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經青島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青島市經濟發展戰略總體要求、在規範國有資產運作的基礎上成立的市直屬國有獨資公司,公司註冊資本金30億元人民幣,主要職能是作為政府投資主體,運營國有資本,經營國有股權,進行投資、資本運作和資產管理。
青島國信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於2008年2月29日經青島市人民政府青政發[2008]11號文批准設立,以青島國信實業有限公司為主,整建制劃轉青島市地下鐵道公司、青島華青發展公司組建而成。公司定位於以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為重點的控股型綜合性集團公司,服務於青島市經濟社會發展。公司成立以來,本著穩健經營的指導思想,通過積極的市場運作,初步形成了以電力建設、大煉油、跨海隧道為基礎的能源交通板塊;以大劇院項目、倡導循環經濟為核心的中水回用項目為標誌的城市建設板塊;以資本運營為特徵的資產管理板塊;以參股銀行、基金管理公司為代表的金融板塊,戰略投資控股公司的模式基本建立。
堅持“政府投資主體、市場競爭主體”相結合的二元化定位,以市場競爭主體的地位實現政府投資主體的宗旨,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充分發揮投資公司“運營資本和經營股權”功能,全面實現投資——建設——營運——活化經營的良性資本循環。
一、是經過不斷的資產結構調整,公司主營業務日益清晰和集中。公司成立以來,不斷調整資產結構,確定了能源電力、城市基礎設施、資產管理以及政府交辦的任務為公司發展的重點;確定金融投資、旅遊、房地產等業務是公司整體發展的重要補充。形成了以大煉油、青島電廠、黃島電廠、跨海通道、中水回用等優質資產為支撐的資產結構。
二、是公司財務狀況良好,負債率較低,擁有良好的市場信譽,具有較強的間接融資能力。由於公司過去一直遵循誠實守信的信用原則,在金融機構中建立了良好的信譽,多家銀行給予公司較大的貸款授信額度,公司的間接融資空間較大。
三、是公司具有較強的大項目運作能力和大量的大項目運作經驗。公司始終把吸引、承擔、推動青島市重大項目建設,拉動我市經濟發展作為自己的重要責任,先後投資參與青島電廠、黃島電廠、中水回用、大煉油、青島市海灣大橋前期調研、青島市體育館前期運作等大項目,通過大項目的運作,公司積累了大量的大項目運作經驗,具有較強的大項目運作能力。市政府不斷將關係青島市發展的重大項目交由公司運作,擴大了公司資產規模,獲得了如青島電廠二期、黃島電廠三期、青黃海底隧道、青島大劇院等項目資源,為公司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條件。
四、是公司一直以對國有資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持按現代企業制度規範運作,不斷強化內部管理,嚴格控制資金流向,恪守積極穩健的投資原則,保證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得到了社會各界特別是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充分信任和支持,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
目前,國家開發銀行將為青島市提供80億元政策性貸款項目,青島國信實業有限公司作為青島市軟貸款項目的融資平台,負責貸款資金的借入、使用和償還等管理工作。該合作將為國信公司的經營、發展、做大做強奠定了良好基礎。
2019年8月5日,獲得“2018〜2019年度全國企業文化優秀成果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