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區委組織部

中共南昌青山湖區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與區委組織部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山湖區委組織部
  • 地點:青山湖區

區委組織部工作職責:
1、研究和指導全區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
2、貫徹落實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全區黨的組織建設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調查研究、巨觀指導和綜合協調,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對全區幹部工作、幹部隊伍建設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
3、負責對區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考察,並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審核辦理區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調配、考核、獎懲、退(離)休、工資、職級、待遇;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區委備案幹部的備案及巨觀管理工作;承辦有關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4、負責全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實施、審核、督查公推優選科級領導幹部、機關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
5、研究制定幹部隊伍的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培養選拔後備幹部、年輕幹部、婦女幹部、黨外幹部工作;負責掛職鍛鍊幹部的選派和管理等工作。
6、研究和制訂幹部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全區幹部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全區選拔任用幹部的檢查監督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研究和指導;負責科級以上幹部因私出國(境)審查工作和全區因公出國(境)人員審查工作的巨觀指導。
7、主管全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幹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區委和區委組織部管理幹部、科級後備幹部的培訓;指導、協調和檢查全區幹部教育工作。
8、按照黨管人才的原則和要求,負責全區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巨觀管理、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制定或參與制定完善有關人才管理工作制度、規定。
9、負責全區黨群、人大、政協、法檢等機關公務員管理及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
10、負責軍隊正營職以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11、完成區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區直機關工委工作職責:
1、領導區直機關黨的工作,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區政府重要決定在區直機關的貫徹落實。
2、規劃區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領導區直機關基層黨組織搞好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
3、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認真學習科學發展觀、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抓好區直機關正副科級及以下黨員幹部政治理論的培訓;引導黨員幹部學習科學文化、業務知識。
4、負責區直各部門機關黨組織組成人員及書記、副書記的考核、任免、培訓工作。
5、按許可權審批區委各部門、區直各單位黨組織設定、委員會人員組成,審批區直各機關黨總支、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人選。
6、按許可權審批區直機關黨總支、黨支部發展的新黨員和有關黨籍處理問題,做好黨員管理工作。
7、負責區直機關黨建工作的調查研究;會同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擬定全區機關黨的建設的有關工作目標並督促落實;
8、指導機關黨組織加強機關黨員民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9、領導和支持區直機關共青團、工會等民眾組織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10、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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