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霑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證號:(沾辦發〔2011〕5號)
- 級別:正科級
- 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霑益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三)增加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四)增加擬定人口發展規劃,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調查研究,按照國家、省、市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擬定霑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和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對各鄉(鎮)、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二)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法制建設;組織、協調、監督有關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實施;按照有關法規對違反計畫生育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理和處罰;做好計畫生育有關的信訪工作;分解市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並指導各鄉(鎮)、各部門組織實施;承擔縣委、縣政府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的考核管理。
(三)加強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
(四)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五)主管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計畫生育服務站所的規劃、管理;負責計畫生育節育技術的指導、評審、鑑定和推廣;負責節育技術服務許可證、手術併發症和病殘兒童鑑定申報和管理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抓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規劃和培訓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的職稱推薦上報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六)主管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國際、國內合作項目的實施。
(七)主管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結算,會同有關部門安排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基本建設項目和投資。
(八)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內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進行管理和服務。
(九)指導全縣計畫生育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加強協會建設,發揮協會作用。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霑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股所級)。
(一)霑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辦公室
組織協調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的督查督辦;起草重要檔案、報告,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以及基建、車輛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編制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對國家、省、市、縣下達的計畫生育事業費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和效益分析;指導、監督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劃撥計畫生育手術費、獨子保健費、少生獎勵等專項經費;監督管理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基建計畫編制和項目報批;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基層計畫生育服務網路的建設規劃,安排投資補助並加強檢查指導。
(二)霑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政策法規信訪科
指導各鄉(鎮)、各單位嚴格執行中央、省、市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草擬、修訂霑益縣實施中央、省、市計畫生育政策法規規範性檔案,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做好全縣二孩及二孩以上生育登記工作,指導鄉(鎮)做好一孩生育登記工作;審核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健全完善計畫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調研分析有關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本系統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及各種法律、法規及相關業務培訓工作,監督指導駐沾單位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做好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工作,協調法院做好計生案件的執行工作,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及計畫生育行政處罰等工作;嚴格依據有關規定,做好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獎優免補”、“獎勵扶助”的資格確認、公開公示等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做好評先、評優、幹部提拔任用、國家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的計畫生育審核把關工作。
(三)霑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科學技術服務科
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總體規劃;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擬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節育技術推廣套用的規章,對計畫生育技術進行指導和監督;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全縣生殖健康服務的規劃與規範;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規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政策規章,組織節育手術併發症初級鑑定、獨生子女病殘兒醫學鑑定初審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責任事故處理;承擔依法公布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信息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職稱評聘工作;組織縣、鄉服務站(所)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培訓,完成進修培訓計畫;做好服務站(所)崗位職責目標任務的考核量化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隊伍職業化建設;做好優質服務深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推廣安全套預防愛滋病工程;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國際、國內合作項目。
(四)霑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發展規劃與宣傳教育科
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編制全縣人口發展和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有關的監督、評估工作;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組織實施對各鄉(鎮)、各部門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年度考核;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承擔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人口普查和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網路、育齡婦女信息管理系統、國家獎勵扶助和雲南省農業人口“獎優免補”等信息系統、網站的數據錄入和管理工作。
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全縣計畫生育公益性宣傳和外宣工作;組織新聞發布;擬訂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的規劃並指導落實;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組織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積極參與“三下鄉”活動,幫助指導各鄉(鎮)及各級人口學校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霑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縣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綜合服務與管理;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負責宣傳貫徹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及配套措施,對各鄉(鎮)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指導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計台帳,建立流入流出人口檔案,簽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契約和責任書;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交換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協同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訪案件的調查、督查工作。
(六)霑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
負責霑益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日常工作,協助政府動員廣大人民民眾自覺實行計畫生育;負責全縣計畫生育協會網路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指導鄉(鎮)和部門做好協會組織建設,管理全縣計畫生育協會基金和協會項目工作,負責做好上級計生協會項目的具體業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家庭意外傷害保險工作、人口和計畫生育基層民眾自治村(居)民示範活動和“生育關懷”行動;抓好典型示範,推廣先進經驗;充分發揮協會民眾團體的優勢,積極參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工作,帶領廣大育齡民眾樹立婚育新風,協助動員廣大育齡民眾落實“獎優免補”政策,走少生快富道路,發揮新時期計畫生育協會“帶頭、宣傳、服務、監督、交流”的職能作用。
人員編制
霑益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3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書記1名(正科級),副局長2名(副科級),股所級領導職數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