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台縣科技局

靈台縣科技局是靈台縣政府的一個職能機構,內設7個科室,主要負責縣區範圍內的科技相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台縣科技局
  • 內設機構:7個
  • 主要職責:6條
  • 所在地:靈台縣
主要工作,內設機構,

主要工作

一是大力開展科技科普宣傳培訓活動。計畫開展城鎮勞動人口科學文化素質教育培訓和未成年人科學素質行動教育培訓。組織開展“珍惜資源、共建和諧”的宣講活動,進一步推動科技工作健康向上發展。積極協調組織開展“三下鄉”、“科普宣傳周”、“科技活動周”宣傳活動。利用“科技活動周”活動,組織農口和文化、衛生、林業等部門參加宣傳活動,進一步營造良好的科技文化氛圍。
二是抓好科技示範創新工作。年內在“民營企業中開展技術創新主體建設,建立健全技術研發機構,提留技術研發經費,有效地保障技術創新的發展,建成科技創新企業。
三是持之以恆地組織開展科技成果進步獎評審工作。繼續加大科技成果申報力度,進一步促使科技成果轉化。
四是加強科技特派員創業工作。把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作為樹立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科教興縣戰略來抓,把加快農業產業發展和“助農”增收作為重要舉措。計畫年內聘選90名專業技術人員擔任科技特派員,進駐13個鄉鎮22個行政村,抓建農業科技示範點30個,實施科技項目28個。
五是加快科技推廣步伐。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目標,紮實開展科技推廣,積極為“三農”服務,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大力引進新產品、新技術10項,加快農村科技推廣和現代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村科技進步。對有一定規模,並對農業增產、農民增收有較大影響力的新品種、新技術示範基地,給予一定的扶持資金。
六是加強專利技術申報工作。加強智慧財產權宣傳普及,加大對專利申請的扶持力度,推動專利技術特別是發明專利的培育和產出,促進我縣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穩步增長,爭取申報專利10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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