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教育體育局

霍林郭勒市教育體育局

霍林郭勒市教育體育局是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霍林郭勒市教育體育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措施,研究制定體育工作的有關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民辦幼兒教育事業。負責民辦幼兒教育的審批備案工作;審定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負責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擬定各級各類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意見。
(三)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組織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民族基礎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的管理細則,負責中國小教學用書的監管工作,負責中國小校內及校外安全的監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並組織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全市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發布教育督導報告。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職業教育教學管理細則;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教材建設,組織編寫地方教材;開展職業指導工作;指導職業教育、職工教育、社區教育及各類成人教育。
(六)指導並負責全市各類學校教育技術裝備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的監督、檢查、評估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
(七)統籌協調和指導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民族教育發展改革的實施意見;規劃並管理全市民族教育教學工作、教材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指導本市教育系統民族團結教育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
(八)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辦法和管理制度;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負責統計教育經費投入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全市教育贈款、貸款;負責對全市勤工儉學、校辦產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九)指導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及學校管理等工作;組織編寫地方教材,指導教研、教科研、電化教育和教學儀器裝備,普及實驗教學等工作;參與負責對青少年校外教育機構的管理和指導,指導現代教育技術工作;管理全市教育學會、教育社團。
(十)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中國小校長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指導並組織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聘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教師崗位設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審核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編制;負責教師、教育工作者評優表彰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制定中國小、職業教育招生計畫;負責指導、推薦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開展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助學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市漢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部門、行業的漢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四)研究霍林郭勒市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十五)統籌規劃霍林郭勒市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參與城市規劃、驗收,監督體育用地預留、民眾體育設施裝配。
(十六)統籌規劃霍林郭勒市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規劃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十七)負責組織承辦、參加自治區、通遼市重大比賽,主辦霍林郭勒市綜合性體育比賽;歸口管理全市性比賽和裁判員隊伍,指導業餘訓練工作;積極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
(十八)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九)擬定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發展體育市場;制定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審批程式和辦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二十)組織指導體育宣傳教育、體育科研和全市性體育社團的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教育行政監察工作。
(二十二)負責全市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開發建設工作。
(二十三)負責指導檢查全市教育行政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代會工作。
(二十四)負責指導市直教育系統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十五)承辦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霍林郭勒市教育體育局內設6個機構:
(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機關政務綜合管理與協調;擬定機關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計畫總結,完成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答覆工作;負責局機關檔案收發、批轉、傳送和整理歸檔,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公章的管理、使用和機關公文的規範化管理;做好內務外聯及上傳下達工作,負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宣傳、愛國衛生、機關日常事務管理、後勤保障及公務接待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系統財務預算、基建計畫等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經費籌措工作,編制教育附加專項經費使用計畫;編制(上級)教育經費報表,及時完成上報各類基建、財務統計報表;負責中國小危房改造,編制全市教育基建規劃、中國小危房改造計畫,做好工程招標、契約簽訂、質量監督、進度管理、竣工驗收、預決算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開展勤工儉學工作;負責學校的國有資產管理;對全市中國小後勤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二)教育股
1、草擬全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協助辦公室擬定全市中長期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畫;指導全市中國小抓好教育教學工作,研究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規定及評估標準,負責“兩基”鞏固提高工作及教育教學質量的督導評估檢查;組織實施素質教育及全市課程改革工作;開展教學研究,總結推廣教育教學經驗;指導各級各類示範學校、優質學校、特色學校創建工作;搞好全市各級各類中小學生源預測;擬定重點高中、普通高中、國中招生計畫;負責國小、國中、高中新生入學招生工作;組織督查課程設定計畫落實情況;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建立完善中小學生學籍檔案;做好國中會考、畢業考試考務工作;負責中國小教材審訂工作;做好全市中國小畢(結)業證書審查、驗印工作;開展中小學生評優樹模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普法工作、青少年校外教育、科技教育工作、中國小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及德育工作。
2、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實用技術培訓、職工崗位培訓和終身教育工作;負責全市青壯年掃盲工作;制定中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招生計畫;指導職業技術學校的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專業設定與建設、就業指導、師資培訓、招生協調工作;負責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的核發以及對口升學考試資格的審核工作及普通中等職業技術培訓和發證;綜合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規劃並指導全市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教育教學改革工作;辦理審批全市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具體事宜,並對其進行指導、管理和檢查評估。
3、統籌管理全市幼兒教育,擬定全市幼兒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幼稚園、學前班保教工作及分級分類工作的基本檔案和評估標準;指導幼稚園、學前班的科學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各級各類幼稚園、學前班的體育、智育、德育、美育、衛生教育工作;協調有關股室搞好幼稚園教師、園長培訓工作。
(三)人事師資股
負責擬定全市教師隊伍發展規劃;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協助領導做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做好全市教育系統職工隊伍的管理、調配和使用,做好全市中國小校、幼稚園領導班子建設、領導幹部崗位培訓、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師資格認定的初審工作;負責評優樹模、人事統計等工作;指導教育行政管理幹部和在職教師的繼續教育培訓提高工作;負責語言文字和國語推廣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工會、婦聯、計生工作。
(四)體衛藝股
指導管理全市中國小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負責學生體育安全工作,制定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及措施;指導有關股室做好體育藝術教材建設和師資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統籌規劃青少年業餘訓練,協調全市性體育競賽、青少年業餘訓練項目設定與重點項目布局;指導全市各行業體育競賽工作,組織學校參加重大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組織開展國防教育工作。
(五)招生辦
負責全市高考報名、資格審查、組考、體檢、建立檔案、公布高考成績、組檔、報檔工作;負責全市成人高考、自考報名,抓好考風考紀教育;組織實施考試,辦理學歷證明登記、審核、報批、發放等工作;組織全市高中生會考報名及考試工作;組織中師、中專五年制高職報名及考試工作。
(六)監察股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行風政風建設、師德師風建設、紀檢監察、糾風治亂的宣傳教育和警示教育;制定組織實施教育系統食堂、環境衛生、安全等工作計畫並完成上級相關檢查任務;定期或不定期對二級單位進行校園安全、環境衛生檢查;處理民眾來信、來訪、舉報,做好信訪大廳和上級轉達的信函的回覆工作;受理本系統涉及黨紀、政紀、行業不正之風等問題的舉報、控告或申訴;按有關案件管理規定分類分級督促查處,並直接負責局機關及教育系統的案件查處;對局機關工作人員及各校(園)對法律、法規和教體局做出的決定、規定等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招生考試、收費、採購、招標、職評、工程建築等工作進行執法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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