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座

霸座

霸座,漢語辭彙,拼音 bà zuò,指肢體健全者霸占別人座位。

2018年9月30日,《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通過,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占他人座位。10月29日上午,廣州市法制辦發布《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高鐵霸座等信用信息將可查詢。12月20日,霸座當選為2018年度社會生活類十大流行語。2019年1月7日,鐵路總公司公布了8批共1793名被限制乘坐火車的嚴重失信人名單。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明確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霸座
  • 案例:高鐵三霸
  • 拼音:bà zuò
  • 性質:漢語辭彙
發生案例,懲治結果,處理方式,政策出台,媒體評論,社會影響,

發生案例

高鐵霸座男
高鐵“霸座”事件:2018年8月21日上午,在山東開往北京的G334高鐵上,一名中年男子(後查實名叫孫赫)霸占了一個女學生的位置不願起身,而且還態度傲慢聲稱:“誰規定一定要按號入座?要么你自己站著,要么去坐我那個座位,要么自己去餐車坐”。無奈之下,女學生就找乘務員反映,但後來的結果是列車長和乘警過去勸都無動於衷,直到列車到達終點站都沒有起身,一幅流氓耍賴的本性暴露無遺。
處理結果:罰款200元,被列入鐵路黑名單180天內不能買票。
高鐵霸座女
高鐵霸座女:2018年9月19日,永州到深圳北G6078列車上,一位周姓女乘客上車後未按照車票上的座位落座,執意坐在靠窗的鄰座位置。車票座位靠窗的乘客向乘警投訴後,乘警與霸座女乘客反覆溝通,但是這名女乘客就是不肯讓座。女乘客嘴裡不停反覆說著:“這是10D啊,我坐這裡沒錯啊,我是有票的”。還稱“誰規定10D是坐過道座位的啊,椅子上又沒寫”。女子提出,要在座位上寫有10D才承認。
處理結果:罰款200元,被列入鐵路黑名單180天內不能買票。
外籍霸座女
外籍霸座女:2018年9月23日晚,一名黑人女子在列車上強占他人座位並向人群潑水的視頻引發關注。2018年9月24日21時許,上海鐵路局合肥客運段發布通告稱,事發上海至阜陽k8482次列車,涉事外籍旅客已道歉。
霸座大爺
2018年9月20日晚,K158次列車上,在鄭州讀大三的喬同學乘車去鶴壁。火車上一位大爺買的是無座票,卻占了她的座:“拍吧拍吧。”兩個小時的車程,列車長勸了他一小時仍無效。最終,同車廂的一名男乘客看不下去把大爺拽起。
夫妻霸座
2018年10月,網上出現一段名為《夫妻公交霸座 骨折女孩提醒慘遭毆打》的視頻,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經工作查明:10月2日,棗莊八中一女學生乘坐薛城至市中B1線路BRT公車,因占座問題同胡某某(女,48歲)發生糾紛,後胡某某的男友徐某某(66歲)對女學生進行謾罵,女學生拿出手機拍攝時,胡某某對女學生實施了毆打。 目 前,違法行為人胡某某、徐某某分別被行政拘留15天、10天。
硬座當臥鋪
2018年12月,吉林至瀋陽的火車上,劉某一人占三座躺著睡覺,面對乘警,稱“別跟我整這些沒用的”。多次警告無效,民警強制傳喚劉某。最終劉某被行拘5日。
領導霸座
2019年1月,網曝”中鐵成都局領導私自帶無票旅客乘車,強占工作人員座位,並當眾辱罵和威脅司機”。視頻顯示,一棕衣男子要求坐到座位上休息,一位自稱“成都機務段動車司機劉暢”的男子說:“這兩個位置是我們工作人員坐席,就是局長來了也沒有資格坐這個位置。”黑衣男子反問:“你要坐兩個位置嗎?”劉暢說:“這是列車提供給工作人員的,既然你們是領導,就應該遵守規章制度。”對此,黑衣男子稱“檢查工作的方式不一樣”,疑似稱自己是在檢查。隨後,該黑衣男子離開座位,並對劉暢說:“記住了,你個寶器(四川方言,意為傻子)。”12306官網顯示,C6607次列車為成都開往雅安的動車。
2019年1月16日,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發布訊息稱,對網上傳播的1月16日C6607次鐵路“領導霸座”視頻,該公司已經密切關注並啟動調查。
2019年1月17日,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其中三名為負責鐵路收入檢查的工作人員,因溝通不到位發生爭吵,未私帶無票旅客。已對涉事工作人員進行嚴肅批評教育。
奇葩“霸座男”
2019年6月,貴州:高鐵又現“霸座男”霸座理由很奇葩。
女子列車霸座
2019年12月1日,北京開往鄭州的1303次列車上,王女士和老公帶娃從開封返回鄭州,夫妻倆其中一座位被一年輕女乘客霸占,為方便照顧孩子,王女士丈夫請女乘客讓座。但女子拒不讓座,最終,一靠窗乘客將座位讓出,霸座女才離開。

