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東家族爭產案

霍英東家族爭產案

霍英東家族爭產案是已故香港富豪霍英東家族爆發的爭產風暴。霍英東病逝五年後,家族爭產風暴正式拉開序幕,霍氏家族成員幾乎全部深陷其中。2011年12月19日,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傳票和起訴書,狀告12名兄弟姐妹、親母、二媽以及姑姑和已去世的姑父共16人。2012年8月9日,霍家爭產案和解,長房三子各65億港元。2013年10月28日,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重新審理“霍英東家族爭產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霍英東家族爭產案
  • 類型:家族爭產
  • 人物:霍英東
  • 時間 :2011年12月19日
案件背景,案件過程,案件概要,對簿公堂,媒體交鋒,爭奪要點,爭產角色,庭外和解,重審聆訊,

案件背景

霍英東2006年辭世,共有13名子女,2008年,福布斯估計霍氏家族財產約45億美元。霍英東家族的企業主要有:有榮公司及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董氏信託、信德船務、東方海外實業、信德集團等80多家參股和全資子公司。
這其中,霍興業堂是霍英東涉足地產行業後成立的第一家公司,也是霍氏集團資產的核心旗艦。霍興業堂擁有家族大部分產業,如地產、建築、航運、酒樓及百貨等業務。霍英東本人一直擔任董事長,家族成員事無大小的開支,如過年封利市、換車買樓等費用均由霍興業堂支付。
按照霍英東的遺訓,長房三子分別繼承其三大事業,長子霍震霆繼承體育事業,成為霍氏家族的對外形象代言人,霍震寰接管家族商業王國,成為霍英東集團董事兼總經理,凝聚了其晚年心血的南沙開發計畫則由三子霍震宇接手。其他各房子女則不得從商,轉而從事律師和醫生等職業。

案件過程

案件概要

已故香港富豪霍英東的家族爆發爭產風暴,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以遺產執行人身份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罷免另外兩名遺產執行人,包括胞兄霍震寰及姑姑霍慕勤,並建議高院委任退休法官羅傑志或其他合適人選與他共同管理霍英東遺產。入稟狀指,霍英東於1978年5月20日訂立最後一份遺囑,所有太太和子女都是受益人。遺囑指示受託人,在霍英東死後20年內不可分配剩餘的遺產,而是按月支付定額生活費給各受霍家爭產案 益人,而霍震寰獨攬大權,把遺產據為己有,又要挾霍家長房成員按他建議分配遺產,否則不分遺產給他們,而霍慕勤年老體弱,與掛名執行人無異,故要求罷免他倆及要求霍震寰歸還遺產。
霍英東家族爭產案
原告霍震宇,被告共有16人。首被告霍震寰和次被告霍慕勤,與原告同是霍英東遺產執行人,其餘14名被告包括霍英東元配呂燕妮、二夫人馮堅妮和三夫人林淑端(已歿),以及其他11名子女,包括立法會議員霍震霆。入稟狀表明,原告僅要求罷免首、次兩被告,其他被告屬遺產受益人才被捲入訴訟。

對簿公堂

2011年12月19日,霍英東的長房三子霍震宇,以霍家遺產執行人身份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訴其二哥霍震寰,指控霍震寰擅自分配遺產並強迫家族其他成員同意分配,同時私吞約64億港元資產及現金。
原告霍震宇,被告共有16人。首被告霍震寰和次被告霍慕勤,與原告同是霍英東遺產執行人,其餘14名被告包括霍英東元配呂燕妮、二夫人馮堅妮和三夫人林淑端(已歿),以及其他11名子女,包括立法會議員霍震霆。入稟狀表明,原告僅要求罷免首、次兩被告,其他被告屬遺產受益人才被捲入訴訟。

媒體交鋒

霍震宇表示,此次控訴霍震寰不是為了爭奪遺產,而是為了維護家族公共資產:“我只是做回執行人的事。”
2011年12月22日,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長房二子霍震寰發表聲明,稱其胞弟霍震宇通過司法指控其侵吞家族財產的指控與事實不符,隱藏於兄弟間的鬥爭直接演變為公開對決。
面對霍震宇的挑戰,霍震寰在律師聲明中聲稱霍興業堂置業的350萬股,是其本人通過自有資金出資認購,並透過獲多寶有限公司的名義持有。對此,霍震宇則認為獲多寶是代父親持有股份,並非霍震寰,離岸公司的不記名股票,也是霍震寰代父保管,聯名戶口的款項也是父親留給家人的遺產。

爭奪要點

霍英東資產估計近三百億元,雖然他生前早已部署好由長房三名兒子接棒,各有專責範圍,但最終仍爆發爭產風波。而引發霍英東家族爭產案的是以下三項主要財產。
1.霍英東家族控股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的350股(約占46%)普通股股權
2.霍英東生前成立的三間巴拿馬共和國公司共約7億元資產
3.霍英東生前與霍震寰聯名持有的其中三個銀行戶口共逾7億元資金
對於以上財產的爭議,霍震寰表示父親早已交託產業,但霍震宇反駁稱他(霍震寰)只是代父親看管而已。

