流通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城鄉市場;負責對全區商品交易市場、商業網點、倉儲設施的規劃布局和管理;協調解決商品交易市場和規模較大的商業設施建設中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全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收集和定期發布市場信息,指導商貿流通企業開拓市場和經營管理;按許可權審批外商投資企業興辦商業零售企業;負責酒類流通、典當行業管理;推動連銷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轄區商品交易市場、商業網點的執法監察,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協調重大節日市場供應和行銷活動等。
服務貿易與電子商務發展中心(對外勞務合作服務中心)
制定全區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服務外包產業和相關服務貿易的統計分析;組織協調全區服務外包產業定向招商及企業扶持資金申報與撥付等工作;推動國際連鎖採購等新型貿易方式發展。
外事交流服務中心(外商投訴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與決定,協調全區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或協助處理本區涉外事務;審核、申報因公出國(赴港、澳)任務批件的有關事宜;負責為本區因公出國人員申辦護照、簽證;負責本區與外國友好區(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有關工作;指導本區民間對外交往工作;統籌安排和協調區領導的重要外事活動。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呂良寶
局長:安春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