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由於露天採石場分布較廣,大部分分布在山區,現場的作業人員也大部分來自農村,因此,存在普遍缺乏安全意識及安全能力,負責人、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現象,也使露天採石場的開採存在以下特點:
1、採用一面坡式開採,採掘面上存在浮石、傘檐,暴露的礦體斷裂、破碎,作業環境極不安全。極易發生高處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與爆破飛石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害。
2、普遍採用乾式鑿眼的作業方式,施工作業時有大量的粉塵。
3、存在不同程度的掏采作業。
4、存在上下交叉作業的現象。
5、作業設備落後,不能按期進行檢測檢驗。
6、爆破器材的管理不規範。
7、廢石、廢土隨意堆放,容易引發土石流等事故。
露天採石性質
露天採石內的礦岩通常劃分為一定高度的分層,每個分層構成一個台階,以進行剝離和採礦。生產過程由石岩松碎、采裝、運輸和卸載(卸礦和排土)組成。較鬆散的礦岩可用不經破碎,直接用采裝設備挖掘。台階開採時劃分為一定寬度的條帶,稱採掘帶。在採掘帶中,進行採掘作業的部分稱採掘工作面,具備採運條件的採掘帶稱工作線。具有正常採掘條件的台階稱工作檯階。由若干工作檯階組成的露天礦邊幫稱工作幫。為進行正常生產,工作檯階需有足夠的寬度,以布置穿孔、爆破、採礦、運輸設備,構成工作平台或工作平盤。工作幫假想平面和水平面的夾角稱工作幫坡角。不進行礦山作業的露天礦邊幫稱非工作幫。非工作幫上常設定供運輸用的運輸平台、截攔塊石滾落的
安全平台和清掃滾落塊石的清掃平台。非工作幫常是露天采場開採結束時的最終邊坡或最終邊幫。後者與地表的交線稱上部境界線。與露天礦底面的交線稱下部境界線。通過上部境界線和下部境界線的假想斜面和水平面的交角稱最終邊坡角。
露天採石場具備條件
露天採石場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進行開採活動:
1、依法取得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民用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等證照。
2、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開採設計方案,並經過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開採方案設計的安全設施設計進行審批。採石場的布置和開採方式發生重大變化時,應當重新設計和審批。
3、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工種操作規程、安全檢查與培訓制度,特別要完善復工復產、雨後、炮後排險檢查制度。
4、設定專職安全機構或配備至少一名具有安全資格證書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小型露天採石場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和考核,具備安全專業知識,具有安全生產和處理事故的能力等。
露天採石技術
露天開採中的主要技術和管理問題有:①見露天開採境界;②露天礦邊坡穩定;③開採工藝;④開採程式(見露天採石方法);⑤露天礦開拓(見石床露天開拓);⑥疏乾排水(見礦山排水,礦床疏乾);⑦礦山環境保護,礦山土地復用;⑧露天開採生產調度。
露天開採的各生產環節相互聯繫,構成多環節的動態系統。為使系統整體最最佳化,目前的方向是套用電子計算機、運籌學和系統工程等,來研究上述技術和管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