爭產角色

霍英東家族
霍英東家族爭產案
霍老生前已部署好長房三名兒子各自接棒不同事業,但仍爆發爭產風波
二房、三房“不得從商”
霍老有三名妻子,共有13名子女,除安排長房三子接班外,其他子孫均遵從霍老“不得從商”遺訓,多從事醫生、律師等專業。
而在爭產案中,二房、三房(二夫人馮堅妮和三夫人林淑端,以及其它11名子女)的角色比較微妙,雖然原告霍震宇僅要求罷免首、次被告的遺產執行人身份,其他被告只因是遺產受益人才被捲入訴訟,但霍震宇的入稟狀中也指出,由於二房、三房簽署同意了首被告霍震寰的“家族安排備忘錄”,因此獲益約5億元。
另外,霍老以澳門旅遊娛樂公司兩成多股權成立的霍英東基金,估值高達100億元,負責基金會運作的管理委員會,向來由長房的震寰和震宇主理,在霍老病重期間,特別加入二房代表文遜、三房代表顯強成為董事,希望平衡各房利益。
長房次子霍震寰 接手家族事業
霍英東最初原屬意長子霍震霆接棒事業,但後來改由霍震寰擔任大掌柜。霍震寰自加拿大學成歸來後,以“父子兵”姿態縱橫商場。霍震寰後來迎娶了台灣影星陳琪琪,只是婚禮排場遠不及霍震霆迎娶朱玲玲的那一回了。
作為父親遺產執行人之一兼本次爭產案的首被告,霍震寰在案件中似處於被長房其他5兄弟姐妹孤立的狀態。他被指於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間,出示不同版本的“家族安排備忘錄”(共四份檔案),自行建議處理遺產方法。霍震寰本人、二房和三房成員已簽了有關檔案,但霍慕勤和長房其他成員均拒絕簽署。
長房幼子霍震宇 接手南沙事業
爭產案的提告人霍震宇,是霍家幼子,也是霍英東遺產執行人之一。霍震宇接手的是父親霍英東的晚年心血開發南沙計畫。霍老在生時過往巡視南沙業務,震宇都陪伴在側,反映霍老對他寄予厚望。
長房長子霍震霆 接手體育事業
作為霍家長房長子的霍震霆,在爭產案中卻並非主要角色,他亦並非霍英東遺產的執行人。
霍英東在世時在體壇地位超然,早年已培育長子震霆承繼這項事業。
霍震霆早年迎娶了“最美麗港姐”朱玲玲,只可惜,幾乎是霍英東欽定的媳婦朱玲玲,在公公去世後不久即正式與霍震霆分居。
長房女兒非常低調
霍家的女兒們都非常低調,極少曝光,這次爭產案,她們似乎都沒有站在二哥那一方,均未簽署二哥提供的"家族安排備忘錄"。入稟狀中指出,霍震寰在家庭會議中,向長房所有兄弟姊妹表明,他會確保不簽署檔案的家族成員不能分到任何遺產,而只可領取每月生活費。

庭外和解

2012年8月9日,曾原定於本月初開庭的霍家爭產案,突然在開庭之前獲得和解。避免了這場風波,多得香港前任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及前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介入調停,最後三兄弟達成協定,霍震霆、霍震寰及霍震宇三名長房兄弟均分200億港元,餘下100億港元留予二房及三房成員。
官司在即將開庭之際六度延後,最終傳出三兄弟達成大和解的訊息。和解的幕後功臣正是前任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及前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三兄弟已經在上周五下午簽訂了和解協定,霍英東300億港元的遺產中,扣起100億港元留給二房及三房成員,以每月“零用錢”的形式繼續發放,而霍震霆、霍震寰及霍震宇三名長房兄弟,均分餘下的200億港元,估計每人可以各自得到超過65億港元的遺產。
霍震寰同意在一年內分三次將亡父的遺產逐步交出,第一階段先支付霍震霆、霍震宇各20億港元,之後兩期交付每人超過45億港元,正式結束這場歷時七個多月的爭產風波。由於霍家資產分布中港海外,當中涉及公司股權、物業、珠寶首飾及海外銀行存款等,分產過程極其複雜,有待三方律師團繼續商議細節。
霍震宇則對官司圓滿解決表示高興,形容現時家庭和諧,而其也滿意財產分配,同意讓胞兄震寰及姑姐霍慕勤繼續出任遺產執行人,而他則可繼續履行亡父霍英東的遺願,發展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

重審聆訊

2013年10月28日,前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過世7周年,其家族爭產案再次在香港高等法院重開。高院開始對該案進行一連5天的審理,霍震宇和霍震寰由律師代表出席聆訊,霍震霆則由香港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作代表。法官潘兆初表示,將關注霍震寰和霍震霆是否破壞和解協定,以及官司會否影響霍英東二房及三房的利益。
28日一早,被告人霍震寰向法庭申請將案件暫緩,原因是不希望在亡父忌日處理家族爭產。據香港媒體報導,霍震寰透露霍震霆已同意依照各方早已簽定的和解協定處理家產,而二、叄房也不想再公開處理家產分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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