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川縣鄉村振興局

靈川縣鄉村振興局,是一個行政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計畫。(2)根據市、縣委、縣人民政府提出的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擬訂全縣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規劃和計畫。(3)負責提出財政銜接資金、銜接信貸資金、新增銜接資金的投向、分配計畫和組織實施。(4)研究制定全縣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項目和資金的管理辦法;指導、監督銜接資金、物資的使用;組織全縣脫貧人口狀況的監測與統計。(5)動員、組織社會各界支持、參與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檢查、督促落實機關單位掛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責任制;負責縣內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協作工作。(6)負責全縣脫貧村信貸扶貧的計畫協調工作;組織實施銜接資金基礎設施項目建設。(7)負責規劃、協調脫貧地區幹部培訓和農民實用技術培訓;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實施教育扶貧和科技扶貧。(8)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行政單位1個,即:靈川縣鄉村振興局,設2個內設機構:秘書股、項目管理股。
2.設1個二層單位,即靈川縣鄉村振興綜合服務中心,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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