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櫻桃李

霍城櫻桃李

霍城櫻桃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城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櫻桃李外觀形似櫻桃而顏色如李子,故名櫻桃李,又俗稱野酸梅,原為野生林果。後經人工種植形成霍城櫻桃李果業。霍城櫻桃李果實為小漿果,近球形或橢圓形,微被蠟粉,呈紫黑、紫色、紫紅、紅色、黃色等多種顏色,果味酸甜可口,略偏酸性,果汁色澤深紅,是提純天然色素的基料。霍城櫻桃李為乾鮮兼用果品,還可加工成酸梅乾、果脯、果醬、果酒等保健飲品。

2016年3月31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霍城櫻桃李”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霍城櫻桃李
  • 產地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霍城縣
  • 品質特點:果實近球形、果味酸甜可口、略偏酸性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384號 
  • 批准時間:2016年3月31日 
產品特點,外在感官特徵,內在品質指標,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情況,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

霍城櫻桃李外觀形似櫻桃色如李,故名櫻桃李,又俗稱野酸梅。霍城櫻桃李的果實為小漿果,近球形或橢圓形,微被蠟粉,呈紫黑、紫色、紫紅、紅色、黃色等多種顏色,粒徑約2厘米,鮮果單果重6~9克,果味酸甜可口,略偏酸性,果汁色澤深紅,是提純天然色素的基料。櫻桃李是乾鮮兼用果品,可加工成果乾,果脯,又可製作飲料、果醬、果酒等保健飲品。
霍城櫻桃李
霍城櫻桃李

內在品質指標

新疆伊犁自治州霍城櫻桃李的果實的果肉組織中所含的等6種礦物質元素豐富,其中尤以鐵元素的含量最高(平均值為21.2毫克/千克)。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霍城縣境內群山起伏,霍城櫻桃李生產區屬土層深厚、土質鬆軟、透氣性較強、不宜積水的沙壤土、栗鈣土,pH值為6.5~8,富含有機質等營養元素,耕層結構良好。該地區的土壤條件造就了霍城櫻桃李的風味口感。

水文情況

霍城縣境內河流縱橫,水源豐富。霍城櫻桃李生產灌溉用水均來自高山冰川雪融水和山泉水,水質天然清純,富含各類礦物質,水質資源保持良好。

氣候情況

霍城縣屬溫帶大陸性半乾旱氣候,由於地處伊犁河谷地帶,三面環山所以冬暖夏涼,氣候濕潤,小氣候特徵明顯。平均年氣溫7.9℃,≥10℃的年積溫為3200~3500℃,無霜期為156~165天,全年日照數為2556~3028小時,平均為2826小時,全年日照的環境較好,晝夜溫差大,適宜霍城櫻桃李的生長。
霍城櫻桃李
霍城櫻桃李樹花開景色

歷史淵源

20世紀50年代,果樹分類學家俞德浚指出:”伊犁野果林是研究植物起源、分類和果樹種質資源的寶地。野生櫻桃李為其重要的建群種之一。”“據調查櫻桃李主要分布在伊犁地區霍城縣科古爾琴山(天山支脈)的大西溝和小西溝等10多條山溝中,是寶貴的野生果樹資源。”
1999年,新疆霍城縣開始進行櫻桃李人工栽培。
霍城櫻桃李
霍城櫻桃李樹開花
2006年,霍城櫻桃李被列為中國國家Ⅱ級級重點保護物種。
2007年,霍城縣開始建設包括霍城櫻桃李等果樹在內的伊犁自治州果業示範基地。
2013年,霍城縣進行規劃,對該縣不適宜種植葡萄、蘋果的區域改為發展霍城櫻桃李等果林產業。

生產情況

2013年,霍城櫻桃李種植面積為1.2萬畝。
2015年,霍城櫻桃李保護面積為4000公頃,櫻桃李產量15萬噸。
霍城櫻桃李
霍城櫻桃李

產品榮譽

2016年3月31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霍城櫻桃李”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霍城櫻桃李
霍城櫻桃李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霍城櫻桃李的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為:霍城縣所轄大西溝鄉惠遠鎮清水河鎮蘆草溝鎮薩爾布拉克鎮水定鎮蘭乾鄉、良繁中心、果子溝牧場、三宮鄉、三道河鄉共11個鄉鎮(中心)77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80°11′~81°24′,北緯43°39′~44°50′。

質量技術要求

霍城櫻桃李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6-01-1888。
1、種植地域:櫻桃李園遠離污染源,土壤環境質量達到GB 15618-2018《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規定的Ⅱ類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霍城櫻桃李
盛開的霍城櫻桃李花
2、灌溉用水:灌溉水質量達到GB 5084-92《農田灌溉水質標準》規定的Ⅱ類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3、環境空氣:環境空氣品質達到GB 3059-2012《環境空氣品質標準》規定的Ⅱ級空氣環境質量標準。
4、種植方式:以實生櫻桃李為砧木。選擇經過多年人工馴化、生長健壯、無病蟲害、豐產、穩產、趨於矮化的優良櫻桃李母樹。
5、種子處理:櫻桃李種子處理方法主要採取濕沙低溫貯藏,既在一定的低溫、濕度和通氣條件下,經過較長時間完成後熟過程後,方可發芽。因此,無論是秋季或春季播的種子都應採取濕藏處理後再播種。
霍城櫻桃李生產執行中國國標GB 15618-2018《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規定的Ⅱ類土壤標準;灌溉水質達到中國國標GB 5084-92《農田灌溉水質標準》規定的Ⅱ類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環境空氣滿足中國國標GB 3059-2012《環境空氣品質標準》規定的Ⅱ級標準。

專用標誌使用

霍城櫻桃李專用標誌符合農產品地理標誌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標註制度。霍城櫻桃李專用標誌的使用具體依據《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和《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執行:
霍城櫻桃李
霍城櫻桃李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持有人“霍城縣農業技術推廣站”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明確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霍城櫻桃李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霍城櫻桃李
霍城櫻桃李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