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等35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7.12.28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青島市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等35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7.12.28
- 實施時間:2007.12.28
2007年11月27日經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2號)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政府對現行的政府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市政府決定廢止《青島市專利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等35件政府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