懲治結果

2018年8月21日在G334次列車霸座的男乘客和9月19日在G6078次列車霸座的女乘客均被處200元治安處罰,並被鐵路部門納入鐵路“黑名單”,180天內無法購買火車票乘車。但有部分網友認為,霸座行為屢禁不止,主要因為懲罰力度不夠,達不到懲戒、警示的效果。
2018年12月6日,大連公安發布訊息稱,12月3日14時09分,包頭至大連的K56次列車蘇家屯站開車後,乘警接到列車長報告,1號車廂有旅客“霸座”。
經了解,女旅客劉某,22歲,黑龍江省甘南縣人。從瀋陽站上車準備到熊岳城,上車後沒有按座位就坐,而是坐在64號其他旅客座位上。蘇家屯站開車後,該座旅客祝某持1車64號車票要求劉某讓出座位,劉某拒不配合,聲稱“誰先坐就是誰的”。列車員過來勸說無效後,報告了乘警。
面對劉某的無理行為,乘警多次告知其行為已擾亂了列車秩序,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並對其多次提出警告,要求劉某將座位讓出來,均遭到劉某拒絕且態度惡劣,辱罵乘警和周圍旅客。為了維持列車正常秩序,乘警在對其多次警告無果後,將其強制帶離現場,製作相關法律文書交大石橋站派出所處理。
劉某到派出所後,對“霸座”行為供認不諱。大連鐵路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處罰。
該訊息發出後,多位網友點讚並轉發。有網友對乘警的處理表示支持,“幹得漂亮,就應該這樣,不服管就強制帶走,否則太囂張” 。有網友評論,“給這樣的執法力度點個讚!”還有網友認為,“破壞規則的人,該自行承受破壞規則的後果。”
2019年1月,全國鐵路公安機關集中整治“霸座”“阻擋車門”“強行進站”等擾亂站車秩序問題,共查處各類違法擾序行為2856起,452人因“霸座”等行為被行政拘留。
2019年1月7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在2019年全國春運電視電話會議上說,鐵路總公司公布了8批共1793名被限制乘坐火車的嚴重失信人名單,起到了很強的震懾作用,在春運中要進一步擴大影響,擴大套用。

處理方式

鐵路部門與執票乘客之間系運輸服務關係,執票人在上車後到達終點前對票上座位享有使用權、占有權,鐵路部門有義務保證乘客得到自己所選擇的座位。他人無理占座致使執票人正當合法使用權被侵害,這時乘警及乘務人員應當出面維護執票人的合法權益。

政策出台

2018年10月9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稱,《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18年9月30日通過,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0月29日上午,廣州市法制辦發布《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草案徵求意見稿)》。該徵求意見稿對自然人、企業的公共信用信息如何收集、使用、公開等問題作出一系列規定。
2018年12月23日,針對社會關注的霸座、強搶方向盤等問題,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典契約編草案二審稿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運。 草案還規定,實名制客運契約的旅客丟失客票的,可以要求承運人掛失補辦,承運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費用。承運人應當嚴格履行安全運輸義務,及時告知旅客安全運輸應當注意的事項。旅客對承運人為安全運輸所作的合理安排應當積極協助和配合。遇有不能正常運輸的特殊情形和重要事由,承運人應當及時告知旅客並採取必要的安置措施。
2019年1月,國家發改委等9部門發布《關於全力做好2019年春運工作的意見》,明確將依法嚴懲“車鬧”“機鬧”“高鐵霸座”等旅客嚴重不文明行為,維護良好出行秩序。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明確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2022年11月,針對網路上不時爆出的列車“霸座”等不文明行為,新《客規》明文規定:鐵路運輸企業發現變造、偽造車票或者證件乘車,霸座或者其他擾亂秩序的行為,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媒體評論

2018年9月25日,《光明 日報》發表文章《霸座問題頻成媒體焦點,不正常》。指出不文明現象總讓媒體揪著批,恐怕沒完沒了,時間長了,會給大眾帶來“審醜疲勞”。其實,一次法律行動勝過一萬次輿論譴責,相關執法者、管理者,應走在媒體前面,該出手時就出手,積極捍衛法律規則,彌平社會爭議。以高鐵霸坐問題為例,每次輿論曝光之後,相關部門都會在輿論壓力下追加執法,給予霸座者治安處罰,以及列入黑名單等。而如果每一次高鐵霸座都逃不過第一時間的處罰,恐怕霸座者也不至於這么囂張,權益受侵害的乘客也不至於如此無助,人們更不至於要一次次呼籲執法部門的介入。
2019年4月25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北京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保障運營秩序,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車環境,市交通委結合北京軌道交通工作實際,擬對《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以下簡稱《乘客守則》)第三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條款進行重點修訂,其中擴展內容6項,新增條款6項。同時起草《關於對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為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擬對逃票、“霸座”、飲食、推銷行銷等不文明乘車行為納入個人信用不良信息。
《乘客守則》對“禁止吸菸、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廢棄物、亂寫亂畫”等6項條款進行了修改補充,針對捷運霸座、飲食、推銷行銷等新現象增加了6項條款。同時起草的《實施意見》一是對採用違規進出閘機、偽造變造票卡等方式逃交票款;在列車車廂內一人占用多個座位;除嬰兒、病人外,在列車車廂內進食;推銷產品或從事行銷活動四種不文明乘車行為納入個人信用不良信息做出界定;二是明確了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勸阻及制止、拒絕提供乘車服務、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等;三是明確補救措施,即可通過主動參加軌道交通志願服務進行不良信息修復。

社會影響

2018年12月20日,霸座當選為2018年度社會生活類十大流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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