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丘縣糧食局

靈丘縣糧食局(一)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總量計畫和收儲、動用縣級調控糧的建議;擬定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

(二)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承擔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糧食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組織實施全縣糧食“放心糧油”工程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丘縣糧食局
  • 類型:政府機構
  • 隸屬靈丘縣
  • 職責: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轄區,主要職責,

所屬轄區

靈丘縣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習戀懂臭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總量計畫和收儲、動用縣級調控糧的建議;擬定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
(二)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承擔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糧食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組織實施全縣糧食“放心糧油”工程建設。
(三)起草全縣糧食流炒估祝通和縣級調控糧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制定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對糧食收購、銷售、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監測;開展糧食收穫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承擔糧食運輸活動和政策性求陵地用糧的購銷活動,對執行縣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指承鞏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全縣糧食質量監測體系建設。
(五)負責全縣糧食倉儲管理、技術推廣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擬定全縣糧食市場體系、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國家和省、市、縣投資項目。
(七)承擔縣級調控糧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拒催舉提出縣級調控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犁櫃院關部門制定縣調控糧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縣調控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監督執行縣級調控糧管理的技術規範;承擔全縣軍糧供應的相關工作。
(八)負責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建立健全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制度。
(九)負責全縣政策性糧油業務的財務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府轎斷茅)代縣人民政府對縣直糧食企業行使出資人職責。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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