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山湖區委政法委員會
- 主管部門:青山湖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能
青山湖區委政法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組織推動依法治區方略的實施、調查研究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向區委提出建議。
(三)根據區委、區政府總體要求,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四)組織、協調、處置突發性群體事件以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有關事項。
(五)組織、協調、指導、防範和處理法輪功及其他邪教問題的工作。
(六)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指導全區治安防範和各支隊伍建設,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七)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結合我區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八)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相互制約,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九)針對新時期政法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十)協調、推動政法工作改革,通過改革進一步加強政法工作。
(十一)加強政法幹部隊伍建設和政法各部門領導班子建設,協助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
(十二)指導鄉鎮場、各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有關防範、處理法輪功及其他邪教問題的工作。
(十三)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綜合治理考核考評工作,提出表彰和一票否決建議。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