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宮管理工作條例

《青少年宮管理工作條例》是由共青團中央、全國少工委發布並正式施行的條例。

《青少年宮管理工作條例》是為加強青少年宮管理,推動新時代青少年宮聚焦共青團、少先隊主責主業,實現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高對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領能力和服務水平,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中國少年先鋒隊章程》,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少先隊工作的意見》有關要求制定。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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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解讀

《青少年宮管理工作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少年兒童和少先隊工作的重要論述,聚焦抓好黨的事業後繼有人的根本大計,做好青少年宮管理。條例所稱青少年宮為各級共青團組織所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性質類的青少年宮,包括青少年宮、少年宮、青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年之家、青少年活動營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動專屬場所。青少年宮的宗旨是團結、教育、引領廣大青少年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引領和服務廣大青少年努力成長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主要內容

《青少年宮管理工作條例》明確,青少年宮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校外教育各項規定,一般不得開展學科類培訓;不得用於與青少年宮宗旨和任務無關的經營活動。
《青少年宮管理工作條例》提出,青少年宮應主動適應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為校外實踐教育活動提供陣地,服務廣大青少年成長成才。青少年宮要主動為校內外少先隊組織提供師資、場地、課程等支持,幫助青年學習掌握社會融入能力,提升社會化技能,開展創業就業指導、職業發展、婚戀交友等服務。
在青少年宮建設方面,省、市、縣三級團委要積極推動青少年宮建設,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設立省級青少年宮;市、地、州、盟應設立市級青少年宮;縣級行政區要創造條件建立青少年宮。《條例》特別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青少年宮的場地,擅自改變青少年宮的使用性質。
《青少年宮管理工作條例》規定,青少年宮開放時間應當做好與當地青少年尤其是少年兒童上學時間的銜接,充分利用假期和課外時間,提高服務質效。青少年宮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校外教育各項規定,一般不得開展學科類培訓。不得出租或變相出租,用於與青少年宮宗旨和任務無關的經營活動。青少年宮一律不得開展和參與與宗教有關的活動。
《青少年宮管理工作條例》明確,青少年宮要堅持公益性、普惠性。同時,在堅持公益性的前提下,青少年宮可以適當收取培訓及活動的成本費用,作為運營成本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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